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零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慈利县零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钬激光及高频手术系统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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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零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慈利县零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钬激光及高频手术系统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更正公告

慈利县零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钬激光及高频手术系统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01月09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慈财采计[2022]A07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慈利县零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钬激光及高频手术系统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05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公告内: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更改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二)原招标文件内:
第一章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更改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三)原招标文件内: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一节 谈判须知前附表 第3.1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更改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四)原招标文件内: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一节 谈判须知前附表 七、政府采购政策:第41.2(1)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 %。(根据湘财购[2022]17号文件的规定,中小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
更改为: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 %。(根据湘财购[2022]17号文件的规定,中小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董筱宇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慈利县零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慈利县零阳镇
联系人:*立志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张家界 (略)
地 址: (略) (略) 慈利县零阳镇白公城南路( (略) 对面)3楼
联系人:董筱宇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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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零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钬激光及高频手术系统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01月09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慈财采计[2022]A07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慈利县零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钬激光及高频手术系统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05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公告内: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更改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二)原招标文件内:
第一章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更改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三)原招标文件内: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一节 谈判须知前附表 第3.1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更改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四)原招标文件内: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一节 谈判须知前附表 七、政府采购政策:第41.2(1)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 %。(根据湘财购[2022]17号文件的规定,中小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
更改为: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 %。(根据湘财购[2022]17号文件的规定,中小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董筱宇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慈利县零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慈利县零阳镇
联系人:*立志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张家界 (略)
地 址: (略) (略) 慈利县零阳镇白公城南路( (略) 对面)3楼
联系人:董筱宇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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