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民政局(机关)天津市宁河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对象2023年春节送温暖慰问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ZC-2023-ZC001)更正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民政局(机关)天津市宁河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对象2023年春节送温暖慰问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ZC-2023-ZC001)更正公告
(略) 宁河区民政局(机关) (略) 宁河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对象2023年春节送温暖慰问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ZC-2023-ZC001)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ZC-2023-ZC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宁河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对象2023年春节送温暖慰问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01-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内容变更为: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上午12:00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 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更正日期:2023-01-1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01月19日 09点0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宁河区民政局(机关) 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街道新华道10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建招采工程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略) 河西区友谊路5号北方金融大厦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建招采工程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2日 |
(略) 宁河区民政局(机关) (略) 宁河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对象2023年春节送温暖慰问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ZC-2023-ZC001)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ZC-2023-ZC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宁河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对象2023年春节送温暖慰问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01-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内容变更为: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上午12:00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 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更正日期:2023-01-1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01月19日 09点0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宁河区民政局(机关) 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街道新华道10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建招采工程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略) 河西区友谊路5号北方金融大厦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建招采工程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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