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两个EPC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两个EPC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两个EPC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两个EPC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 (略) 作为概算单位,前期做足了功课,留足了增加概算的口子,中标后窃取巨额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外流所导致的损失,某些关键决策人要付绝对责任。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规定,中煤科工重 (略) (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概算审核单位,为本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质疑2:全国装配式基地就那么几家,还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都满足,又是为中建4局量身定做的招标文件,公平公正公开何在,偌 (略) 为中建四局通开绿灯,本地施工企业的出路在哪里?
回复:根据渝建科〔2020〕35号文第二项(六)款中第二条完善招投标制度规定:招标人可将投标人具备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预制部品部件生产及安装能力、装配式建筑工程业绩、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等作为投标资格或者商务条件。其中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生产及安装能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属于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评审内容,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侧重于施工能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侧重于设计能力。本次招标范围包含设计及施工,若为联合体投标,根据渝建科〔2020〕35号文精神,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负责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结合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评审原则,统一评判标准,因此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任务和设计任务的单位均须满足,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 (略) 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可视为投标人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质疑3:请明确公共建筑的定义是否为办公、商业、旅游、公共交通、科教文卫等建筑类型
回复: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展馆、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质疑4:公共建筑的定义一般包括办公、商业、旅游等建筑类型,我司某个旅游建筑符合公共建筑的类型并获得奖项,但是项目名称有“基础设施”字样,请明确该项目是否以实际类型界定为公共建筑。
回复: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展馆、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若该业绩属于旅游建筑,则满足招标文件的业绩工程类别要求。
质疑5:工程量清单封面需要打印盖鲜章上传再加盖电子印章吗,还是直接盖电子印章即可。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工程量清单封面需要盖章的,可以直接加盖电子印章。
质疑6: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3.9.9和第2.3.9.13中均对人工单价的确定有要求,且自相矛盾!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第2.3.9.13 条人工单价的确定原则是最高限价的编制原则,第2.3.9.9条是报价原则,两者不矛盾。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 (略) 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质疑7:业主2022年刚招标的前期协同创新项目,其招标文件要求与本次招标大相庭径,且今年高新区招标的所有基金认购项目均未对拟派人员设置业绩要求,此项目设置业绩有为意向单位量身定做,排斥潜在投标人之嫌,中建四局是否参与了招标文件设置?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设置人员业绩要求,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
质疑8:本项目包含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总工期720日历天是否指四期房建(一标段) (略) 共享核(一标段)总工期均为720日历天?
回复:总工期 720日历天(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是指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的总工期均为720日历天,总工期均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质疑9: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施工场地是否均为一次性移交?
回复:施工场地均为一次性移交。
质疑10: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和安全文明施工费需保留几位小数?
回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2.报价方式中要求“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质疑11:除了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书和(八)其他资料—1、承诺书”,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的承诺?
回复:投标人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可以不提供其他的承诺,但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情况,可自行添加其他承诺书。
质疑12:1、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能否提供CAD版本基坑支护初设图纸?
2、工期要求中,仅有总工期要求,未见具体设计、开、竣工日期?如发包人暂无法明确开工日期,可否由投标人暂自行拟定开工日期用于编制投标文件?
3、本项目包含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总工期720日历天是否指四期房建(一标段) (略) 共享核(一标段)总工期均为720日历天?
4、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施工场地是否均为一次性移交?
回复:1、补充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基坑支护CAD图纸,详见补疑通知附件。
2、总工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均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开工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3、总工期 720日历天(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是指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的总工期均为720日历天,总工期均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4、施工场地均为一次性移交。
质疑13: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26.3.3条要求:本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则承包人获得质量创优奖励费,质量创优奖励费按渝建管(2021)207号文件按实结算,如上述奖项未获得,则不计质量创优奖励费且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而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中未见相关要求,以何处为准?
回复: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2.3.9.7质量创优奖励费有相关要求,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
质疑14:电子投标系统中投标函为锁定不可修改格式,请招标人明确,是否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以软件制作导出盖章的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回复: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15:都知道评标委员会是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仍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是否会选派招标人代表,如有代表,是否是对中建四局有利?
回复:评标委员会是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质疑16:我司为红名单中的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含保函)金额减半,请问,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应填写招标文件原金额4000万元还是减半后实际缴纳金额2000万元。
回复: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实际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质疑17: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请问证书是否提供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2.投标文件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是否提供关键页即可?
3.因目前大多数工程项目都存在中标、合同、竣工、施工图审、四库截图中的项目名称不完全相同,但实属同一工程项目。请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若各项资料工程名称存在不完全相同,但实际确实为同一工程项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和安全文明施工费需保留几位小数?
回复:1、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2、可以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4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要求: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2.报价方式中要求:“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质疑18:1.投标函附录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的约定内容是否以招标文件明确的内容为准,不用再更改?缺陷责任期是否可以填写24个月?
2.除了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书和(八)其他资料—1、承诺书”,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的承诺?
3.工期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该约定不合理,应以正式的开工令为准。
回复:1、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为准,不用更改。缺陷责任期可以填写24个月。
2、投标人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可以不提供其他的承诺,但
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情况,可自行添加其他承诺书。
3、该项目为EPC项目,工期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19:1.临水临电接驳点位是否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
2.设计专业人员未明确由联合体中哪一方提供,应明确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3.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 PDF 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4.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3.9.9和第2.3.9.13中均对人工单价的确定有要求,且自相矛盾!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5.工程量清单封面需要打印盖鲜章上传再加盖电子印章吗,还是直接盖电子印章即可。请招标人明确。
6.资格审查部分“(八)其他资料—1、承诺书”落款财务负责人是指项目拟派的财务负责人还是投标单位的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名是否可以打印出来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不用盖电子签章?
回复:1、进场后统一指定。
2、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专业人员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4、第2.3.9.13 条人工单价的确定原则是最高限价的编制原则,第2.3.9.9条是报价原则,两者不矛盾。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 (略) 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5、工程量清单封面需要盖章的,可以直接加盖电子印章。
6、是指投标单位的财务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名可以打印出来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不用盖电子签章。
质疑20:恭喜赖中建六局,与招标人相互配合,操纵此项目,请问两江新区是否还有公平所在?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21:1.能否提供各地块地下和场地周边管线资料以及周边已有建筑物图纸?
2.招标方对项目办公区、生活区布置是否有要求,还是由投标方自行考虑?
3.临水临电接驳点位是否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
回复:1、场地周边管线资料详见详见补疑通知附件。 周边地块方案暂不提供。
2、中标人进场后参照相邻单位设置,报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3、进场后统一指定。
质疑22:1.能否提供各地块地下和场地周边管线资料以及周边已有建筑物图纸?
2.招标方对项目办公区、生活区布置是否有要求,还是由投标方自行考虑?
3.临水临电接驳点位是否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
回复:同质疑21回复。
质疑23:工程量清单封面需要打印盖鲜章上传再加盖电子印章吗,还是直接盖电子印章即可。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工程量清单封面需要盖章的,可以直接加盖电子印章。
质疑24:1.投标函附录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的约定内容是否以招标文件明确的内容为准,不用再更改?缺陷责任期是否可以填写24个月?
2.资格审查部分“(八)其他资料—1、承诺书”落款财务负责人是指项目拟派的财务负责人还是投标单位的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名是否可以打印出来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不用盖电子签章?
3.除了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书和(八)其他资料—1、承诺书”,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的承诺?
4.设计专业人员未明确由联合体中哪一方提供,应明确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5.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 PDF 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1、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为准,不用更改。缺陷责任期可以填写24个月。
2、是指投标单位的财务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名可以打印出来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不用盖电子签章。
3、投标人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可以不提供其他的承诺,但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情况,可自行添加其他承诺书。
4、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专业人员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25:技术部分评分项要求提供的各种图纸较多,内容较复杂,很多东西都是中标后设计单位才开始做的,请问在招标阶段设置这些条件意欲何为,前期中煤科工已经参与项目,具有极大优势,因此强烈要求招标人延长开标时间,给予足够时间准备。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规定,中煤科工重 (略) (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概算审核单位,为本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质疑26:1.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施工场地是否均为一次性移交?
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26.3.3条要求:本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则承包人获得质量创优奖励费,质量创优奖励费按渝建管(2021)207号文件按实结算,如上述奖项未获得,则不计质量创优奖励费且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而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中未见相关要求,以何处为准?
3.能否提供各地块地下和场地周边管线资料以及周边已有建筑物图纸?
回复:1、施工场地均为一次性移交。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2.3.9.7质量创优奖励费有相关要求,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
3、场地周边管线资料详见详见补疑通知附件。 周边地块方案暂不提供。
质疑27:1.投标文件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是否提供关键页即可?
2.因目前大多数工程项目都存在中标、合同、竣工、施工图审、四库截图中的项目名称不完全相同,但实属同一工程项目。请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若各项资料工程名称存在不完全相同,但实际确实为同一工程项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和安全文明施工费需保留几位小数?
回复:1、可以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4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要求: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2.报价方式中要求:“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质疑28:1.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3.9.9和第2.3.9.13中均对人工单价的确定有要求,且自相矛盾!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2.工程量清单封面需要打印盖鲜章上传再加盖电子印章吗,还是直接盖电子印章即可。请招标人明确。
3.工期要求中,仅有总工期要求,未见具体设计、开、竣工日期?如发包人暂无法明确开工日期,可否由投标人暂自行拟定开工日期用于编制投标文件?
4.本项目包含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总工期720日历天是否指四期房建(一标段) (略) 共享核(一标段)总工期均为720日历天?
回复:1、第2.3.9.13 条人工单价的确定原则是最高限价的编制原则,第2.3.9.9条是报价原则,两者不矛盾。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 (略) 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2、工程量清单封面需要盖章的,可以直接加盖电子印章。
3、总工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均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开工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4、总工期 720日历天(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是指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的总工期均为720日历天,总工期均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质疑29: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要低估大家的智力。这样设置招标文件,会让中建四局直接进入决赛圈吧,本不够资格,降低门槛后刚好入圈,公平正义不会迟到,我们对这种显而易见的违规行为将会申诉到底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30:1.电子投标系统中投标函为锁定不可修改格式,请招标人明确,是否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以软件制作导出盖章的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请问证书是否提供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回复:1、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2、提供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质疑31:1.我司为红名单中的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含保函)金额减半,请问,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应填写招标文件原金额4000万元还是减半后实际缴纳金额2000万元。
2.工期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该约定不合理,应以正式的开工令为准。
3.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能否提供CAD版本基坑支护初设图纸?
回复:1、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实际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2、该项目为EPC项目,工期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补充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基坑支护CAD图纸,详见补疑通知附件。
质疑32:我们是国有企业实力强劲,打算投标总报价愿意下浮过半造福民生,但因BIM 等方案图被专家打低分,若是让中建六局等报价高的单位中标,请问造成十几亿的国有资金流失该谁负责???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33:合同提及了设计费的支付阶段及要求,未明确具体支付方式,是由发包人直接转账(或其他方式)给联合体各方单位或由发包人直接转账(或其他方式)给联合体牵头单位?
回复:若中标单位为联合体,设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可在签订合同前确定。
质疑34:关于合同协议书的签订,合同范围未提及是两方合同还是多方合同(含联合体成员单位)。
回复:若中标人不是联合体,则为双方签订合同,若中标人为联合体,则为多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合同。
质疑35: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地勘报告文件剖面图.dxf项目名称为其他项目,请明确该份文件是否有误?
回复:原挂网地勘图显示有误,详见补疑通知附件。
质疑36:目前资料未明确外露钢结构部分防火设计要求,请问是否由联合体设计单位自行拟定?
回复: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钢结构防火要求详见初步设计说明第九章消防中9.7.4条中的第3条。钢结构构件采用防火涂料,招标算量已按下表涂料算量。
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钢结构部分的防火设计均参照初设说明4.10.6节要求执行。
质疑37:本次 (略) 共享核项目结构CAD图纸中(文件名称:结初-商业1-4号楼),编号为GKZ3a的构件在图纸中未找到,请招标人明确此部分图纸是否有误。
回复:图纸无误,GKZ3a尺寸的柱子平面图中已取消,大样图漏删。
质疑38:招标文件P14中第1.3.3条质量标准提出“④BIM模型要求:*方所提交 BIM 模型一是要按照*方指定软件进行设计,需达到《 (略) 建设工程信息模型技术深度规定》要求;二是应满足*方智慧园区建设要求(包含不限于需提供以 BIM 为展示工具的工期计划、资金计划等方案),三是应根据工程变更情况对模型及时进行维护完善,最终提交与竣工验收交付一致的 BIM 数字档案模型文件,以满足后期运营管理需要。⑦绿建设计要求:绿色建筑设计应当满足国家、重庆地区相关最新绿色建筑设计规范,以及*方拟定的绿建标准体系相关要求。 (略) 设计要求: (略) 设计应当满足国家、重庆地区 (略) 设计规范,以及*方拟定的《重庆两江 (略) 政基础设施规划》 (略) 专篇。”请问①能否明确提交 BIM 模型要按照*方指定软件的软件名称,提供*方智慧园区的具体建设要求;②请明确*方拟定的绿建标准体系具体要求;③明提供*方拟定的《重庆两江 (略) 政基础设施规划》 (略) 专篇文件。
回复:①暂无,智慧园区的具体建设要求正在拟定中;②暂无,绿建标准体系具体要求正在拟定中;③《重庆两江 (略) 政基础设施规划》 (略) 专篇文件详见补疑通知附件。
质疑39:本工程有无指定搭建临时设施的位置?
回复:进场后统一指定。
质疑40:能否提供本工程临时用水、雨水、污水接驳点位置及容量?
回复:进场后统一提供。
质疑41:招标文件P6第2.5工期要求第(10)点指出“施工节点工期具体以招标人需求为准。”招标文件未见到招标人的施工节点需求,请问本次投标阶段的施工节点是否由各单位自行拟定?
回复:投标阶段由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施工节点。
质疑42:本项目要求标书为暗标,本项目工期要求未明确暂定开工时间,为便于网络图和横道图的编制,请确认是否需统一暂定开工时间或各单位自行暂定开工时间?
回复:开工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质疑43:文件写得是不错的,代理和招标人还是花了心思,动了头脑的,通过几个方面把文件控制的妥妥的,也将内涵的单位安排的明明白白,这点还是值得肯定、值得表扬的,其实大家都知道有项目不容易,能够把文件设置成这样肯定花了不少心思,能够把这样的文件挂上网更加不容易,中建六局不知道动了少关系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44:合同提及了设计费的支付阶段及要求,未明确具体支付方式,是由发包人直接转账(或其他方式)给联合体各方单位或由发包人直接转账(或其他方式)给联合体牵头单位?
回复:若中标单位为联合体,设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可在签订合同前确定。
质疑45:关于合同协议书的签订,合同范围未提及是两方合同还是多方合同(含联合体成员单位)。
回复:若中标人不是联合体,则为双方签订合同,若中标人为联合体,则为多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合同。
质疑46: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地勘报告文件剖面图.dxf项目名称为其他项目,请明确该份文件是否有误?
