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溪河沿岸生态综合治理示范段工程项目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变更(补遗)公告/西溪河沿岸生态综合治理示范段工程项目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
西溪河沿岸生态综合治理示范段工程项目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变更(补遗)公告/西溪河沿岸生态综合治理示范段工程项目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
项目名称: | 西溪河沿岸生态综合治理示范段工程项目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 | 项目编号: | SWUEEC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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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西溪河沿岸生态综合治理示范段工程项目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变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1-17 09:30 |
变更开标时间: | 2023-01-17 09:30 |
各潜在投标人:
为切实规范招投标各参与主体行为,确保将本项目建成优质工程、廉洁工程,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行业主管部门将全过程监督,所有涉嫌严重违规违法线索将在第一时间移交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二、本项目严禁出借、租借资质,严禁伪造、变造资质,严禁围标、串标、挂靠、内部承包等违法投标行为。本项目在保证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鼓励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参与招投标,严禁投标人伪造企业业绩、人员身份信息等违法行为。企业业绩必须为真实有效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业主单位将进行业绩真实性考察(签订合同前请中标供应商提供项目要求的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严禁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中标单位确定的相关人员非不可抗力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职到位,不得更换人员。
四、如有以上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并按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办法列入“黑名单”,逐级上报至国家相关部门实施惩戒。
五、本项目完成时限为在收到采购人提供的初设文件、概算等资料之日起20个日历天,质量要求:中标人须配合财评、招标、施工等工作,成果满足《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2 12号)文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标准》(DBJ51/T 090-2018)、《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及最新造价咨询标准、相关制度文件要求的规定。
六、相关参与人员如有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广安 (略)
2023年1月12日
项目名称: | 西溪河沿岸生态综合治理示范段工程项目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 | 项目编号: | SWUEEC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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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西溪河沿岸生态综合治理示范段工程项目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变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1-17 09:30 |
变更开标时间: | 2023-01-17 09:30 |
各潜在投标人:
为切实规范招投标各参与主体行为,确保将本项目建成优质工程、廉洁工程,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行业主管部门将全过程监督,所有涉嫌严重违规违法线索将在第一时间移交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二、本项目严禁出借、租借资质,严禁伪造、变造资质,严禁围标、串标、挂靠、内部承包等违法投标行为。本项目在保证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鼓励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参与招投标,严禁投标人伪造企业业绩、人员身份信息等违法行为。企业业绩必须为真实有效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业主单位将进行业绩真实性考察(签订合同前请中标供应商提供项目要求的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严禁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中标单位确定的相关人员非不可抗力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职到位,不得更换人员。
四、如有以上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并按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办法列入“黑名单”,逐级上报至国家相关部门实施惩戒。
五、本项目完成时限为在收到采购人提供的初设文件、概算等资料之日起20个日历天,质量要求:中标人须配合财评、招标、施工等工作,成果满足《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2 12号)文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标准》(DBJ51/T 090-2018)、《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及最新造价咨询标准、相关制度文件要求的规定。
六、相关参与人员如有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广安 (略)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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