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2023-2025年度新能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集中招标变更
中核汇能2023-2025年度新能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集中招标变更
公告变更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2023-2025年度新能源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NSC-23HNGS*
原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应具有至少5项新能源领域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或新能源可研编制业绩;
(3)投标人应且至少具有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
(4)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拥有5年以上新能源行业工程造价领域工作经验,及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3个及以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或新能源可研编制业绩,以上工作经验及业绩文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19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变更为: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应具有至少5项新能源领域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或新能源可研编制或新能源评估业绩;
(3)投标人应且至少具有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
(4)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拥有5年以上新能源行业工程造价或评估领域工作经验,及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3个及以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或新能源可研编制业绩或新能源评估业绩,以上工作经验及业绩文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19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原4.3发售时间
2023年1月7日12:00 —2023年1月12日17:00(北京时间)。
变更为:
2023年1月7日12:00 —2023年1月17日17:00(北京时间)。
原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公告变更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2023-2025年度新能源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NSC-23HNGS*
原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应具有至少5项新能源领域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或新能源可研编制业绩;
(3)投标人应且至少具有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
(4)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拥有5年以上新能源行业工程造价领域工作经验,及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3个及以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或新能源可研编制业绩,以上工作经验及业绩文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19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变更为: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应具有至少5项新能源领域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或新能源可研编制或新能源评估业绩;
(3)投标人应且至少具有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
(4)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拥有5年以上新能源行业工程造价或评估领域工作经验,及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3个及以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或新能源可研编制业绩或新能源评估业绩,以上工作经验及业绩文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19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原4.3发售时间
2023年1月7日12:00 —2023年1月12日17:00(北京时间)。
变更为:
2023年1月7日12:00 —2023年1月17日17:00(北京时间)。
原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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