回复:原挂网地勘图显示有误,详见补疑通知附件。
质疑47:目前资料未明确外露钢结构部分防火设计要求,请问是否由联合体设计单位自行拟定?
回复: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钢结构防火要求详见初步设计说明第九章消防中9.7.4条中的第3条。钢结构构件采用防火涂料,招标算量已按下表涂料算量。
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钢结构部分的防火设计均参照初设说明4.10.6节要求执行。
质疑48:1、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能否提供CAD版本基坑支护初设图纸?
2、工期要求中,仅有总工期要求,未见具体设计、开、竣工日期?如发包人暂无法明确开工日期,可否由投标人暂自行拟定开工日期用于编制投标文件?
3、本项目包含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总工期720日历天是否指四期房建(一标段) (略) 共享核(一标段)总工期均为720日历天?
4、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施工场地是否均为一次性移交?
5、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26.3.3条要求:本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则承包人获得质量创优奖励费,质量创优奖励费按渝建管(2021)207号文件按实结算,如上述奖项未获得,则不计质量创优奖励费且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而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中未见相关要求,以何处为准?
6、能否提供各地块地下和场地周边管线资料以及周边已有建筑物图纸?
7、招标方对项目办公区、生活区布置是否有要求,还是由投标方自行考虑?
8、临水临电接驳点位是否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
回复:1、补充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基坑支护CAD图纸,详见补疑通知附件。
2、总工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均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开工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3、总工期 720日历天(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是指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的总工期均为720日历天,总工期均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4、施工场地均为一次性移交。
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2.3.9.7质量创优奖励费有相关要求,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
6、场地周边管线资料详见详见补疑通知附件。 周边地块方案暂不提供。
7、中标人进场后参照相邻单位报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8、进场后统一指定。
质疑49:本次 (略) 共享核项目结构CAD图纸中(文件名称:结初-商业1-4号楼),编号为GKZ3a的构件在图纸中未找到,请招标人明确此部分图纸是否有误。
回复:图纸无误,GKZ3a尺寸的柱子平面图中已取消,大样图漏删。
质疑50:1、工期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该约定不合理,应以正式的开工令为准。
2、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3.9.9和第2.3.9.13中均对人工单价的确定有要求,且自相矛盾!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3、工程量清单封面需要打印盖鲜章上传再加盖电子印章吗,还是直接盖电子印章即可。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1、该项目为EPC项目,工期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第2.3.9.13 条人工单价的确定原则是最高限价的编制原则,第2.3.9.9条是报价原则,两者不矛盾。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 (略) 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3、工程量清单封面需要盖章的,可以直接加盖电子印章。
质疑51:招标文件P14中第1.3.3条质量标准提出“④BIM模型要求:*方所提交 BIM 模型一是要按照*方指定软件进行设计,需达到《 (略) 建设工程信息模型技术深度规定》要求;二是应满足*方智慧园区建设要求(包含不限于需提供以 BIM 为展示工具的工期计划、资金计划等方案),三是应根据工程变更情况对模型及时进行维护完善,最终提交与竣工验收交付一致的 BIM 数字档案模型文件,以满足后期运营管理需要。⑦绿建设计要求:绿色建筑设计应当满足国家、重庆地区相关最新绿色建筑设计规范,以及*方拟定的绿建标准体系相关要求。 (略) 设计要求: (略) 设计应当满足国家、重庆地区 (略) 设计规范,以及*方拟定的《重庆两江 (略) 政基础设施规划》 (略) 专篇。”请问①能否明确提交 BIM 模型要按照*方指定软件的软件名称,提供*方智慧园区的具体建设要求;②请明确*方拟定的绿建标准体系具体要求;③明提供*方拟定的《重庆两江 (略) 政基础设施规划》 (略) 专篇文件。
回复:同质疑38回复。
质疑52:6、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和安全文明施工费需保留几位小数?
7、投标函附录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的约定内容是否以招标文件明确的内容为准,不用再更改?缺陷责任期是否可以填写24个月?
8、资格审查部分“(八)其他资料—1、承诺书”落款财务负责人是指项目拟派的财务负责人还是投标单位的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名是否可以打印出来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不用盖电子签章?
9、除了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书和(八)其他资料—1、承诺书”,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的承诺?
10、设计专业人员未明确由联合体中哪一方提供,应明确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11、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 PDF 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2.报价方式中要求:“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7、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为准,不用更改。缺陷责任期填写24个月。
8、是指投标单位的财务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名可以打印出来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不用盖电子签章。
9、投标人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可以不提供其他的承诺,但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情况,可自行添加其他承诺书。
10、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专业人员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11、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53:本工程有无指定搭建临时设施的位置?
回复:有,进场后统一指定。
质疑54:能否提供本工程临时用水、雨水、污水接驳点位置及容量?
回复:进场后统一提供。
质疑55:招标人设置了看似公平公正的招标文件条款,仔细研读后发现并不是如此,两个10亿规模的项目合并为1个20亿的大项目,明显有单位提前进行了沟通,这个生意划得来,中建6局大手笔。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56:招标文件P6第2.5工期要求第(10)点指出“施工节点工期具体以招标人需求为准。”招标文件未见到招标人的施工节点需求,请问本次投标阶段的施工节点是否由各单位自行拟定?
回复:投标阶段由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施工节点。
质疑57:本项目要求标书为暗标,本项目工期要求未明确暂定开工时间,为便于网络图和横道图的编制,请确认是否需统一暂定开工时间或各单位自行暂定开工时间?
回复:开工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质疑58:1、我司为红名单中的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含保函)金额减半,请问,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应填写招标文件原金额4000万元还是减半后实际缴纳金额2000万元。
3、电子投标系统中投标函为锁定不可修改格式,请招标人明确,是否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以软件制作导出盖章的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请问证书是否提供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5、投标文件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是否提供关键页即可?
6、因目前大多数工程项目都存在中标、合同、竣工、施工图审、四库截图中的项目名称不完全相同,但实属同一工程项目。请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若各项资料工程名称存在不完全相同,但实际确实为同一工程项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1、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实际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3、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4、提供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5、可以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
6、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4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要求: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质疑59: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万元,门槛业绩要求仅6亿元(或建筑面积7.5万m2)公建,请问这是为了让某些单位入场吗?如中建四局,是否有内部沟通?
回复:本项目为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合并招标。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建安费约8.55亿元,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建安费约11.5亿元。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工程造价或工程规模)以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建安费金额或总建筑面积作为基础设置的,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60: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6.4.6消防专业负责人 1 名要求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我司遍查重庆诸多EPC项目,竟仅有本项目有此对消防专业负责人的要求,经筛查,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并且具有国家级装配式产业基地的设计单位更是寥寥无几,招标人此举完全就是在排斥潜在投标人,为幕后单位量身打造定制条件,请招标人严格 (略) 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删除此条要求。
回复: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为会议、展览、报告厅、办公等多功能组成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建筑,整个建筑是在一个大屋顶覆盖之下,并形成了多个灰空间,且作为典型的山地建筑,消防疏散、消防措施等均较为复杂,对消防有特殊要求,此外,在施工图审查环节,也需要针对消防设计进行专项审查。因此本项目设计专业人员中设置消防专业负责人。
根据渝建科〔2020〕35号文第二项(六)款中第二条完善招投标制度规定:招标人可将投标人具备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预制部品部件生产及安装能力、装配式建筑工程业绩、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等作为投标资格或者商务条件。其中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生产及安装能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属于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评审内容,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侧重于施工能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侧重于设计能力。本次招标范围包含设计及施工,若为联合体投标,根据渝建科〔2020〕35号文精神,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负责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结合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评审原则,统一评判标准,因此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任务和设计任务的单位均须满足,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 (略) 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可视为投标人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61: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7.5.3中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实体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做了价差调整约定,变更工程涉及的相关材料的调差原则是否与分部分项清单的调差原则保持一致?
回复:保持一致。
质疑62: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M38-1)地块,(M38-1)地块车库地下土建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清单编码*,砼反坎、门槛C20项中,名称中要求砼等级为C20,项目特征中要求的砼等级为C25,请明确具体此项清单中的砼等级。
回复:项目特征中要求的砼等级修改为C20。
质疑63:招标文件第6页2.5工期要求中节点工期要求:(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房建平基土石方及边坡支护,边坡(含超限边坡)设计、论证及审查。其中房建平基土石方及边坡支护是指完成设计内容还是施工内容
回复:是指设计内容。
质疑64:技术部分是否设置目录,若设置目录是否计入规定的页数
回复:设置目录,目录计入页数要求范围内。
质疑65:建设单位能否提供临时水、电接驳点位置
回复:进场后统一提供。
质疑66:招标文件中开工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放为准,建设单位能否暂定开工时间
回复:开工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质疑67: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要求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 (略) 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公布的关于认定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通知网页截图及其附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截图,名单截图须体现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 (略) 名称,以及相关行政 (略) 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被控股关系的说明文件复印件,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同时还须提供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 (略) 授权投标人使用其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为保障授权书资料的真实合法性,如果由直接控 (略) 的投标人建议增加直接股东上级股东出具的董事会或股东决议; (略) (略)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建议增加控股股东出具的董事会或股东决议。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68:1 请业主明确统一接至本工程现场的施工用水接驳口具体位置及管径尺寸,临时用电接驳口具体位置及电容量。
2 现场是否存在雨水、污水排放点,若有业主明确具体位置。
3 为了便于工程进度计划编制,能否给定一个具体的开、竣工日期?请业主明确本项目工程实体有无关键节点要求。
4 本工程是否需向业主、监理提供办公场所,如有请提供配置标准。
5 请业主明确是否可以在场内搭设临时生活区及办公区,若不能,是否提供搭设临时建筑的场地,并明确其位置。
6 请分别明确设计与施工阶段BIM模型深度等级要求。
7 本工程地下室范围较大,存在雨期积水难于迅速排清的可能性,但初设图纸并未考虑抗浮。本标段地下室是否需要考虑一定的抗浮水头,是否需要进一步进行专家论证确定?
8 场外是否有可供使用的大临场地,如有请明确位置。
9 请业主明确本项目建设几星级智慧工地?
10 请业主明确M34-2地块施工大门是否可以在项目所在地西、东两侧开设。
11 经实地勘察,M34-1地块西南侧、南侧道路被其他单位封闭,请业主明确在项目开工后,M34-1地块施工大门是否可以在项目所在地西南、南两侧开设。
12 经实地勘察,M38-1地块东侧道路被其他单位封闭,请业主明确M34-1地块施工大门是否可以在项目所在地东侧开设。西侧为协同大道,请业主明确M34-1地块施工大门是否可以在项目所在地西侧开设。
13 经实地勘察,M38-1地块北侧西14号路尚未施工,请业主提供西14号路施工计划,并明确在项目开工后是否可以在北侧开设大门。
14 明确招标文件中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为普通砌块还是高精砌块。
15 请业主明确M34-1地块中部位置的茅草房拆迁是否赔偿到位?是否可直接拆除?
16请业主明确M34-1地块东南角处的构筑物有何功用?
17 本项目现场封闭式施工,请业主明确是否有指定的围挡类型、大门类型。
18 请业主明确M34-2地块北侧用地红线到站南路南侧道路边线间的规划绿地能否作为项目的临时用地。
19 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两个EPC项目共同招标,请问需要办理两个施工许可证吗?
20 两个项目共同招标,请问2个项目的《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是分项目独立上传,还是两个项目需要合在一起进行表达、上传?若合在一起进行表达、上传的话对应的页数是否可以由200页扩充至400页?
回复:1、进场后统一指定。
2、有,进场后统一提供。
3、开工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竣工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720日历天。
投标阶段由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施工节点,中标后进场施工节点工期具体以招标人需求为准。
4、不需要提供。
5、进场后统一指定。
6、设计阶段BIM模型深度要求为lod400 ,施工阶段BIM模型深度要求为lod500。
7、根据地勘描述,无需进行抗浮设计。
8、进场后统一指定。
9、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10、进场后统一指定。
11、进场后统一指定。
12、进场后统一指定。
13、进场后统一指定。
14、详见清单。
15、已赔偿。
16、东南角处的构筑物为服务地下空间的楼电梯上升至地面层体量,通过与屋顶结构单元相同的构架形式消解楼电梯的体量。
17、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18、进场后统一指定。
19、两个。
20、两个项目合并在一起进行表达,页数要求不进行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69: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消防专业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资格,按此条件只有一 (略) 。按照《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消防工程师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与建筑工程施工无关。招标文件设置消防专业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资格的条件不合理,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建议招标人取消这一条要求。
回复: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为会议、展览、报告厅、办公等多功能组成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建筑,整个建筑是在一个大屋顶覆盖之下,并形成了多个灰空间,且作为典型的山地建筑,消防疏散、消防措施等均较为复杂,对消防有特殊要求,此外,在施工图审查环节,也需要针对消防设计进行专项审查。因此本项目设计专业人员中设置消防专业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70: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范围: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火灾事故技术分析;公安部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本项目要求消防工程师,太过于牵强,针对性较强,建议取消这个要求
回复: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为会议、展览、报告厅、办公等多功能组成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建筑,整个建筑是在一个大屋顶覆盖之下,并形成了多个灰空间,且作为典型的山地建筑,消防疏散、消防措施等均较为复杂,对消防有特殊要求,此外,在施工图审查环节,也需要针对消防设计进行专项审查。因此本项目设计专业人员中设置消防专业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71:根据招标文件晚上,需要提供消防工程师,但是消防工程师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此处满足 (略) 仅有几家,针对性较强,建议取消这一条要求
回复: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为会议、展览、报告厅、办公等多功能组成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建筑,整个建筑是在一个大屋顶覆盖之下,并形成了多个灰空间,且作为典型的山地建筑,消防疏散、消防措施等均较为复杂,对消防有特殊要求,此外,在施工图审查环节,也需要针对消防设计进行专项审查。因此本项目设计专业人员中设置消防专业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72:若联合体有2家设计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其中一家设计单位负责装配式建筑设计,另一家设计单位负责专项设计(不包含装配式),请问是否仅需负责装配式建筑设计的设计单位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即可满足?
