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发行主承销服务的更正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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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发行主承销服务的更正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发行主承销服务的更正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司债发行主承销服务

二、项目编号:ZDCG*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更正日期:2023年1月12日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6日

六、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事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投标人应于2022年1月16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 (略) 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投标签到(允许邮寄),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时间为准)。

2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1月16日14时00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1投标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投标人应于2023年1月16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 (略) 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投标签到(允许邮寄),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时间为准)。

2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1月16日14时00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采购文件中对应内容作相应修改。

各供应商须按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本项目响应文件,更正公告是采购文件的补充,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按更正公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负。

七、采购人、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略)

采购人联系人:沈战丽

联系电话:*

机构地址: (略) 文苑南路5号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正大 (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俞力心

联系电话:*;0573-*(座机) 电子邮箱:*@*26.com; 邮编:*

机构地址: (略) 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发行主承销服务的更正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司债发行主承销服务

二、项目编号:ZDCG*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更正日期:2023年1月12日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6日

六、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事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投标人应于2022年1月16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 (略) 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投标签到(允许邮寄),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时间为准)。

2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1月16日14时00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1投标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投标人应于2023年1月16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 (略) 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投标签到(允许邮寄),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时间为准)。

2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1月16日14时00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采购文件中对应内容作相应修改。

各供应商须按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本项目响应文件,更正公告是采购文件的补充,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按更正公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负。

七、采购人、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略)

采购人联系人:沈战丽

联系电话:*

机构地址: (略) 文苑南路5号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正大 (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俞力心

联系电话:*;0573-*(座机) 电子邮箱:*@*26.com; 邮编:*

机构地址: (略) 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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