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经济开发区2022-2024年度小额零星电力设备设施采购、安装,改造、维修定点服务单位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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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经济开发区2022-2024年度小额零星电力设备设施采购、安装,改造、维修定点服务单位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经济开发区2022-2024年度小额零星电力设备设施采购、安装,改造、维修定点服务单位

原项目编号:2022BBBWZ00287

原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经济开发区2022-2024年度小额零星电力设备设施采购、安装,改造、维修定点服务单位答疑公告

“包河经济开发区2022-2024年度小额零星电力设备设施采购、安装,改造、维修定点服务单位”(项目编号:2022BBBWZ00287)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要求:

(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 (略) 级及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电力行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安装运维类荣誉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6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拟派项目 (略) 级及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电力行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安装运维类荣誉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

其中“电力安装运维类荣誉”包含电力安装类荣誉和电力运维类荣誉。投标人获得的电力优质工程奖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获得的优秀项目经理奖属于电力安装运维荣誉的,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中,拟委任人员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调整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之一的,得2分:(1)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2)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1月6日9:30,现变更为:2023年1月19日9:30。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6日9:30,现变更为:2023年1月19日9:30。

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为投标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开标日期”为2023年1月4日、1月6日或开标当日,并且投标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等的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略) (略) (略)

地址:合肥包河经济开 (略) 内

联系人:董工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0551-*、*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

合肥包河 (略)

2023年1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1日

附件:0287答疑公告3.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经济开发区2022-2024年度小额零星电力设备设施采购、安装,改造、维修定点服务单位

原项目编号:2022BBBWZ00287

原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经济开发区2022-2024年度小额零星电力设备设施采购、安装,改造、维修定点服务单位答疑公告

“包河经济开发区2022-2024年度小额零星电力设备设施采购、安装,改造、维修定点服务单位”(项目编号:2022BBBWZ00287)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要求:

(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 (略) 级及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电力行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安装运维类荣誉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6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拟派项目 (略) 级及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电力行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安装运维类荣誉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

其中“电力安装运维类荣誉”包含电力安装类荣誉和电力运维类荣誉。投标人获得的电力优质工程奖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获得的优秀项目经理奖属于电力安装运维荣誉的,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中,拟委任人员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调整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之一的,得2分:(1)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2)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1月6日9:30,现变更为:2023年1月19日9:30。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6日9:30,现变更为:2023年1月19日9:30。

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为投标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开标日期”为2023年1月4日、1月6日或开标当日,并且投标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等的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略) (略) (略)

地址:合肥包河经济开 (略) 内

联系人:董工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0551-*、*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

合肥包河 (略)

2023年1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1日

附件:0287答疑公告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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