回复: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分工的不超过1家。具体要求详见补遗通知。
质疑73:1、投标函及商务标的质量要求是否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2、招标文件P33“并且必须列出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提供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不得出现删除项目或增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请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需要单独上传PDF吗?投标文件QTF便能看到综合单价分析表,同理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也要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措施综合单价分析表电子版,是要求单独上传综合单价分析表PDF版本?还是直接上传QTF,在QTF版本中查看即可。该项目清单项目太多,综合单价分析表PDF文件太大,无法上传,建议不上传综合单价分析表。3、招标文件约定人工单价按2022年10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得人工信息价执行,结算时不作调整。本项目工期为720天,工期长,人工单价波动较大,建议人工费进行调整。
4、招标文件P120“因承包人原因,承包人未按经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月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连续三个月延后 20 日历天以上时,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并只能获得已完部分工作量80%的工程款,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过程中进度滞后,后期可以通过赶工措施追上进度,不应因为过程滞后就解除合同并罚款,建议取消。
5、招标文件P126“因承包人主要原因,工程工期严重滞后(60 天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不得异议,7 天内无条件撤出施工场地,并配合发包人后期管理;发包人就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核算,经审计后按结算金额的 85%支付。”过程中进度滞后,后期可以通过赶工措施追上进度,不应因为过程滞后就解除合同并罚款,建议取消。
6、招标文件P115“可调差材料含消防钢管(镀锌钢管、焊接钢管、无缝钢管)等”,该项目含空调工程,建议增加空调工程中得钢管。
7、招标文件P40技术措施综合包干费包含“承包人和水、电、气、讯、电梯等行业施工单位在墙面、楼面、地面上预留、多次打洞、凿槽后,其洞和槽需要承包人修补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修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补洞的特殊费用,如砼挡墙的防水补洞)。因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增加预留预埋孔洞槽的钻孔、凿打的费用和堵补废弃预留预埋孔洞槽的费用;已预留和已开凿的孔和洞不再使用而需要填补发生的一切费用,因设计变更和工程需要未预留的孔和洞,需重新开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是非承包人原因导致重新开孔开洞开槽修补封堵,应该由责任单位承担该部分费用。建议修改为技术措施综合包干费包含“承包人在墙面、楼面、地面上预留、多次打洞、凿槽后,其洞和槽需要承包人修补(承包人原因导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补洞的特殊费用,如砼挡墙的防水补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增加预留预埋孔洞槽的钻孔、凿打的费用和堵补废弃预留预埋孔洞槽的费用;承包人导致的已预留和已开凿的孔和洞不再使用而需要填补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承包人导致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需要未预留的孔和洞,需重新开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8、是否要求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限价?还是只要求措施项目费合计不高于限价?
回复:1、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2、本项目投标文件经济部分包括分项报价汇总表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招标设置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分项报价最高限价,因此分项报价汇总表填报内容包括设计费报价和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分项报价汇总表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上传QTF格式,不需要单独上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PDF格式和技术措施综合单价分析表PDF格式。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按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庆版)制作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3、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 (略) 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4、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要求执行。
5、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要求执行。
6、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设计费固定费率报价、设计费投标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及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报价、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给出的相应最高限价。
质疑74:1.根据招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要求,注2.联合体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因目前软件系统联合体协议书部分不能上传资料和编辑文档,请问联合体协议书部分是否可以按照招标文件3.7.3要求,由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线下签名(或盖章)齐全,然后上传至其他资料部分再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印章?
回复:投标文件制作系统里联合体协议书按要求填写后,按要求盖单位法人章、签名或盖章,若联合体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可以上传至其他资料部分,按要求盖单位法人章、签名或盖章。
质疑7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负责施工任务和设计任务的单位均须满足)”,且本项目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 3 家,投标人由1家施工单位,2家设计单位组成,是否可以理解为只要负责装配式建筑设计的设计单位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即满足条件?
回复: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分工的不超过1家。具体要求详见补遗通知。
质疑7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八)其他资料里的1、承诺书落款位置要求项目负责人(签名):和财务负责人(签名)请问是否可以是本页打印出来单位法人盖鲜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名、财务负责人签名,所有人签字盖章完成后扫描后附在此页?
回复:承诺书要求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名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 CA 数字证书均可,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承诺书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承诺即可。
质疑77:请问CQZF版招标文件中的第八章投标文件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哪个版本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回复: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78:请问投标函附录中(2)缺陷责任期里面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因为合同条款11.2没有相应的约定内容。
回复:缺陷责任期可以填写24个月。
质疑79:1.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函格式“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请问工期和工程质量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填写还是按照投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2.投标函附录投标文件格式已填写了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的约定内容,请问是直接采用投标文件格式挺的内容,还是要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填写?缺陷责任期合同条款号11.2对应的不是缺陷责任期内容,请问是否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填写?
3.投标人除提供“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七)承诺”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八)其他资料1、承诺书”以外,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承诺?
4.投标人须知3.7.3签名盖章要求:“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 CA 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请问既上传了单位签章,又加盖CA证书单位电子印章,是否会被废标?
5.如无《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该部分的内容是否可以空着不填?此页是否需要加盖单位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回复:1、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内容填写。
2、投标函附录投标文件格式已填写的内容直接采用投标文件提供的内容填写,缺陷责任期可以填写24个月。
3、投标人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可以不提供其他的承诺,但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情况,可自行添加其他承诺书。
4、不作否决投标处理。
5、若无《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该部分的内容可以空着不填,也可以写无。
质疑80:1.投标人须知2.3.10.1 总体要求(4)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由中标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中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综合考虑在投标总价中。请问招标人明确哪些险种?比如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责任险由招标人买还是投标人买?
2.投标人须知2.3.10.1 总体要求(10)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并且必须列出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提供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不得出现删除项目或增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请问招标人,不得出现删除项目或增项是指不得删除或增项分项工程清单项,还是不得删除或增项分项工程清单项所套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等内容?
3.投标人须知2.3.9.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若遇不合理调整消耗量、明显提高或降低材料单价等为获得不合理利益的,在招标清单工程量外新增加的工程量招标人可按变更计价原则中新增单价的计算方式进行调减。请问招标人,不合理调整消耗量、明显提高或降低材料单价等为获得不合理利益如何界定,能否给出具体量化标准,还是招标人临时拍脑袋决定?
4.投标人须知2.3.9.5 专业工程暂估 (略) 规定规模标准或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请问招标人,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怎么招?是不在中标人的合同范围,还是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招?
5.投标人须知2.3.9.12 投标报价中措施费用清单中的“技术措施综合包干费”,以最终规划许可证批复的建筑面积为准进行结算。由于限价还未出来,保函的内容挺多,风险挺高,请招标人认真综合考虑此项清单的限价,限价不能太低让投标人成本都包不住。
6.建议招标人增加人工费调差。
7.建议招标人删除严重偏差报价引起的调整。
8.专用合同条款中5.1.1 (4)本工程砂浆全部采用预拌(商品)砂浆。请招标人明示是湿拌砂浆还是干混砂浆?
9.专用合同条款中15.8.1 发包人、承包人在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时的权利与义务:需要分包的专业工程(或清单中给定的暂定金)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届时双方协商解决,承包人不得向其他承包人收取配合费和其他任何手续费。此项有点霸王条款,现在限价未出,不知道多少暂估价、暂列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此项金额过高的,那么承包人既要服务于分包人,又无法收取费用,将存在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请招标人考虑是否修订次条款。
10.材料调差,如果结算时计算的材料用量与进度中材料用量总和不一致,以哪个为准?请招标人明示。
11.专用合同条款中20.4 第三者责任险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是什么规定,请招标人列出文件名称及编码?
12.专用合同条款中20.5 其他保险需要投保其他内容、保险金额、费率及期限等:由承 (略) 的规定交纳。 (略) 的规定是什么规定,请招标人列出文件名称及编码?
13.专用合同条款中20.6.1 保险凭证保险条件: (略) 规定的所有应投保的内容均应投保。 (略) 规定是什么规定,请招标人列出文件名称及编码?
回复:1、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由中标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中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综合考虑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举例的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责任险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
2、是指不得出现删除项目或增项是指不得删除或增项分项工程清单项。
3、不合理调整消耗量、明显提高或降低材料单价等为获得不合理利益的行为认定以招标人认定为准。
4、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未达到属于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情形。
5、详见本补遗通知最高限价。
6、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 (略) 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7、按招标文件执行。
8、商品砂浆,不因湿拌和干混方式的变化而调整单价,采用湿拌砂浆或者干混砂浆以*方确认为准。
9、按招标文件执行。
10.以合同约定结算原则为准。
11、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81:2022年3月招标公告中已明确说明协同创新区分六个标段,描述如下:“投标人可以参加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⑤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⑥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六个合同段的投标,但投标人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合同段的中标人。本次启动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四个合同段的招标。”
现招标文件第2.2条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合并招标。
对本次招标将两个标段合并我方提出质疑,请明确为何不按原招标公告执行, (略) 制造业绩。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82:本工程其他已招标标段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已明确说明本工程分六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投标人可以参加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⑤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⑥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六个合同段的投标,但投标人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合同段的中标人。本次启动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四个合同段的招标。”
现招标文件第2.2条为:本项目为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合并招标。
根据10月份的招标计划及已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对本次两个标段合并为一个标段,请明确为何不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计划执行。
回复:同质疑81回复。
质疑83:原招标公告分六个标段,具体如下:“投标人可以参加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⑤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⑥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六个合同段的投标,但投标人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合同段的中标人。本次启动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四个合同段的招标。”
现招标文件第2.2条为:本项目为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合并招标。
对本次招标突然将两个标段合并为一个标段,请明确为何不按原招标公告执行。
回复:同质疑81回复。
质疑84:2022年3月招标公告中已明确说明协同创新区分六个标段,描述如下:“投标人可以参加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⑤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⑥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六个合同段的投标,但投标人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合同段的中标人。本次启动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四个合同段的招标。”
现招标文件第2.2条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合并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存粹是两个地块不同业态的工程,招标公告中明确一个单位只能中标一个标段,现将剩余两个标段合并招标,是否是为某单位提供便利赚取更多的合同额,明显的利益输送行为!请两江新区领导暂停违法行为,按原招标计划执行!
回复:同质疑81回复。
质疑85:设计单位要求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全国没 (略) 有这样的人员,放眼整个大西南,别说重庆就一家满足,西南地区最大 (略) (略) 、 (略) 都不满足要求。明显违反招投标法“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请重庆纪 (略) 场秩序和尊严!!!!!!!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本项目招标范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86:设计单位要求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全国没 (略) 有这样的人员,放眼整个大西南,别说重庆就一家满足,西南地区最大 (略) (略) 、 (略) 都不满足要求。明显违反招投标法“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请重庆纪 (略) 场秩序和尊严!!!!!!!
回复:同质疑85回复。
质疑87:本项目在第一次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确按照6个标段招标,且在交易中心发布的招标计划是按2个标段发布,同时第一次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确6个标段中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合同段的中标人,而本项目合并一个标段完全与第一招标文件违背,属于两个标段为同一个中标单位,请业主按照原招标标段方案执行。
回复:同质疑81回复。
质疑88:本项目在第一次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确按照6个标段招标,且在交易中心发布的招标计划是按2个标段发布,同时第一次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确6个标段中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合同段的中标人,而本项目合并一个标段完全与第一招标文件违背,属于两个标段为同意中标单位,请业主恢复原招标标段方案。
回复:同质疑81回复。
质疑89:一个普通的房建项目,为什么非要国家级装配基地?以后两江新区的项目,都要固定到那几家单位参加嘛?
回复:根据渝建科〔2020〕35号文第二项(六)款中第二条完善招投标制度规定:招标人可将投标人具备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预制部品部件生产及安装能力、装配式建筑工程业绩、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等作为投标资格或者商务条件。其中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生产及安装能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属于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评审内容,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侧重于施工能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侧重于设计能力。本次招标范围包含设计及施工,若为联合体投标,根据渝建科〔2020〕35号文精神,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负责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结合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评审原则,统一评判标准,因此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任务和设计任务的单位均须满足,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 (略) 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可视为投标人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质疑90:施工任务和设计任务的单位均须满足国家装配式基地要求,建议修改为组成联合体的,设计和施工满足一家即可满足要求。
回复:同质疑89回复。
质疑91:要求“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负责施工任务和设计任务的单位均须满足)。”项目建设 (略) , (略) 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更能体现出对本项目装配式板块的优势。请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增 (略) 装配式基地的单位,也满足本项目的关于装配式基地的要求。
回复:根据渝建科〔2020〕35号文第二项(六)款中第二条完善招投标制度规定:招标人可将投标人具备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预制部品部件生产及安装能力、装配式建筑工程业绩、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等作为投标资格或者商务条件。其中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生产及安装能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属于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评审内容,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侧重于施工能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侧重于设计能力。本次招标范围包含设计及施工,若为联合体投标,根据渝建科〔2020〕35号文精神,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负责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结合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评审原则,统一评判标准,因此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任务和设计任务的单位均须满足,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 (略) 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可视为投标人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质疑92:1、本工程其他已招标标段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已明确说明本工程分六个标段,详细描述如下“投标人可以参加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⑤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⑥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六个合同段的投标,但投标人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合同段的中标人。本次启动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四个合同段的招标。”
我方对本次招标将后续的两个标段合并同时招标提出质疑,请明确为何不按之前的招标文件执行。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6.4.6 条“消防专业负责人 1 名 投标人拟派的消防专业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资格,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对于设计专业人员的要求我方提出质疑,参考《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内容,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并且设计单位只负责设计并不参与本项目的相关消防工程施工,设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条件具有明显的排他性,不符合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请贵方取消本条要求。
3、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评审标准2.2.2(2)中对于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的,得 1.5分。”设计负责人为何要具备一级建造师,建筑师与建造师的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与涉及的建筑生命全周期的阶段完全不一样,建筑师的职责应当重点突出在项目前期工作至施工图的出图,主要从事各种民用与工业房屋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咨询等建筑设计方面的工作。而一级建造师从事项目施工方面的工作。且施工单位会在项目经理的基础上匹配专业的施工负责人,故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方并不需要拥有建造师注册人员。
我方对此提出质疑。按照要求只需要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即可,请贵方修改本项加分要求。
回复:1、同质疑81回复。
2、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为会议、展览、报告厅、办公等多功能组成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建筑,整个建筑是在一个大屋顶覆盖之下,并形成了多个灰空间,且作为典型的山地建筑,消防疏散、消防措施等均较为复杂,对消防有特殊要求,此外,在施工图审查环节,也需要针对消防设计进行专项审查。因此本项目设计专业人员中设置消防专业负责人。
3、本项目为EPC项目,建设工程内容繁多,技术复杂,工期紧张,协调量大,对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要求高,需要具有综合能力较高的项目管理团队,设计负责人尤其重要,为保障工程各项工作顺畅衔接、工程按时完工。商务加分项要求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的,是为了强调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具备设计和施工管理经验和能力,有利于中标后工程设计与施工、采购等工作协作一致,有利于工程顺利推进。
质疑93:1、本工程其他已招标标段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已明确说明本工程分六个标段,详细描述如下“投标人可以参加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⑤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⑥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六个合同段的投标,但投标人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合同段的中标人。本次启动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四个合同段的招标。”
我方对本次招标将后续的两个标段合并同时招标提出质疑,请明确为何不按之前的招标文件执行。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6.4.6 条“消防专业负责人 1 名 投标人拟派的消防专业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资格,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对于设计专业人员的要求我方提出质疑,参考《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内容,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并且设计单位只负责设计并不参与本项目的相关消防工程施工,设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条件具有明显的排他性,不符合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请贵方取消本条要求。
3、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评审标准2.2.2(2)中对于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的,得 1.5分。”设计负责人为何要具备一级建造师,建筑师与建造师的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与涉及的建筑生命全周期的阶段完全不一样,建筑师的职责应当重点突出在项目前期工作至施工图的出图,主要从事各种民用与工业房屋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咨询等建筑设计方面的工作。而一级建造师从事项目施工方面的工作。且施工单位会在项目经理的基础上匹配专业的施工负责人,故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方并不需要拥有建造师注册人员。
我方对此提出质疑。按照要求只需要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即可,请贵方修改本项加分要求。
回复:同质疑92回复。
质疑94:根据招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关于投标文件格式(八)其他资料承诺书,落款处有签名和盖章要求,请问是否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先由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名后上传至投标系统再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盖章处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二是全部签名和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线下签名和加盖鲜章后扫描至电子投标系统再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回复:两种方式均可。
质疑95:由于新点软件系统对上传的投标文件有大小限制,且为方便专家评标,请问 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表,财务报表在提供了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情况下,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本项目的财务要求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96:我方在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中作为采购单位,不涉及施工、设计等相关内容,请问是否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联合体协议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请问在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中作为采购单位,不涉及施工、设计等相关内容是否仅要求单位名称和营业执照一致即可?
