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复兴镇卫生院医学检验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复兴镇卫生院医学检验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1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略) 东坡区 (略) 医学检验服务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2月28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延长至2023年1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 |||
更正日期 | 2023年01月09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1.计划号:*00003 ;2、预算金额:165万元,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3、监督部门: (略) 东坡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监督部门地址: (略) 东坡区三苏大道东段136号。4、供应商信用融资: (略) 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5、因四川政府采购网新旧系统更替,且采购人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账号,无法发布采购公告,故通过旧系统后台以其他公告方式发布此项目采购公告。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略) 东坡区 (略) | ||
地址: | (略) 东坡区复兴镇兴月街80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 (略) | ||
地址: | (略) 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蒲先生;联系电话:028-*、*、*-880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蒲先生 | ||
电话: | 028-*、*、*-8808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1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略) 东坡区 (略) 医学检验服务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2月28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延长至2023年1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 |||
更正日期 | 2023年01月09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1.计划号:*00003 ;2、预算金额:165万元,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3、监督部门: (略) 东坡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监督部门地址: (略) 东坡区三苏大道东段136号。4、供应商信用融资: (略) 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5、因四川政府采购网新旧系统更替,且采购人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账号,无法发布采购公告,故通过旧系统后台以其他公告方式发布此项目采购公告。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略) 东坡区 (略) | ||
地址: | (略) 东坡区复兴镇兴月街80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 (略) | ||
地址: | (略) 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蒲先生;联系电话:028-*、*、*-880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蒲先生 | ||
电话: | 028-*、*、*-8808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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