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崇川区防疫物资补充储备标段2第二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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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崇川区防疫物资补充储备标段2第二次采购项目...

(略) 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崇川区防疫物资补充储备标段2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询价响应文件。

南通辉华 (略) (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崇川区防疫所需补充储备的物资(原标段2物资)组织第二次询价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HH*(XJ01)-2。

2.项目名称: (略) 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崇川区防疫物资补充储备标段2第二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项目预算:人民币37.5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37.5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人拟就崇川区防疫所需补充储备的物资(原标段2物资)进行第二次采购,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成交结果公告后的3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所有全部货物的供货(含存储)和验收,其中第1个日历天内到货不低于需求数量的30%。

8.联合体: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是防疫物资、存储存放和物流运输的综合采购项目,为此,从防疫时效性和应急性出发,供应商 (略) 崇川区具有仓储和物流配送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对本项目有意愿参与询价响应的单位,请于公告日起至评审开封前,到“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cn)→我要看→公示公告栏”下载本项目的询价文件。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月16日14时00分。

2.地点: (略) 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标室(近虹桥路和梅观路路口),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月16日14时00分整。

2.地点: (略) 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标室(近虹桥路和梅观路路口),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询价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启活动模式:现场组织参与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评审方法)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根据本项目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不接受自然人参与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略) 崇川区长康路28号;

联系人:徐志祥;

联系电话: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 (略) ;

地址: (略) 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楼;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

附件1 询价文件 2023-1-10 (略) 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崇川区防疫物资补充储备标段2第二次采购项目.docx

附件2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略) 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崇川区防疫物资补充储备标段2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询价响应文件。

南通辉华 (略) (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崇川区防疫所需补充储备的物资(原标段2物资)组织第二次询价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HH*(XJ01)-2。

2.项目名称: (略) 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崇川区防疫物资补充储备标段2第二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项目预算:人民币37.5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37.5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人拟就崇川区防疫所需补充储备的物资(原标段2物资)进行第二次采购,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成交结果公告后的3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所有全部货物的供货(含存储)和验收,其中第1个日历天内到货不低于需求数量的30%。

8.联合体: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是防疫物资、存储存放和物流运输的综合采购项目,为此,从防疫时效性和应急性出发,供应商 (略) 崇川区具有仓储和物流配送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对本项目有意愿参与询价响应的单位,请于公告日起至评审开封前,到“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cn)→我要看→公示公告栏”下载本项目的询价文件。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月16日14时00分。

2.地点: (略) 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标室(近虹桥路和梅观路路口),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月16日14时00分整。

2.地点: (略) 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标室(近虹桥路和梅观路路口),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询价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启活动模式:现场组织参与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评审方法)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根据本项目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不接受自然人参与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略) 崇川区长康路28号;

联系人:徐志祥;

联系电话: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 (略) ;

地址: (略) 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楼;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

附件1 询价文件 2023-1-10 (略) 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崇川区防疫物资补充储备标段2第二次采购项目.docx

附件2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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