回复:1、若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中作为采购单位,不涉及施工、设计等相关内容,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若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中作为采购单位,不涉及施工、设计等相关内容,仅要求单位名称和营业执照一致即可。
质疑97: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第2条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本条未明确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提供单位,请问是否仅由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中负责设计和施工的单位提供即可?
回复: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由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中负责设计和施工的单位提供即可。
质疑98: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格式(八)其他资料承诺书要求财务负责人签名, (略) 财务负责人或项目财务负责人签名均可
回复: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签名。
质疑99: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中:缺陷责任期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包仅填写允许措辞不严谨,是否可以填写允许依法分包?
回复:缺陷责任期可以填写24个月,分包可以填写允许。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合同条款对分包内容均有要求进行约束。
质疑100: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分工是否以招标文件前附表招标范围为准;联合体具体分工是否填写对应的全部内容,并满足招标文件对联合体协议书的相关要求即可?
回复:投标单位自行确定具体分工,但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内容。
质疑10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要求的设计专业人员未明确提供单位,是否要求设计单位提供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专业人员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质疑102:根据《 (略) 法》 (略) (略)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略) 承担。按照以上法律法规,分公司缴纳社保是合法有效的, (略) 开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满足要求。
质疑10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投标保证金中约定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但是由于在示范文本中不能体现申请人(即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不符合银行出具保函标准,银行不予出具保函,请问投标人能否在示范文本正文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处增加单位名称?如果不在此处增加单位名称,请问在文本何处体现?
回复:可以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正文中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处增加单位名称。
质疑104:投标函附录中分包填写的允许,招标文件前附表分包内容要求:依法可分包的非主体工程、非关键性工作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并遵循《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前后不一致,是否可以填写允许依法分包。
回复:分包可以填写允许。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合同条款对分包内容均有要求进行约束。
质疑105:请问这两个EPC项目是否兼投不兼中,如是评标办法如何?
回复: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合并招标,已合并为一个项目进行招标。
质疑106:联合体协议为投标软件固定格式,请问是否可以不填,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鲜章,再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其他资料中即可。
回复:联合体协议书在投标文件制作系统里按要求填写后,按要求盖单位法人章、签名或盖章,若联合体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可以上传至其他资料部分,按要求盖单位法人章、签名或盖章。
质疑107:联合体协议为投标软件固定格式,请问是否可以不填,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鲜章,再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其他资料中即可。
回复:同质疑106回复。
质疑108:投标函附录中分包填写的允许,招标文件前附表分包内容要求:依法可分包的非主体工程、非关键性工作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并遵循《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前后不一致,是否可以填写允许依法分包。
回复:分包可以填写允许。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合同条款对分包内容均有要求进行约束。
质疑109: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投标保证金中约定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但是由于在示范文本中不能体现申请人(即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不符合银行出具保函标准,银行不予出具保函,请问投标人能否在示范文本正文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处增加单位名称?如果不在此处增加单位名称,请问在文本何处体现?
回复:同质疑103回复。
质疑110:请问投标文件的PDF格式和软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111:请问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是否填写实际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数额?
回复: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实际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质疑112:根据《 (略) 法》 (略) (略)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略) 承担。按照以上法律法规,分公司缴纳社保是合法有效的, (略) 开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满足要求。
质疑11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要求的设计专业人员未明确提供单位,是否要求设计单位提供?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专业人员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质疑114: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分工是否以招标文件前附表招标范围为准;联合体具体分工是否填写对应的全部内容,并满足招标文件对联合体协议书的相关要求即可?
回复:同质疑100回复。
质疑115: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中:缺陷责任期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包仅填写允许措辞不严谨,是否可以填写允许依法分包?
回复:同质疑108回复。
质疑116:根据招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关于投标文件格式(八)其他资料承诺书,落款处有签名和盖章要求,请问是否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先由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名后上传至投标系统再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盖章处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二是全部签名和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线下签名和加盖鲜章后扫描至电子投标系统再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回复:同质疑94回复。
质疑117: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格式(八)其他资料承诺书要求财务负责人签名, (略) 财务负责人或项目财务负责人签名均可?
回复:同质疑98回复。
质疑118:我方在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中作为采购单位,不涉及施工、设计等相关内容,请问是否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联合体协议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请问在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中作为采购单位,不涉及施工、设计等相关内容是否仅要求单位名称和营业执照一致即可?
回复:同质疑96回复。
质疑119:由于新点软件系统对上传的投标文件有大小限制,且为方便专家评标,请问 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表,财务报表在提供了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情况下,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同质疑95回复。
质疑120: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第2条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本条未明确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提供单位,请问是否仅由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中负责设计和施工的单位提供即可?
回复:同质疑97回复。
质疑12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我方在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中单独负责采购施工,本项目对负责采购的单位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做要求,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若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中单独负责采购,该联合体成员单位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质疑122:技术方案中需要提供施工图纸和bim的内容吗?
回复:投标阶段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施工图纸和建立BIM 的模型。技术部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要点进行编写。
质疑123:招标人能否给出本项目的设计收费基准价?
回复:以*.28万元作为暂定计算基数,按02版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的设计收费基准价为*.69元。
设计费最高限价的计算公式=*.69×1.0×1.0×65%×40%=*.90元
质疑124:*.28 万元作为设计费的计算基数吗?
回复:是。
质疑125:以投标人的设计费费率计算得出的设计费报价与所填报的设计费报价不一致,是否作否决投标处理?
回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报价与依据分项报价、单价/费率报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质疑126:请招标人举例说明设计费报价的计算?
回复:设计费投标报价为=(以*.28万元作为暂定计算基数,按02版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设计费)×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投标费率×40%。
设计费投标报价保留2位小数。
质疑127:建筑安装工程费是采用清单报价吗?
回复: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报价。
质疑128:纸质保函原件是否直接将原件递交,需不需要装袋子盖公章密封。
回复:无具体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
质疑129:纸质保函原件递交时有密封要求吗?
回复:同质疑128回复。
质疑130: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时,需要招标文件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递交吗?
回复:不作要求。
质疑131:请问 BIM 需要建模提供模型不?如要建模,对建模精度有没有具体要求?
回复:投标阶段不需要建立BIM 的模型。中标后设计阶段BIM模型深度要求为lod400,施工阶段BIM模型深度要求为lod500。
质疑132: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
回复:评标委员会是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质疑133:四库一平台业绩项目名称与竣工验收报告不一致,是否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回复: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4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要求: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质疑134:本项目有业主专家吗?
回复:同质疑132回复。
质疑135:是否需要给建设单位、跟审单位、监理人等提供办公室?
回复:不需要。
质疑136:除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封面、光盘贴、封套等,是否只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章,投标人或投标人名称处,是否仅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37: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仅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还是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回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质疑138:投标函部分和资格审查部分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是否都需要联合体各方出具?
回复: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委托代理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即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若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成员单位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质疑13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类似业绩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是否可以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接收证明或者完工备案证来作为证明材料?
回复:能证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质疑140:投标单位在其所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只负责设计(或施工)工作中,该工程总承包业绩是应该按照设计(或施工)对应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还是按照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呢?
回复:投标单位若将该总承包业绩作为设计(施工)业绩,就按招标文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投标单位若将该总承包业绩作为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就按招标文件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质疑141:本项目是施工单位牵头还是设计单位牵头呢?
回复:未作要求。
质疑142:履约担保可以按照联合体协议的约定由组成单位提交吗?
回复: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按照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提交履约担保。
质疑143: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中可以只写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工作吗?
回复:投标单位自行确定具体分工,但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内容。
质疑144: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委托代理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协议书是由电子投标系统自动生成,并且联合体协议书中已经明确了委托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在职责分工中还需要再次说明吗?
回复:不需要。
质疑14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业绩不限定为投标单位的个人业绩。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要提供个人业绩吗?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作个人业绩要求。
质疑146:我司所在地人社局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中只有缴费时间,缴费时间可以作为参保时间吗?
回复: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要求编制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147:如果我司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是不是可以不用提供授权委托书呢?
回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质疑148: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回复: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要求编制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149:因项目工程名称在中标后和办理施工许可证后存在差异,是否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工程名称为准?是否能用业主证明来佐证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施工许可证上的项目为同一项目?
回复: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4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要求: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质疑150: (略) 出具的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的年度财务报表中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会计事务所在编制时没有相关人员签字,但是是合法有效的,请问招标人,我公司的三年度财务报表符合招标文件的财务要求吗?
回复:本招标文件中财务要求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要求编制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151:业绩中的工程造价是指合同中的造价还是竣工验收报告中的工程造价呢?
回复: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4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要求: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质疑152:施工组织设计中需要建立 BIM 的模型吗,若需要,请明确BIM 模型成果的提交文件的格式和要求?
回复:投标阶段不需要建立BIM 的模型。中标后设计阶段BIM模型深度要求为lod400,施工阶段BIM模型深度要求为lod500。
质疑153:我公司预在本次投标活动中作为设计单位,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我司按联合体分工提供设计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该业绩我司承担设计部分,请明确是否只需按设计业绩要求提供“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即可。无需在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回复:投标单位若将工程总承包业绩作为设计业绩,就按招标文件提供设计业绩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即可。
质疑15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只填写牵头单位提供还是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质疑155:电子投标系统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与发布招标文件的格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156:招标文件正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7 条“(5)投标人如需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复制到一张光盘中(光盘备份),光盘表面粘贴标签贴,并将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填写在标签贴上。”请问招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光盘表面粘贴标签贴后是否需要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15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请问是否可以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回复:本项目的财务要求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158:请问招标人,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按以新点软件导出投标文件格式“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即可?
回复:可以。
质疑159:通过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的后缀名为 CQZF 的电子文件导出的 PDF 版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新建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及格式不一致时,请问招标人,以哪个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回复: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160:若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标,投标文件格式(七)承诺书中,投标人处是否只需填写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并加盖牵头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处只需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回复:是的。
质疑161:若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是否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提供,投标人处填写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并加盖联合体成员单位法人章吗?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质疑162:设计项目负责人需要一级注册建筑师加一级注册建造师, (略) 现行的文件、范本规定和要求,相关专业负责人都不能进行设置,而是承诺制,本项目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请修改本项目的双注册人员。
回复:本项目为EPC项目,建设工程内容繁多,技术复杂,工期紧张,协调量大,对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要求高,需要具有综合能力较高的项目管理团队,设计负责人尤其重要,为保障工程各项工作顺畅衔接、工程按时完工。商务加分项要求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的,是为了强调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具备设计和施工管理经验和能力,有利于中标后工程设计与施工、采购等工作协作一致,有利于工程顺利推进。
质疑163:投标函中要求填写投标人、地址、网址、单位电话(座机)、传真、邮政编码等信息,是否填写牵头人单位信息即可?
回复:填写牵头人单位信息即可。
质疑164:前四个项目商务加分条件是一样的,这个项目的加分条件就变了,难道是满足前面四个项目加分条件的单位没有了所以才进行更改的吗?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165:前面四个项目的加分项都是什么优质工程奖,绿色建筑奖,而到了这两个项目竟和前四个项目的加分条件不一样了,明显是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操作痕迹明显,为某些单位量身打造,我司将积极的收取证据,后续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166:我公司投标提供的设计负责人等各设计人 (略) 事业编制人员,其人事关系隶属于全资控股的大学,该设计负责人的养老保险由全资控股的大学缴纳,请问招标人该养老保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不满足。
质疑167:投标人名称是填写牵头单位名称吗?
回复:是的。
质疑168: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是否仅需包含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 2022 年 06月至 2022 年 11 月即可?
回复: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2年 6月至2022年11月。
质疑169:分公司的社保符合社保要求吗?
回复:符合。
质疑170:若联合体中有2家施工单位,问题1: 2家施工单位或2家施工单位存在直接控股或 (略) 满足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要求吗? 问题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业绩和人员要求是1家施工单位提供业绩和人员就满足还是2家施工单位都提供相应的业绩和人员才满足?问题3:施工类奖项中的2个条件,是由2个施工单位的其中1个施工单位同时满足,还是2家施工单位分别满足1个条件就符合要求呢?
回复:1、若联合体中有2家施工单位均负责施工任务的,2家施工单位或2家施工单位存在直接控股或 (略) 须满足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要求。
2、共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3、共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质疑171: (略) 现行的文件、范本规定和要求,相关专业负责人都不能进行设置,而是承诺制,这是在 9 月 5 日后必须严格执行的。但本招标文件的设计负责人设置了双注册,一级注册建造师和设计单位根本就不搭边,严重排他性
回复:本项目为EPC项目,建设工程内容繁多,技术复杂,工期紧张,协调量大,对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要求高,需要具有综合能力较高的项目管理团队,设计负责人尤其重要,为保障工程各项工作顺畅衔接、工程按时完工。商务加分项要求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的,是为了强调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具备设计和施工管理经验和能力,有利于中标后工程设计与施工、采购等工作协作一致,有利于工程顺利推进。
质疑172: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而设计单位不属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故意设置注册消防工程师作为本项目的加分项,排斥潜在投标人,违背了招投标法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修改此条款,做到公平公正。
回复: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为会议、展览、报告厅、办公等多功能组成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建筑,整个建筑是在一个大屋顶覆盖之下,并形成了多个灰空间,且作为典型的山地建筑,消防疏散、消防措施等均较为复杂,对消防有特殊要求,此外,在施工图审查环节,也需要针对消防设计进行专项审查。因此本项目设计专业人员中设置消防专业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173:若联合体中有2家施工单位,问题1: 2家施工单位或2家施工单位存在直接控股或 (略) 满足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要求吗? 问题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业绩和人员要求是1家施工单位提供业绩和人员就满足还是2家施工单位都提供相应的业绩和人员才满足?问题3:施工类奖项中的2个条件,是由2个施工单位的其中1个施工单位同时满足,还是2家施工单位分别满足1个条件就符合要求呢?
回复:同质疑170回复。
质疑174:财务报表可以不提供附注吗?
回复:本项目的财务要求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175:需要提供BIM建筑模型吗?
回复:投标阶段不需要建立BIM 的模型。中标后设计阶段BIM模型深度要求为lod400,施工阶段BIM模型深度要求为lod500。
质疑176: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中投标总报价是设计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总和吗?
回复:是的。
质疑177:单中的陶瓷薄板规格为900*1800*9,600*1200*9,陶瓷薄板的厚度一般为6毫米,厚度为9毫米的都是瓷砖的厚度,请把陶瓷薄板的规格修改为:900*1800*6和600*1200*6.
