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宫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暂停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固安县宫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暂停公告

固安县宫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固安县宫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安县宫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已由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固发改投资【2022】2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安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和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固安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及厂区配套工程、场外污水管网建设。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分为厂区内及厂区外配套管网两部分内容。拟建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用地6755.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5.57平方米,其中包括:地上建筑面积849.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5.4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包括:综合楼389.12平方米;格栅调节池地上186.98平方米,综合设备间193.82平方米,出水在线监测室16.98平方米,门卫室28.60平方米,污泥存储间34.23平方米,阀门井、排放口、生化组合池、事故池、大门景墙、箱式变电站、室外柴油发电机组等构筑物。地块内合计配建7个机动车停车位,其中普通机动车停车位6个,装卸车位1个。项目采用“格栅+调节池+A2O+AO+MBR膜+消毒”的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1000m3/d。污水收集管网包括新建宫村镇西宫村、太平庄、宫一村、宫二村、 宫三村、北芦庄、东芦庄、西芦庄8个村 (略) 道两侧的污水收集管线及村间的污水连接管线,主干管管径为De800和De1000,其余管径为De200~De500。每隔适当距离设污水检查井,收集的污水主要通过重力流的方式汇入拟建污水处理厂。设化粪池6座,设置于太平庄、西芦庄、北芦庄、西宫村、宫三村出村处和污水处理厂进厂前;设一体化加压泵站一座,位于设计区域北侧,占地20平方米,同时配套相应的电力设施。对因污水管破坏的道路进行恢复。施工地点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固安县宫村镇,固安县宫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西宫村村西,固涿路南侧;配套管网位于宫村镇西宫村、太平庄、宫一村、宫二村、宫三村、北芦庄、东芦庄、西芦庄8个村街及 371 省道两侧。工期:24个月质量要求:合格。拦标价:*.47元。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购产品涉及上述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29 09:00至2023-01-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全部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1-1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固安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固安县地址: (略) (略) 区新十中东侧*单元11号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张维建

联系人:聂群
电话:

0316-*

电话:0316-*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址:

/

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号:

/

账号:/
变更公告内容:
暂停说明

关于固安县农业农村局的固安县宫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原定于2023年1月18日上午9:30在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于需对此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发布暂停公告,项目具体恢复时间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特此说明


固安县宫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固安县宫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安县宫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已由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固发改投资【2022】2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安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和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固安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及厂区配套工程、场外污水管网建设。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分为厂区内及厂区外配套管网两部分内容。拟建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用地6755.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5.57平方米,其中包括:地上建筑面积849.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5.4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包括:综合楼389.12平方米;格栅调节池地上186.98平方米,综合设备间193.82平方米,出水在线监测室16.98平方米,门卫室28.60平方米,污泥存储间34.23平方米,阀门井、排放口、生化组合池、事故池、大门景墙、箱式变电站、室外柴油发电机组等构筑物。地块内合计配建7个机动车停车位,其中普通机动车停车位6个,装卸车位1个。项目采用“格栅+调节池+A2O+AO+MBR膜+消毒”的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1000m3/d。污水收集管网包括新建宫村镇西宫村、太平庄、宫一村、宫二村、 宫三村、北芦庄、东芦庄、西芦庄8个村 (略) 道两侧的污水收集管线及村间的污水连接管线,主干管管径为De800和De1000,其余管径为De200~De500。每隔适当距离设污水检查井,收集的污水主要通过重力流的方式汇入拟建污水处理厂。设化粪池6座,设置于太平庄、西芦庄、北芦庄、西宫村、宫三村出村处和污水处理厂进厂前;设一体化加压泵站一座,位于设计区域北侧,占地20平方米,同时配套相应的电力设施。对因污水管破坏的道路进行恢复。施工地点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固安县宫村镇,固安县宫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西宫村村西,固涿路南侧;配套管网位于宫村镇西宫村、太平庄、宫一村、宫二村、宫三村、北芦庄、东芦庄、西芦庄8个村街及 371 省道两侧。工期:24个月质量要求:合格。拦标价:*.47元。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购产品涉及上述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29 09:00至2023-01-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全部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1-1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固安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固安县地址: (略) (略) 区新十中东侧*单元11号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张维建

联系人:聂群
电话:

0316-*

电话:0316-*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址:

/

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号:

/

账号:/
变更公告内容:
暂停说明

关于固安县农业农村局的固安县宫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原定于2023年1月18日上午9:30在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于需对此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发布暂停公告,项目具体恢复时间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特此说明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