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变更后永顺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公示
关于对变更后永顺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公示
永顺县2022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原方案对126个养殖场和种植合作社进行粪污处理配套设施设备及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因项目批复的实施方案是基于2021年开展的调查数据编制,今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养殖场情况变动、粪污处理工艺变化等原因,导致部分项目内容无法完全按批复建设内容落地实施。现将变更概况公示如下:
一、变更依据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变更管理的通知》(湘农联[2020]100号)文件精神,在充分论证、科学研究的基础上,优化调整方案,以县人民政府正式文件按原项目批复部门报州发展改革委和农业农村局。
二、变更前后项目实施主体
变更前,共126个项目实施主体,其中:养殖主体88个 (15个规模养殖场、73个养殖专业户),粪肥还田种植示范基地38个(14个为养殖主体配套粪肥消纳基地)。
变更后,共155个项目实施主体,其中: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1个,养殖主体138个(20个规模养殖场、118个养殖专业户),粪肥还田种植示范基地16个,另有35个养殖主体配套建设粪肥消纳示范基地。
三、变更内容
(一)新增实施主体情况。通过各乡镇摸排宣传,新增了1个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70个养殖场、2个种植基地,另有24个养殖主体增加了示范基地建设内容。
(二)主动放弃退出情况。经现场勘察核实,原方案中有30个实施主体因自身原因,主动放弃退出项目。其中20个养殖场,10个种植基地。
(三)变更建设内容及规格。有15个养殖场变更了粪污处理利用模式,其它养殖场严格按照最新行业标准重新设计规格,确保能满足生产需要。
现将变更后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永顺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田股长*)
附件:永顺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变更建设情况表
永顺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2年1月9日
永顺县2022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原方案对126个养殖场和种植合作社进行粪污处理配套设施设备及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因项目批复的实施方案是基于2021年开展的调查数据编制,今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养殖场情况变动、粪污处理工艺变化等原因,导致部分项目内容无法完全按批复建设内容落地实施。现将变更概况公示如下:
一、变更依据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变更管理的通知》(湘农联[2020]100号)文件精神,在充分论证、科学研究的基础上,优化调整方案,以县人民政府正式文件按原项目批复部门报州发展改革委和农业农村局。
二、变更前后项目实施主体
变更前,共126个项目实施主体,其中:养殖主体88个 (15个规模养殖场、73个养殖专业户),粪肥还田种植示范基地38个(14个为养殖主体配套粪肥消纳基地)。
变更后,共155个项目实施主体,其中: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1个,养殖主体138个(20个规模养殖场、118个养殖专业户),粪肥还田种植示范基地16个,另有35个养殖主体配套建设粪肥消纳示范基地。
三、变更内容
(一)新增实施主体情况。通过各乡镇摸排宣传,新增了1个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70个养殖场、2个种植基地,另有24个养殖主体增加了示范基地建设内容。
(二)主动放弃退出情况。经现场勘察核实,原方案中有30个实施主体因自身原因,主动放弃退出项目。其中20个养殖场,10个种植基地。
(三)变更建设内容及规格。有15个养殖场变更了粪污处理利用模式,其它养殖场严格按照最新行业标准重新设计规格,确保能满足生产需要。
现将变更后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永顺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田股长*)
附件:永顺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变更建设情况表
永顺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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