回复:陶瓷薄板厚度修改为6毫米,具体见限价清单。
质疑178:若联合体中有2家设计单位,问题1: 2家设计单位须同时满足设计资质A、B、C之一吗?问题2:设计资质中的B、C都是双资质,1家设计单位满足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1家设计单位满足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级,这样组合满足设计资质要求吗? 问题3: 2家设计单位其中1家满足设计资质中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另外1家满足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级,这样的组合满足设计资质要求吗? 问题4: 2家设计单位或2家设计单位各自存在直接控股或 (略) 须同时满足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吗? 问题5: 2家设计单位须同时提供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业绩和人员要求,还是只要其中1家设计单位提供相应的业绩和人员就符合招标文件中业绩和人员的要求呢?问题6: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的设计类奖项和设计负责人资格加分条件,是由2家设计单位中其中的1家设计单位同时提供2项加分资料还是2家设计单位分别提供其中1项加分资料呢?
回复: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分工的不超过1家。具体要求详见补遗通知。
质疑179:投标函附录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24个月吗?
回复:可以。
质疑180: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在承诺书中的签名可以采用手签,然后承诺书再扫描盖电子公章吗?
回复:可以。
质疑181:招标人本次招标是否安排业主专家?请直接说明。答疑的时候直接说明是否有业主专家,不要回答依法组建来绕大家,说明白的对大家都好。
回复:评标委员会是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质疑182:财务负责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财务证件吗?
回复:不需要。
质疑183:联合体牵头人是设计单位还是施工单位?
回复:联合体牵头人是设计单位还是施工单位未作要求。
质疑184: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需要注册到设计单位吗?
回复: 投标人拟派的消防专业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专业人员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二、补遗部分
1、补充“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基坑支护CAD”、“场地周边管线资料”、“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及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地勘报告”、“《重庆两江 (略) 政基础设施规划》 (略) 专篇文件”,详见补遗通知附件。
2、招标文件中关于“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3家。”调整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分工的不超过1家。”
3、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中对养老保险的要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2年 6 月至2022年11月。”调整为“投标文件中对养老保险的要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专业人员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2年6 月至2022年11月。”
4、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补充“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专业人员均不得兼任”。
5、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99元,(大写:**亿*仟*佰零*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6、设计费分项报价最高限价:本项目设计费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65%,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 *.90元(大写: *仟*佰零*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 );
7、建筑安装工程费分项报价最高限价: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09元(大写:**亿零*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零*分),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 *.63元(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含质量创优奖励费为: *.42元(大写:*仟*佰**万零*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8、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最高限价、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补遗通知附件。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设计费固定费率报价、设计费投标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及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报价、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给出的相应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质量创优奖励费,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进行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9、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的限价清单为准。
10、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1月31日9:30时。
注: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一)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3年1月13日
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两个EPC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两个EPC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 (略) 作为概算单位,前期做足了功课,留足了增加概算的口子,中标后窃取巨额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外流所导致的损失,某些关键决策人要付绝对责任。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规定,中煤科工重 (略) (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概算审核单位,为本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质疑2:全国装配式基地就那么几家,还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都满足,又是为中建4局量身定做的招标文件,公平公正公开何在,偌 (略) 为中建四局通开绿灯,本地施工企业的出路在哪里?
回复:根据渝建科〔2020〕35号文第二项(六)款中第二条完善招投标制度规定:招标人可将投标人具备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预制部品部件生产及安装能力、装配式建筑工程业绩、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等作为投标资格或者商务条件。其中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生产及安装能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属于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评审内容,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侧重于施工能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侧重于设计能力。本次招标范围包含设计及施工,若为联合体投标,根据渝建科〔2020〕35号文精神,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负责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结合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评审原则,统一评判标准,因此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任务和设计任务的单位均须满足,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 (略) 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可视为投标人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质疑3:请明确公共建筑的定义是否为办公、商业、旅游、公共交通、科教文卫等建筑类型
回复: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展馆、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质疑4:公共建筑的定义一般包括办公、商业、旅游等建筑类型,我司某个旅游建筑符合公共建筑的类型并获得奖项,但是项目名称有“基础设施”字样,请明确该项目是否以实际类型界定为公共建筑。
回复: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展馆、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若该业绩属于旅游建筑,则满足招标文件的业绩工程类别要求。
质疑5:工程量清单封面需要打印盖鲜章上传再加盖电子印章吗,还是直接盖电子印章即可。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工程量清单封面需要盖章的,可以直接加盖电子印章。
质疑6: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3.9.9和第2.3.9.13中均对人工单价的确定有要求,且自相矛盾!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第2.3.9.13 条人工单价的确定原则是最高限价的编制原则,第2.3.9.9条是报价原则,两者不矛盾。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 (略) 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质疑7:业主2022年刚招标的前期协同创新项目,其招标文件要求与本次招标大相庭径,且今年高新区招标的所有基金认购项目均未对拟派人员设置业绩要求,此项目设置业绩有为意向单位量身定做,排斥潜在投标人之嫌,中建四局是否参与了招标文件设置?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设置人员业绩要求,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
质疑8:本项目包含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总工期720日历天是否指四期房建(一标段) (略) 共享核(一标段)总工期均为720日历天?
回复:总工期 720日历天(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是指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的总工期均为720日历天,总工期均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质疑9: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施工场地是否均为一次性移交?
回复:施工场地均为一次性移交。
质疑10: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和安全文明施工费需保留几位小数?
回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2.报价方式中要求“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质疑11:除了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书和(八)其他资料—1、承诺书”,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的承诺?
回复:投标人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可以不提供其他的承诺,但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情况,可自行添加其他承诺书。
质疑12:1、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能否提供CAD版本基坑支护初设图纸?
2、工期要求中,仅有总工期要求,未见具体设计、开、竣工日期?如发包人暂无法明确开工日期,可否由投标人暂自行拟定开工日期用于编制投标文件?
3、本项目包含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总工期720日历天是否指四期房建(一标段) (略) 共享核(一标段)总工期均为720日历天?
4、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施工场地是否均为一次性移交?
回复:1、补充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基坑支护CAD图纸,详见补疑通知附件。
2、总工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均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开工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3、总工期 720日历天(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是指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的总工期均为720日历天,总工期均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4、施工场地均为一次性移交。
质疑13: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26.3.3条要求:本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则承包人获得质量创优奖励费,质量创优奖励费按渝建管(2021)207号文件按实结算,如上述奖项未获得,则不计质量创优奖励费且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而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中未见相关要求,以何处为准?
回复: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2.3.9.7质量创优奖励费有相关要求,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
质疑14:电子投标系统中投标函为锁定不可修改格式,请招标人明确,是否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以软件制作导出盖章的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回复: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15:都知道评标委员会是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仍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是否会选派招标人代表,如有代表,是否是对中建四局有利?
回复:评标委员会是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质疑16:我司为红名单中的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含保函)金额减半,请问,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应填写招标文件原金额4000万元还是减半后实际缴纳金额2000万元。
回复: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实际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质疑17: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请问证书是否提供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2.投标文件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是否提供关键页即可?
3.因目前大多数工程项目都存在中标、合同、竣工、施工图审、四库截图中的项目名称不完全相同,但实属同一工程项目。请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若各项资料工程名称存在不完全相同,但实际确实为同一工程项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和安全文明施工费需保留几位小数?
回复:1、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2、可以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4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要求: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2.报价方式中要求:“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质疑18:1.投标函附录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的约定内容是否以招标文件明确的内容为准,不用再更改?缺陷责任期是否可以填写24个月?
2.除了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书和(八)其他资料—1、承诺书”,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的承诺?
3.工期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该约定不合理,应以正式的开工令为准。
回复:1、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为准,不用更改。缺陷责任期可以填写24个月。
2、投标人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可以不提供其他的承诺,但
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情况,可自行添加其他承诺书。
3、该项目为EPC项目,工期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19:1.临水临电接驳点位是否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
2.设计专业人员未明确由联合体中哪一方提供,应明确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3.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 PDF 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4.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3.9.9和第2.3.9.13中均对人工单价的确定有要求,且自相矛盾!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5.工程量清单封面需要打印盖鲜章上传再加盖电子印章吗,还是直接盖电子印章即可。请招标人明确。
6.资格审查部分“(八)其他资料—1、承诺书”落款财务负责人是指项目拟派的财务负责人还是投标单位的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名是否可以打印出来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不用盖电子签章?
回复:1、进场后统一指定。
2、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专业人员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4、第2.3.9.13 条人工单价的确定原则是最高限价的编制原则,第2.3.9.9条是报价原则,两者不矛盾。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 (略) 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5、工程量清单封面需要盖章的,可以直接加盖电子印章。
6、是指投标单位的财务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名可以打印出来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不用盖电子签章。
质疑20:恭喜赖中建六局,与招标人相互配合,操纵此项目,请问两江新区是否还有公平所在?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21:1.能否提供各地块地下和场地周边管线资料以及周边已有建筑物图纸?
2.招标方对项目办公区、生活区布置是否有要求,还是由投标方自行考虑?
3.临水临电接驳点位是否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
回复:1、场地周边管线资料详见详见补疑通知附件。 周边地块方案暂不提供。
2、中标人进场后参照相邻单位设置,报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3、进场后统一指定。
质疑22:1.能否提供各地块地下和场地周边管线资料以及周边已有建筑物图纸?
2.招标方对项目办公区、生活区布置是否有要求,还是由投标方自行考虑?
3.临水临电接驳点位是否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
回复:同质疑21回复。
质疑23:工程量清单封面需要打印盖鲜章上传再加盖电子印章吗,还是直接盖电子印章即可。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工程量清单封面需要盖章的,可以直接加盖电子印章。
质疑24:1.投标函附录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的约定内容是否以招标文件明确的内容为准,不用再更改?缺陷责任期是否可以填写24个月?
2.资格审查部分“(八)其他资料—1、承诺书”落款财务负责人是指项目拟派的财务负责人还是投标单位的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名是否可以打印出来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不用盖电子签章?
3.除了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书和(八)其他资料—1、承诺书”,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的承诺?
4.设计专业人员未明确由联合体中哪一方提供,应明确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5.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 PDF 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1、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为准,不用更改。缺陷责任期可以填写24个月。
2、是指投标单位的财务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名可以打印出来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不用盖电子签章。
3、投标人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可以不提供其他的承诺,但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情况,可自行添加其他承诺书。
4、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专业人员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25:技术部分评分项要求提供的各种图纸较多,内容较复杂,很多东西都是中标后设计单位才开始做的,请问在招标阶段设置这些条件意欲何为,前期中煤科工已经参与项目,具有极大优势,因此强烈要求招标人延长开标时间,给予足够时间准备。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规定,中煤科工重 (略) (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概算审核单位,为本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质疑26:1.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施工场地是否均为一次性移交?
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26.3.3条要求:本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则承包人获得质量创优奖励费,质量创优奖励费按渝建管(2021)207号文件按实结算,如上述奖项未获得,则不计质量创优奖励费且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而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中未见相关要求,以何处为准?
3.能否提供各地块地下和场地周边管线资料以及周边已有建筑物图纸?
回复:1、施工场地均为一次性移交。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2.3.9.7质量创优奖励费有相关要求,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
3、场地周边管线资料详见详见补疑通知附件。 周边地块方案暂不提供。
质疑27:1.投标文件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是否提供关键页即可?
2.因目前大多数工程项目都存在中标、合同、竣工、施工图审、四库截图中的项目名称不完全相同,但实属同一工程项目。请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若各项资料工程名称存在不完全相同,但实际确实为同一工程项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和安全文明施工费需保留几位小数?
回复:1、可以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4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要求: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2.报价方式中要求:“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质疑28:1.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3.9.9和第2.3.9.13中均对人工单价的确定有要求,且自相矛盾!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2.工程量清单封面需要打印盖鲜章上传再加盖电子印章吗,还是直接盖电子印章即可。请招标人明确。
3.工期要求中,仅有总工期要求,未见具体设计、开、竣工日期?如发包人暂无法明确开工日期,可否由投标人暂自行拟定开工日期用于编制投标文件?
4.本项目包含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总工期720日历天是否指四期房建(一标段) (略) 共享核(一标段)总工期均为720日历天?
回复:1、第2.3.9.13 条人工单价的确定原则是最高限价的编制原则,第2.3.9.9条是报价原则,两者不矛盾。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 (略) 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2、工程量清单封面需要盖章的,可以直接加盖电子印章。
3、总工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均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开工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4、总工期 720日历天(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是指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的总工期均为720日历天,总工期均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质疑29: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要低估大家的智力。这样设置招标文件,会让中建四局直接进入决赛圈吧,本不够资格,降低门槛后刚好入圈,公平正义不会迟到,我们对这种显而易见的违规行为将会申诉到底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30:1.电子投标系统中投标函为锁定不可修改格式,请招标人明确,是否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以软件制作导出盖章的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请问证书是否提供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回复:1、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2、提供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质疑31:1.我司为红名单中的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含保函)金额减半,请问,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应填写招标文件原金额4000万元还是减半后实际缴纳金额2000万元。
2.工期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该约定不合理,应以正式的开工令为准。
3.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能否提供CAD版本基坑支护初设图纸?
回复:1、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实际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2、该项目为EPC项目,工期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补充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基坑支护CAD图纸,详见补疑通知附件。
质疑32:我们是国有企业实力强劲,打算投标总报价愿意下浮过半造福民生,但因BIM 等方案图被专家打低分,若是让中建六局等报价高的单位中标,请问造成十几亿的国有资金流失该谁负责???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33:合同提及了设计费的支付阶段及要求,未明确具体支付方式,是由发包人直接转账(或其他方式)给联合体各方单位或由发包人直接转账(或其他方式)给联合体牵头单位?
回复:若中标单位为联合体,设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可在签订合同前确定。
质疑34:关于合同协议书的签订,合同范围未提及是两方合同还是多方合同(含联合体成员单位)。
回复:若中标人不是联合体,则为双方签订合同,若中标人为联合体,则为多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合同。
质疑35: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地勘报告文件剖面图.dxf项目名称为其他项目,请明确该份文件是否有误?
回复:原挂网地勘图显示有误,详见补疑通知附件。
质疑36:目前资料未明确外露钢结构部分防火设计要求,请问是否由联合体设计单位自行拟定?
回复: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钢结构防火要求详见初步设计说明第九章消防中9.7.4条中的第3条。钢结构构件采用防火涂料,招标算量已按下表涂料算量。
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钢结构部分的防火设计均参照初设说明4.10.6节要求执行。
质疑37:本次 (略) 共享核项目结构CAD图纸中(文件名称:结初-商业1-4号楼),编号为GKZ3a的构件在图纸中未找到,请招标人明确此部分图纸是否有误。
回复:图纸无误,GKZ3a尺寸的柱子平面图中已取消,大样图漏删。
质疑38:招标文件P14中第1.3.3条质量标准提出“④BIM模型要求:*方所提交 BIM 模型一是要按照*方指定软件进行设计,需达到《 (略) 建设工程信息模型技术深度规定》要求;二是应满足*方智慧园区建设要求(包含不限于需提供以 BIM 为展示工具的工期计划、资金计划等方案),三是应根据工程变更情况对模型及时进行维护完善,最终提交与竣工验收交付一致的 BIM 数字档案模型文件,以满足后期运营管理需要。⑦绿建设计要求:绿色建筑设计应当满足国家、重庆地区相关最新绿色建筑设计规范,以及*方拟定的绿建标准体系相关要求。 (略) 设计要求: (略) 设计应当满足国家、重庆地区 (略) 设计规范,以及*方拟定的《重庆两江 (略) 政基础设施规划》 (略) 专篇。”请问①能否明确提交 BIM 模型要按照*方指定软件的软件名称,提供*方智慧园区的具体建设要求;②请明确*方拟定的绿建标准体系具体要求;③明提供*方拟定的《重庆两江 (略) 政基础设施规划》 (略) 专篇文件。
回复:①暂无,智慧园区的具体建设要求正在拟定中;②暂无,绿建标准体系具体要求正在拟定中;③《重庆两江 (略) 政基础设施规划》 (略) 专篇文件详见补疑通知附件。
质疑39:本工程有无指定搭建临时设施的位置?
回复:进场后统一指定。
质疑40:能否提供本工程临时用水、雨水、污水接驳点位置及容量?
回复:进场后统一提供。
质疑41:招标文件P6第2.5工期要求第(10)点指出“施工节点工期具体以招标人需求为准。”招标文件未见到招标人的施工节点需求,请问本次投标阶段的施工节点是否由各单位自行拟定?
回复:投标阶段由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施工节点。
质疑42:本项目要求标书为暗标,本项目工期要求未明确暂定开工时间,为便于网络图和横道图的编制,请确认是否需统一暂定开工时间或各单位自行暂定开工时间?
回复:开工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质疑43:文件写得是不错的,代理和招标人还是花了心思,动了头脑的,通过几个方面把文件控制的妥妥的,也将内涵的单位安排的明明白白,这点还是值得肯定、值得表扬的,其实大家都知道有项目不容易,能够把文件设置成这样肯定花了不少心思,能够把这样的文件挂上网更加不容易,中建六局不知道动了少关系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44:合同提及了设计费的支付阶段及要求,未明确具体支付方式,是由发包人直接转账(或其他方式)给联合体各方单位或由发包人直接转账(或其他方式)给联合体牵头单位?
回复:若中标单位为联合体,设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可在签订合同前确定。
质疑45:关于合同协议书的签订,合同范围未提及是两方合同还是多方合同(含联合体成员单位)。
回复:若中标人不是联合体,则为双方签订合同,若中标人为联合体,则为多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合同。
质疑46: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地勘报告文件剖面图.dxf项目名称为其他项目,请明确该份文件是否有误?
回复:原挂网地勘图显示有误,详见补疑通知附件。
质疑47:目前资料未明确外露钢结构部分防火设计要求,请问是否由联合体设计单位自行拟定?
回复: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钢结构防火要求详见初步设计说明第九章消防中9.7.4条中的第3条。钢结构构件采用防火涂料,招标算量已按下表涂料算量。
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钢结构部分的防火设计均参照初设说明4.10.6节要求执行。
质疑48:1、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能否提供CAD版本基坑支护初设图纸?
2、工期要求中,仅有总工期要求,未见具体设计、开、竣工日期?如发包人暂无法明确开工日期,可否由投标人暂自行拟定开工日期用于编制投标文件?
3、本项目包含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总工期720日历天是否指四期房建(一标段) (略) 共享核(一标段)总工期均为720日历天?
4、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施工场地是否均为一次性移交?
5、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26.3.3条要求:本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则承包人获得质量创优奖励费,质量创优奖励费按渝建管(2021)207号文件按实结算,如上述奖项未获得,则不计质量创优奖励费且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而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中未见相关要求,以何处为准?
6、能否提供各地块地下和场地周边管线资料以及周边已有建筑物图纸?
7、招标方对项目办公区、生活区布置是否有要求,还是由投标方自行考虑?
8、临水临电接驳点位是否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
回复:1、补充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基坑支护CAD图纸,详见补疑通知附件。
2、总工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均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开工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3、总工期 720日历天(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是指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的总工期均为720日历天,总工期均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4、施工场地均为一次性移交。
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2.3.9.7质量创优奖励费有相关要求,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
6、场地周边管线资料详见详见补疑通知附件。 周边地块方案暂不提供。
7、中标人进场后参照相邻单位报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8、进场后统一指定。
质疑49:本次 (略) 共享核项目结构CAD图纸中(文件名称:结初-商业1-4号楼),编号为GKZ3a的构件在图纸中未找到,请招标人明确此部分图纸是否有误。
回复:图纸无误,GKZ3a尺寸的柱子平面图中已取消,大样图漏删。
质疑50:1、工期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该约定不合理,应以正式的开工令为准。
2、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3.9.9和第2.3.9.13中均对人工单价的确定有要求,且自相矛盾!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3、工程量清单封面需要打印盖鲜章上传再加盖电子印章吗,还是直接盖电子印章即可。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1、该项目为EPC项目,工期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第2.3.9.13 条人工单价的确定原则是最高限价的编制原则,第2.3.9.9条是报价原则,两者不矛盾。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 (略) 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3、工程量清单封面需要盖章的,可以直接加盖电子印章。
质疑51:招标文件P14中第1.3.3条质量标准提出“④BIM模型要求:*方所提交 BIM 模型一是要按照*方指定软件进行设计,需达到《 (略) 建设工程信息模型技术深度规定》要求;二是应满足*方智慧园区建设要求(包含不限于需提供以 BIM 为展示工具的工期计划、资金计划等方案),三是应根据工程变更情况对模型及时进行维护完善,最终提交与竣工验收交付一致的 BIM 数字档案模型文件,以满足后期运营管理需要。⑦绿建设计要求:绿色建筑设计应当满足国家、重庆地区相关最新绿色建筑设计规范,以及*方拟定的绿建标准体系相关要求。 (略) 设计要求: (略) 设计应当满足国家、重庆地区 (略) 设计规范,以及*方拟定的《重庆两江 (略) 政基础设施规划》 (略) 专篇。”请问①能否明确提交 BIM 模型要按照*方指定软件的软件名称,提供*方智慧园区的具体建设要求;②请明确*方拟定的绿建标准体系具体要求;③明提供*方拟定的《重庆两江 (略) 政基础设施规划》 (略) 专篇文件。
回复:同质疑38回复。
质疑52:6、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和安全文明施工费需保留几位小数?
7、投标函附录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的约定内容是否以招标文件明确的内容为准,不用再更改?缺陷责任期是否可以填写24个月?
8、资格审查部分“(八)其他资料—1、承诺书”落款财务负责人是指项目拟派的财务负责人还是投标单位的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名是否可以打印出来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不用盖电子签章?
9、除了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书和(八)其他资料—1、承诺书”,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的承诺?
10、设计专业人员未明确由联合体中哪一方提供,应明确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11、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 PDF 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2.报价方式中要求:“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7、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为准,不用更改。缺陷责任期填写24个月。
8、是指投标单位的财务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名可以打印出来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不用盖电子签章。
9、投标人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可以不提供其他的承诺,但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情况,可自行添加其他承诺书。
10、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专业人员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11、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53:本工程有无指定搭建临时设施的位置?
回复:有,进场后统一指定。
质疑54:能否提供本工程临时用水、雨水、污水接驳点位置及容量?
回复:进场后统一提供。
质疑55:招标人设置了看似公平公正的招标文件条款,仔细研读后发现并不是如此,两个10亿规模的项目合并为1个20亿的大项目,明显有单位提前进行了沟通,这个生意划得来,中建6局大手笔。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56:招标文件P6第2.5工期要求第(10)点指出“施工节点工期具体以招标人需求为准。”招标文件未见到招标人的施工节点需求,请问本次投标阶段的施工节点是否由各单位自行拟定?
回复:投标阶段由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施工节点。
质疑57:本项目要求标书为暗标,本项目工期要求未明确暂定开工时间,为便于网络图和横道图的编制,请确认是否需统一暂定开工时间或各单位自行暂定开工时间?
回复:开工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质疑58:1、我司为红名单中的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含保函)金额减半,请问,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应填写招标文件原金额4000万元还是减半后实际缴纳金额2000万元。
3、电子投标系统中投标函为锁定不可修改格式,请招标人明确,是否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以软件制作导出盖章的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请问证书是否提供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5、投标文件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是否提供关键页即可?
6、因目前大多数工程项目都存在中标、合同、竣工、施工图审、四库截图中的项目名称不完全相同,但实属同一工程项目。请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若各项资料工程名称存在不完全相同,但实际确实为同一工程项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1、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实际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3、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4、提供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5、可以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
6、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4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要求: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质疑59: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万元,门槛业绩要求仅6亿元(或建筑面积7.5万m2)公建,请问这是为了让某些单位入场吗?如中建四局,是否有内部沟通?
回复:本项目为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合并招标。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建安费约8.55亿元,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建安费约11.5亿元。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工程造价或工程规模)以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建安费金额或总建筑面积作为基础设置的,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60: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6.4.6消防专业负责人 1 名要求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我司遍查重庆诸多EPC项目,竟仅有本项目有此对消防专业负责人的要求,经筛查,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并且具有国家级装配式产业基地的设计单位更是寥寥无几,招标人此举完全就是在排斥潜在投标人,为幕后单位量身打造定制条件,请招标人严格 (略) 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删除此条要求。
回复: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为会议、展览、报告厅、办公等多功能组成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建筑,整个建筑是在一个大屋顶覆盖之下,并形成了多个灰空间,且作为典型的山地建筑,消防疏散、消防措施等均较为复杂,对消防有特殊要求,此外,在施工图审查环节,也需要针对消防设计进行专项审查。因此本项目设计专业人员中设置消防专业负责人。
根据渝建科〔2020〕35号文第二项(六)款中第二条完善招投标制度规定:招标人可将投标人具备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预制部品部件生产及安装能力、装配式建筑工程业绩、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等作为投标资格或者商务条件。其中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生产及安装能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属于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评审内容,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侧重于施工能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侧重于设计能力。本次招标范围包含设计及施工,若为联合体投标,根据渝建科〔2020〕35号文精神,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负责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结合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评审原则,统一评判标准,因此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任务和设计任务的单位均须满足,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 (略) 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可视为投标人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61: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7.5.3中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实体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做了价差调整约定,变更工程涉及的相关材料的调差原则是否与分部分项清单的调差原则保持一致?
回复:保持一致。
质疑62: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M38-1)地块,(M38-1)地块车库地下土建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清单编码*,砼反坎、门槛C20项中,名称中要求砼等级为C20,项目特征中要求的砼等级为C25,请明确具体此项清单中的砼等级。
回复:项目特征中要求的砼等级修改为C20。
质疑63:招标文件第6页2.5工期要求中节点工期要求:(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房建平基土石方及边坡支护,边坡(含超限边坡)设计、论证及审查。其中房建平基土石方及边坡支护是指完成设计内容还是施工内容
回复:是指设计内容。
质疑64:技术部分是否设置目录,若设置目录是否计入规定的页数
回复:设置目录,目录计入页数要求范围内。
质疑65:建设单位能否提供临时水、电接驳点位置
回复:进场后统一提供。
质疑66:招标文件中开工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放为准,建设单位能否暂定开工时间
回复:开工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质疑67: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要求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 (略) 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公布的关于认定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通知网页截图及其附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截图,名单截图须体现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 (略) 名称,以及相关行政 (略) 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被控股关系的说明文件复印件,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同时还须提供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 (略) 授权投标人使用其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为保障授权书资料的真实合法性,如果由直接控 (略) 的投标人建议增加直接股东上级股东出具的董事会或股东决议; (略) (略)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建议增加控股股东出具的董事会或股东决议。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68:1 请业主明确统一接至本工程现场的施工用水接驳口具体位置及管径尺寸,临时用电接驳口具体位置及电容量。
2 现场是否存在雨水、污水排放点,若有业主明确具体位置。
3 为了便于工程进度计划编制,能否给定一个具体的开、竣工日期?请业主明确本项目工程实体有无关键节点要求。
4 本工程是否需向业主、监理提供办公场所,如有请提供配置标准。
5 请业主明确是否可以在场内搭设临时生活区及办公区,若不能,是否提供搭设临时建筑的场地,并明确其位置。
6 请分别明确设计与施工阶段BIM模型深度等级要求。
7 本工程地下室范围较大,存在雨期积水难于迅速排清的可能性,但初设图纸并未考虑抗浮。本标段地下室是否需要考虑一定的抗浮水头,是否需要进一步进行专家论证确定?
8 场外是否有可供使用的大临场地,如有请明确位置。
9 请业主明确本项目建设几星级智慧工地?
10 请业主明确M34-2地块施工大门是否可以在项目所在地西、东两侧开设。
11 经实地勘察,M34-1地块西南侧、南侧道路被其他单位封闭,请业主明确在项目开工后,M34-1地块施工大门是否可以在项目所在地西南、南两侧开设。
12 经实地勘察,M38-1地块东侧道路被其他单位封闭,请业主明确M34-1地块施工大门是否可以在项目所在地东侧开设。西侧为协同大道,请业主明确M34-1地块施工大门是否可以在项目所在地西侧开设。
13 经实地勘察,M38-1地块北侧西14号路尚未施工,请业主提供西14号路施工计划,并明确在项目开工后是否可以在北侧开设大门。
14 明确招标文件中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为普通砌块还是高精砌块。
15 请业主明确M34-1地块中部位置的茅草房拆迁是否赔偿到位?是否可直接拆除?
16请业主明确M34-1地块东南角处的构筑物有何功用?
17 本项目现场封闭式施工,请业主明确是否有指定的围挡类型、大门类型。
18 请业主明确M34-2地块北侧用地红线到站南路南侧道路边线间的规划绿地能否作为项目的临时用地。
19 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两个EPC项目共同招标,请问需要办理两个施工许可证吗?
20 两个项目共同招标,请问2个项目的《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是分项目独立上传,还是两个项目需要合在一起进行表达、上传?若合在一起进行表达、上传的话对应的页数是否可以由200页扩充至400页?
回复:1、进场后统一指定。
2、有,进场后统一提供。
3、开工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竣工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720日历天。
投标阶段由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施工节点,中标后进场施工节点工期具体以招标人需求为准。
4、不需要提供。
5、进场后统一指定。
6、设计阶段BIM模型深度要求为lod400 ,施工阶段BIM模型深度要求为lod500。
7、根据地勘描述,无需进行抗浮设计。
8、进场后统一指定。
9、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10、进场后统一指定。
11、进场后统一指定。
12、进场后统一指定。
13、进场后统一指定。
14、详见清单。
15、已赔偿。
16、东南角处的构筑物为服务地下空间的楼电梯上升至地面层体量,通过与屋顶结构单元相同的构架形式消解楼电梯的体量。
17、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18、进场后统一指定。
19、两个。
20、两个项目合并在一起进行表达,页数要求不进行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69: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消防专业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资格,按此条件只有一 (略) 。按照《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消防工程师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与建筑工程施工无关。招标文件设置消防专业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资格的条件不合理,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建议招标人取消这一条要求。
回复: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为会议、展览、报告厅、办公等多功能组成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建筑,整个建筑是在一个大屋顶覆盖之下,并形成了多个灰空间,且作为典型的山地建筑,消防疏散、消防措施等均较为复杂,对消防有特殊要求,此外,在施工图审查环节,也需要针对消防设计进行专项审查。因此本项目设计专业人员中设置消防专业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70: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范围: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火灾事故技术分析;公安部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本项目要求消防工程师,太过于牵强,针对性较强,建议取消这个要求
回复: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为会议、展览、报告厅、办公等多功能组成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建筑,整个建筑是在一个大屋顶覆盖之下,并形成了多个灰空间,且作为典型的山地建筑,消防疏散、消防措施等均较为复杂,对消防有特殊要求,此外,在施工图审查环节,也需要针对消防设计进行专项审查。因此本项目设计专业人员中设置消防专业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71:根据招标文件晚上,需要提供消防工程师,但是消防工程师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此处满足 (略) 仅有几家,针对性较强,建议取消这一条要求
回复: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为会议、展览、报告厅、办公等多功能组成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建筑,整个建筑是在一个大屋顶覆盖之下,并形成了多个灰空间,且作为典型的山地建筑,消防疏散、消防措施等均较为复杂,对消防有特殊要求,此外,在施工图审查环节,也需要针对消防设计进行专项审查。因此本项目设计专业人员中设置消防专业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72:若联合体有2家设计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其中一家设计单位负责装配式建筑设计,另一家设计单位负责专项设计(不包含装配式),请问是否仅需负责装配式建筑设计的设计单位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即可满足?
回复: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分工的不超过1家。具体要求详见补遗通知。
质疑73:1、投标函及商务标的质量要求是否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2、招标文件P33“并且必须列出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提供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不得出现删除项目或增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请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需要单独上传PDF吗?投标文件QTF便能看到综合单价分析表,同理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也要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措施综合单价分析表电子版,是要求单独上传综合单价分析表PDF版本?还是直接上传QTF,在QTF版本中查看即可。该项目清单项目太多,综合单价分析表PDF文件太大,无法上传,建议不上传综合单价分析表。3、招标文件约定人工单价按2022年10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得人工信息价执行,结算时不作调整。本项目工期为720天,工期长,人工单价波动较大,建议人工费进行调整。
4、招标文件P120“因承包人原因,承包人未按经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月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连续三个月延后 20 日历天以上时,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并只能获得已完部分工作量80%的工程款,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过程中进度滞后,后期可以通过赶工措施追上进度,不应因为过程滞后就解除合同并罚款,建议取消。
5、招标文件P126“因承包人主要原因,工程工期严重滞后(60 天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不得异议,7 天内无条件撤出施工场地,并配合发包人后期管理;发包人就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核算,经审计后按结算金额的 85%支付。”过程中进度滞后,后期可以通过赶工措施追上进度,不应因为过程滞后就解除合同并罚款,建议取消。
6、招标文件P115“可调差材料含消防钢管(镀锌钢管、焊接钢管、无缝钢管)等”,该项目含空调工程,建议增加空调工程中得钢管。
7、招标文件P40技术措施综合包干费包含“承包人和水、电、气、讯、电梯等行业施工单位在墙面、楼面、地面上预留、多次打洞、凿槽后,其洞和槽需要承包人修补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修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补洞的特殊费用,如砼挡墙的防水补洞)。因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增加预留预埋孔洞槽的钻孔、凿打的费用和堵补废弃预留预埋孔洞槽的费用;已预留和已开凿的孔和洞不再使用而需要填补发生的一切费用,因设计变更和工程需要未预留的孔和洞,需重新开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是非承包人原因导致重新开孔开洞开槽修补封堵,应该由责任单位承担该部分费用。建议修改为技术措施综合包干费包含“承包人在墙面、楼面、地面上预留、多次打洞、凿槽后,其洞和槽需要承包人修补(承包人原因导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补洞的特殊费用,如砼挡墙的防水补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增加预留预埋孔洞槽的钻孔、凿打的费用和堵补废弃预留预埋孔洞槽的费用;承包人导致的已预留和已开凿的孔和洞不再使用而需要填补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承包人导致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需要未预留的孔和洞,需重新开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8、是否要求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限价?还是只要求措施项目费合计不高于限价?
回复:1、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2、本项目投标文件经济部分包括分项报价汇总表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招标设置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分项报价最高限价,因此分项报价汇总表填报内容包括设计费报价和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分项报价汇总表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上传QTF格式,不需要单独上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PDF格式和技术措施综合单价分析表PDF格式。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按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庆版)制作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3、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 (略) 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4、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要求执行。
5、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要求执行。
6、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设计费固定费率报价、设计费投标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及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报价、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给出的相应最高限价。
质疑74:1.根据招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要求,注2.联合体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因目前软件系统联合体协议书部分不能上传资料和编辑文档,请问联合体协议书部分是否可以按照招标文件3.7.3要求,由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线下签名(或盖章)齐全,然后上传至其他资料部分再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印章?
回复:投标文件制作系统里联合体协议书按要求填写后,按要求盖单位法人章、签名或盖章,若联合体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可以上传至其他资料部分,按要求盖单位法人章、签名或盖章。
质疑7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负责施工任务和设计任务的单位均须满足)”,且本项目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 3 家,投标人由1家施工单位,2家设计单位组成,是否可以理解为只要负责装配式建筑设计的设计单位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即满足条件?
回复: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分工的不超过1家。具体要求详见补遗通知。
质疑7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八)其他资料里的1、承诺书落款位置要求项目负责人(签名):和财务负责人(签名)请问是否可以是本页打印出来单位法人盖鲜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名、财务负责人签名,所有人签字盖章完成后扫描后附在此页?
回复:承诺书要求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名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 CA 数字证书均可,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承诺书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承诺即可。
质疑77:请问CQZF版招标文件中的第八章投标文件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哪个版本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回复: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78:请问投标函附录中(2)缺陷责任期里面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因为合同条款11.2没有相应的约定内容。
回复:缺陷责任期可以填写24个月。
质疑79:1.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函格式“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请问工期和工程质量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填写还是按照投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2.投标函附录投标文件格式已填写了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的约定内容,请问是直接采用投标文件格式挺的内容,还是要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填写?缺陷责任期合同条款号11.2对应的不是缺陷责任期内容,请问是否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填写?
3.投标人除提供“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七)承诺”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八)其他资料1、承诺书”以外,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承诺?
4.投标人须知3.7.3签名盖章要求:“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 CA 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请问既上传了单位签章,又加盖CA证书单位电子印章,是否会被废标?
5.如无《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该部分的内容是否可以空着不填?此页是否需要加盖单位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回复:1、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内容填写。
2、投标函附录投标文件格式已填写的内容直接采用投标文件提供的内容填写,缺陷责任期可以填写24个月。
3、投标人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可以不提供其他的承诺,但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情况,可自行添加其他承诺书。
4、不作否决投标处理。
5、若无《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该部分的内容可以空着不填,也可以写无。
质疑80:1.投标人须知2.3.10.1 总体要求(4)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由中标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中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综合考虑在投标总价中。请问招标人明确哪些险种?比如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责任险由招标人买还是投标人买?
2.投标人须知2.3.10.1 总体要求(10)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并且必须列出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提供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不得出现删除项目或增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请问招标人,不得出现删除项目或增项是指不得删除或增项分项工程清单项,还是不得删除或增项分项工程清单项所套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等内容?
3.投标人须知2.3.9.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若遇不合理调整消耗量、明显提高或降低材料单价等为获得不合理利益的,在招标清单工程量外新增加的工程量招标人可按变更计价原则中新增单价的计算方式进行调减。请问招标人,不合理调整消耗量、明显提高或降低材料单价等为获得不合理利益如何界定,能否给出具体量化标准,还是招标人临时拍脑袋决定?
4.投标人须知2.3.9.5 专业工程暂估 (略) 规定规模标准或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请问招标人,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怎么招?是不在中标人的合同范围,还是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招?
5.投标人须知2.3.9.12 投标报价中措施费用清单中的“技术措施综合包干费”,以最终规划许可证批复的建筑面积为准进行结算。由于限价还未出来,保函的内容挺多,风险挺高,请招标人认真综合考虑此项清单的限价,限价不能太低让投标人成本都包不住。
6.建议招标人增加人工费调差。
7.建议招标人删除严重偏差报价引起的调整。
8.专用合同条款中5.1.1 (4)本工程砂浆全部采用预拌(商品)砂浆。请招标人明示是湿拌砂浆还是干混砂浆?
9.专用合同条款中15.8.1 发包人、承包人在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时的权利与义务:需要分包的专业工程(或清单中给定的暂定金)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届时双方协商解决,承包人不得向其他承包人收取配合费和其他任何手续费。此项有点霸王条款,现在限价未出,不知道多少暂估价、暂列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此项金额过高的,那么承包人既要服务于分包人,又无法收取费用,将存在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请招标人考虑是否修订次条款。
10.材料调差,如果结算时计算的材料用量与进度中材料用量总和不一致,以哪个为准?请招标人明示。
11.专用合同条款中20.4 第三者责任险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是什么规定,请招标人列出文件名称及编码?
12.专用合同条款中20.5 其他保险需要投保其他内容、保险金额、费率及期限等:由承 (略) 的规定交纳。 (略) 的规定是什么规定,请招标人列出文件名称及编码?
13.专用合同条款中20.6.1 保险凭证保险条件: (略) 规定的所有应投保的内容均应投保。 (略) 规定是什么规定,请招标人列出文件名称及编码?
回复:1、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由中标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中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综合考虑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举例的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责任险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
2、是指不得出现删除项目或增项是指不得删除或增项分项工程清单项。
3、不合理调整消耗量、明显提高或降低材料单价等为获得不合理利益的行为认定以招标人认定为准。
4、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未达到属于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情形。
5、详见本补遗通知最高限价。
6、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 (略) 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7、按招标文件执行。
8、商品砂浆,不因湿拌和干混方式的变化而调整单价,采用湿拌砂浆或者干混砂浆以*方确认为准。
9、按招标文件执行。
10.以合同约定结算原则为准。
11、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81:2022年3月招标公告中已明确说明协同创新区分六个标段,描述如下:“投标人可以参加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⑤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⑥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六个合同段的投标,但投标人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合同段的中标人。本次启动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四个合同段的招标。”
现招标文件第2.2条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合并招标。
对本次招标将两个标段合并我方提出质疑,请明确为何不按原招标公告执行, (略) 制造业绩。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82:本工程其他已招标标段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已明确说明本工程分六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投标人可以参加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⑤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⑥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六个合同段的投标,但投标人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合同段的中标人。本次启动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四个合同段的招标。”
现招标文件第2.2条为:本项目为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合并招标。
根据10月份的招标计划及已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对本次两个标段合并为一个标段,请明确为何不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计划执行。
回复:同质疑81回复。
质疑83:原招标公告分六个标段,具体如下:“投标人可以参加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⑤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⑥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六个合同段的投标,但投标人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合同段的中标人。本次启动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四个合同段的招标。”
现招标文件第2.2条为:本项目为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合并招标。
对本次招标突然将两个标段合并为一个标段,请明确为何不按原招标公告执行。
回复:同质疑81回复。
质疑84:2022年3月招标公告中已明确说明协同创新区分六个标段,描述如下:“投标人可以参加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⑤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⑥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六个合同段的投标,但投标人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合同段的中标人。本次启动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四个合同段的招标。”
现招标文件第2.2条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合并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存粹是两个地块不同业态的工程,招标公告中明确一个单位只能中标一个标段,现将剩余两个标段合并招标,是否是为某单位提供便利赚取更多的合同额,明显的利益输送行为!请两江新区领导暂停违法行为,按原招标计划执行!
回复:同质疑81回复。
质疑85:设计单位要求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全国没 (略) 有这样的人员,放眼整个大西南,别说重庆就一家满足,西南地区最大 (略) (略) 、 (略) 都不满足要求。明显违反招投标法“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请重庆纪 (略) 场秩序和尊严!!!!!!!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本项目招标范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86:设计单位要求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全国没 (略) 有这样的人员,放眼整个大西南,别说重庆就一家满足,西南地区最大 (略) (略) 、 (略) 都不满足要求。明显违反招投标法“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请重庆纪 (略) 场秩序和尊严!!!!!!!
回复:同质疑85回复。
质疑87:本项目在第一次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确按照6个标段招标,且在交易中心发布的招标计划是按2个标段发布,同时第一次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确6个标段中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合同段的中标人,而本项目合并一个标段完全与第一招标文件违背,属于两个标段为同一个中标单位,请业主按照原招标标段方案执行。
回复:同质疑81回复。
质疑88:本项目在第一次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确按照6个标段招标,且在交易中心发布的招标计划是按2个标段发布,同时第一次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确6个标段中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合同段的中标人,而本项目合并一个标段完全与第一招标文件违背,属于两个标段为同意中标单位,请业主恢复原招标标段方案。
回复:同质疑81回复。
质疑89:一个普通的房建项目,为什么非要国家级装配基地?以后两江新区的项目,都要固定到那几家单位参加嘛?
回复:根据渝建科〔2020〕35号文第二项(六)款中第二条完善招投标制度规定:招标人可将投标人具备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预制部品部件生产及安装能力、装配式建筑工程业绩、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等作为投标资格或者商务条件。其中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生产及安装能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属于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评审内容,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侧重于施工能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侧重于设计能力。本次招标范围包含设计及施工,若为联合体投标,根据渝建科〔2020〕35号文精神,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负责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结合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评审原则,统一评判标准,因此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任务和设计任务的单位均须满足,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 (略) 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可视为投标人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质疑90:施工任务和设计任务的单位均须满足国家装配式基地要求,建议修改为组成联合体的,设计和施工满足一家即可满足要求。
回复:同质疑89回复。
质疑91:要求“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负责施工任务和设计任务的单位均须满足)。”项目建设 (略) , (略) 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更能体现出对本项目装配式板块的优势。请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增 (略) 装配式基地的单位,也满足本项目的关于装配式基地的要求。
回复:根据渝建科〔2020〕35号文第二项(六)款中第二条完善招投标制度规定:招标人可将投标人具备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预制部品部件生产及安装能力、装配式建筑工程业绩、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等作为投标资格或者商务条件。其中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生产及安装能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属于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评审内容,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侧重于施工能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侧重于设计能力。本次招标范围包含设计及施工,若为联合体投标,根据渝建科〔2020〕35号文精神,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负责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能力,结合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评审原则,统一评判标准,因此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任务和设计任务的单位均须满足,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 (略) 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可视为投标人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质疑92:1、本工程其他已招标标段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已明确说明本工程分六个标段,详细描述如下“投标人可以参加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⑤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⑥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六个合同段的投标,但投标人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合同段的中标人。本次启动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四个合同段的招标。”
我方对本次招标将后续的两个标段合并同时招标提出质疑,请明确为何不按之前的招标文件执行。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6.4.6 条“消防专业负责人 1 名 投标人拟派的消防专业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资格,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对于设计专业人员的要求我方提出质疑,参考《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内容,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并且设计单位只负责设计并不参与本项目的相关消防工程施工,设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条件具有明显的排他性,不符合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请贵方取消本条要求。
3、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评审标准2.2.2(2)中对于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的,得 1.5分。”设计负责人为何要具备一级建造师,建筑师与建造师的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与涉及的建筑生命全周期的阶段完全不一样,建筑师的职责应当重点突出在项目前期工作至施工图的出图,主要从事各种民用与工业房屋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咨询等建筑设计方面的工作。而一级建造师从事项目施工方面的工作。且施工单位会在项目经理的基础上匹配专业的施工负责人,故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方并不需要拥有建造师注册人员。
我方对此提出质疑。按照要求只需要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即可,请贵方修改本项加分要求。
回复:1、同质疑81回复。
2、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为会议、展览、报告厅、办公等多功能组成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建筑,整个建筑是在一个大屋顶覆盖之下,并形成了多个灰空间,且作为典型的山地建筑,消防疏散、消防措施等均较为复杂,对消防有特殊要求,此外,在施工图审查环节,也需要针对消防设计进行专项审查。因此本项目设计专业人员中设置消防专业负责人。
3、本项目为EPC项目,建设工程内容繁多,技术复杂,工期紧张,协调量大,对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要求高,需要具有综合能力较高的项目管理团队,设计负责人尤其重要,为保障工程各项工作顺畅衔接、工程按时完工。商务加分项要求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的,是为了强调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具备设计和施工管理经验和能力,有利于中标后工程设计与施工、采购等工作协作一致,有利于工程顺利推进。
质疑93:1、本工程其他已招标标段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已明确说明本工程分六个标段,详细描述如下“投标人可以参加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⑤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⑥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六个合同段的投标,但投标人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合同段的中标人。本次启动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四个合同段的招标。”
我方对本次招标将后续的两个标段合并同时招标提出质疑,请明确为何不按之前的招标文件执行。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6.4.6 条“消防专业负责人 1 名 投标人拟派的消防专业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资格,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对于设计专业人员的要求我方提出质疑,参考《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内容,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并且设计单位只负责设计并不参与本项目的相关消防工程施工,设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条件具有明显的排他性,不符合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请贵方取消本条要求。
3、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评审标准2.2.2(2)中对于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的,得 1.5分。”设计负责人为何要具备一级建造师,建筑师与建造师的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与涉及的建筑生命全周期的阶段完全不一样,建筑师的职责应当重点突出在项目前期工作至施工图的出图,主要从事各种民用与工业房屋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咨询等建筑设计方面的工作。而一级建造师从事项目施工方面的工作。且施工单位会在项目经理的基础上匹配专业的施工负责人,故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方并不需要拥有建造师注册人员。
我方对此提出质疑。按照要求只需要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即可,请贵方修改本项加分要求。
回复:同质疑92回复。
质疑94:根据招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关于投标文件格式(八)其他资料承诺书,落款处有签名和盖章要求,请问是否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先由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名后上传至投标系统再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盖章处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二是全部签名和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线下签名和加盖鲜章后扫描至电子投标系统再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回复:两种方式均可。
质疑95:由于新点软件系统对上传的投标文件有大小限制,且为方便专家评标,请问 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表,财务报表在提供了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情况下,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本项目的财务要求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96:我方在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中作为采购单位,不涉及施工、设计等相关内容,请问是否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联合体协议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请问在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中作为采购单位,不涉及施工、设计等相关内容是否仅要求单位名称和营业执照一致即可?
回复:1、若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中作为采购单位,不涉及施工、设计等相关内容,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若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中作为采购单位,不涉及施工、设计等相关内容,仅要求单位名称和营业执照一致即可。
质疑97: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第2条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本条未明确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提供单位,请问是否仅由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中负责设计和施工的单位提供即可?
回复: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由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中负责设计和施工的单位提供即可。
质疑98: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格式(八)其他资料承诺书要求财务负责人签名, (略) 财务负责人或项目财务负责人签名均可
回复: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签名。
质疑99: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中:缺陷责任期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包仅填写允许措辞不严谨,是否可以填写允许依法分包?
回复:缺陷责任期可以填写24个月,分包可以填写允许。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合同条款对分包内容均有要求进行约束。
质疑100: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分工是否以招标文件前附表招标范围为准;联合体具体分工是否填写对应的全部内容,并满足招标文件对联合体协议书的相关要求即可?
回复:投标单位自行确定具体分工,但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内容。
质疑10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要求的设计专业人员未明确提供单位,是否要求设计单位提供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专业人员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质疑102:根据《 (略) 法》 (略) (略)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略) 承担。按照以上法律法规,分公司缴纳社保是合法有效的, (略) 开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满足要求。
质疑10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投标保证金中约定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但是由于在示范文本中不能体现申请人(即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不符合银行出具保函标准,银行不予出具保函,请问投标人能否在示范文本正文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处增加单位名称?如果不在此处增加单位名称,请问在文本何处体现?
回复:可以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正文中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处增加单位名称。
质疑104:投标函附录中分包填写的允许,招标文件前附表分包内容要求:依法可分包的非主体工程、非关键性工作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并遵循《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前后不一致,是否可以填写允许依法分包。
回复:分包可以填写允许。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合同条款对分包内容均有要求进行约束。
质疑105:请问这两个EPC项目是否兼投不兼中,如是评标办法如何?
回复: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合并招标,已合并为一个项目进行招标。
质疑106:联合体协议为投标软件固定格式,请问是否可以不填,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鲜章,再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其他资料中即可。
回复:联合体协议书在投标文件制作系统里按要求填写后,按要求盖单位法人章、签名或盖章,若联合体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可以上传至其他资料部分,按要求盖单位法人章、签名或盖章。
质疑107:联合体协议为投标软件固定格式,请问是否可以不填,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鲜章,再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其他资料中即可。
回复:同质疑106回复。
质疑108:投标函附录中分包填写的允许,招标文件前附表分包内容要求:依法可分包的非主体工程、非关键性工作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并遵循《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前后不一致,是否可以填写允许依法分包。
回复:分包可以填写允许。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合同条款对分包内容均有要求进行约束。
质疑109: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投标保证金中约定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但是由于在示范文本中不能体现申请人(即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不符合银行出具保函标准,银行不予出具保函,请问投标人能否在示范文本正文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处增加单位名称?如果不在此处增加单位名称,请问在文本何处体现?
回复:同质疑103回复。
质疑110:请问投标文件的PDF格式和软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111:请问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是否填写实际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数额?
回复: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实际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质疑112:根据《 (略) 法》 (略) (略)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略) 承担。按照以上法律法规,分公司缴纳社保是合法有效的, (略) 开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满足要求。
质疑11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要求的设计专业人员未明确提供单位,是否要求设计单位提供?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专业人员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质疑114: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分工是否以招标文件前附表招标范围为准;联合体具体分工是否填写对应的全部内容,并满足招标文件对联合体协议书的相关要求即可?
回复:同质疑100回复。
质疑115: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中:缺陷责任期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包仅填写允许措辞不严谨,是否可以填写允许依法分包?
回复:同质疑108回复。
质疑116:根据招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关于投标文件格式(八)其他资料承诺书,落款处有签名和盖章要求,请问是否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先由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名后上传至投标系统再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盖章处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二是全部签名和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线下签名和加盖鲜章后扫描至电子投标系统再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回复:同质疑94回复。
质疑117: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格式(八)其他资料承诺书要求财务负责人签名, (略) 财务负责人或项目财务负责人签名均可?
回复:同质疑98回复。
质疑118:我方在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中作为采购单位,不涉及施工、设计等相关内容,请问是否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联合体协议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请问在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中作为采购单位,不涉及施工、设计等相关内容是否仅要求单位名称和营业执照一致即可?
回复:同质疑96回复。
质疑119:由于新点软件系统对上传的投标文件有大小限制,且为方便专家评标,请问 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表,财务报表在提供了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情况下,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同质疑95回复。
质疑120: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第2条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本条未明确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提供单位,请问是否仅由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中负责设计和施工的单位提供即可?
回复:同质疑97回复。
质疑12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我方在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中单独负责采购施工,本项目对负责采购的单位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做要求,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若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中单独负责采购,该联合体成员单位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质疑122:技术方案中需要提供施工图纸和bim的内容吗?
回复:投标阶段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施工图纸和建立BIM 的模型。技术部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要点进行编写。
质疑123:招标人能否给出本项目的设计收费基准价?
回复:以*.28万元作为暂定计算基数,按02版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的设计收费基准价为*.69元。
设计费最高限价的计算公式=*.69×1.0×1.0×65%×40%=*.90元
质疑124:*.28 万元作为设计费的计算基数吗?
回复:是。
质疑125:以投标人的设计费费率计算得出的设计费报价与所填报的设计费报价不一致,是否作否决投标处理?
回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报价与依据分项报价、单价/费率报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质疑126:请招标人举例说明设计费报价的计算?
回复:设计费投标报价为=(以*.28万元作为暂定计算基数,按02版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设计费)×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投标费率×40%。
设计费投标报价保留2位小数。
质疑127:建筑安装工程费是采用清单报价吗?
回复: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报价。
质疑128:纸质保函原件是否直接将原件递交,需不需要装袋子盖公章密封。
回复:无具体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
质疑129:纸质保函原件递交时有密封要求吗?
回复:同质疑128回复。
质疑130: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时,需要招标文件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递交吗?
回复:不作要求。
质疑131:请问 BIM 需要建模提供模型不?如要建模,对建模精度有没有具体要求?
回复:投标阶段不需要建立BIM 的模型。中标后设计阶段BIM模型深度要求为lod400,施工阶段BIM模型深度要求为lod500。
质疑132: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
回复:评标委员会是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质疑133:四库一平台业绩项目名称与竣工验收报告不一致,是否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回复: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4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要求: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质疑134:本项目有业主专家吗?
回复:同质疑132回复。
质疑135:是否需要给建设单位、跟审单位、监理人等提供办公室?
回复:不需要。
质疑136:除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封面、光盘贴、封套等,是否只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章,投标人或投标人名称处,是否仅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37: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仅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还是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回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质疑138:投标函部分和资格审查部分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是否都需要联合体各方出具?
回复: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委托代理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即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若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成员单位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质疑13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类似业绩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是否可以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接收证明或者完工备案证来作为证明材料?
回复:能证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质疑140:投标单位在其所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只负责设计(或施工)工作中,该工程总承包业绩是应该按照设计(或施工)对应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还是按照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呢?
回复:投标单位若将该总承包业绩作为设计(施工)业绩,就按招标文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投标单位若将该总承包业绩作为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就按招标文件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质疑141:本项目是施工单位牵头还是设计单位牵头呢?
回复:未作要求。
质疑142:履约担保可以按照联合体协议的约定由组成单位提交吗?
回复: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按照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提交履约担保。
质疑143: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中可以只写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工作吗?
回复:投标单位自行确定具体分工,但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内容。
质疑144: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委托代理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协议书是由电子投标系统自动生成,并且联合体协议书中已经明确了委托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在职责分工中还需要再次说明吗?
回复:不需要。
质疑14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业绩不限定为投标单位的个人业绩。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要提供个人业绩吗?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作个人业绩要求。
质疑146:我司所在地人社局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中只有缴费时间,缴费时间可以作为参保时间吗?
回复: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要求编制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147:如果我司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是不是可以不用提供授权委托书呢?
回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质疑148: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回复: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要求编制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149:因项目工程名称在中标后和办理施工许可证后存在差异,是否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工程名称为准?是否能用业主证明来佐证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施工许可证上的项目为同一项目?
回复: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4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要求: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质疑150: (略) 出具的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的年度财务报表中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会计事务所在编制时没有相关人员签字,但是是合法有效的,请问招标人,我公司的三年度财务报表符合招标文件的财务要求吗?
回复:本招标文件中财务要求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要求编制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151:业绩中的工程造价是指合同中的造价还是竣工验收报告中的工程造价呢?
回复: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4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要求: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质疑152:施工组织设计中需要建立 BIM 的模型吗,若需要,请明确BIM 模型成果的提交文件的格式和要求?
回复:投标阶段不需要建立BIM 的模型。中标后设计阶段BIM模型深度要求为lod400,施工阶段BIM模型深度要求为lod500。
质疑153:我公司预在本次投标活动中作为设计单位,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我司按联合体分工提供设计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该业绩我司承担设计部分,请明确是否只需按设计业绩要求提供“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即可。无需在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回复:投标单位若将工程总承包业绩作为设计业绩,就按招标文件提供设计业绩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即可。
质疑15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只填写牵头单位提供还是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质疑155:电子投标系统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与发布招标文件的格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156:招标文件正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7 条“(5)投标人如需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复制到一张光盘中(光盘备份),光盘表面粘贴标签贴,并将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填写在标签贴上。”请问招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光盘表面粘贴标签贴后是否需要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15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请问是否可以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回复:本项目的财务要求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158:请问招标人,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按以新点软件导出投标文件格式“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即可?
回复:可以。
质疑159:通过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的后缀名为 CQZF 的电子文件导出的 PDF 版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新建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及格式不一致时,请问招标人,以哪个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回复: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PDF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160:若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标,投标文件格式(七)承诺书中,投标人处是否只需填写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并加盖牵头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处只需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回复:是的。
质疑161:若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是否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提供,投标人处填写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并加盖联合体成员单位法人章吗?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质疑162:设计项目负责人需要一级注册建筑师加一级注册建造师, (略) 现行的文件、范本规定和要求,相关专业负责人都不能进行设置,而是承诺制,本项目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请修改本项目的双注册人员。
回复:本项目为EPC项目,建设工程内容繁多,技术复杂,工期紧张,协调量大,对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要求高,需要具有综合能力较高的项目管理团队,设计负责人尤其重要,为保障工程各项工作顺畅衔接、工程按时完工。商务加分项要求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的,是为了强调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具备设计和施工管理经验和能力,有利于中标后工程设计与施工、采购等工作协作一致,有利于工程顺利推进。
质疑163:投标函中要求填写投标人、地址、网址、单位电话(座机)、传真、邮政编码等信息,是否填写牵头人单位信息即可?
回复:填写牵头人单位信息即可。
质疑164:前四个项目商务加分条件是一样的,这个项目的加分条件就变了,难道是满足前面四个项目加分条件的单位没有了所以才进行更改的吗?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165:前面四个项目的加分项都是什么优质工程奖,绿色建筑奖,而到了这两个项目竟和前四个项目的加分条件不一样了,明显是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操作痕迹明显,为某些单位量身打造,我司将积极的收取证据,后续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166:我公司投标提供的设计负责人等各设计人 (略) 事业编制人员,其人事关系隶属于全资控股的大学,该设计负责人的养老保险由全资控股的大学缴纳,请问招标人该养老保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不满足。
质疑167:投标人名称是填写牵头单位名称吗?
回复:是的。
质疑168: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是否仅需包含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 2022 年 06月至 2022 年 11 月即可?
回复: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2年 6月至2022年11月。
质疑169:分公司的社保符合社保要求吗?
回复:符合。
质疑170:若联合体中有2家施工单位,问题1: 2家施工单位或2家施工单位存在直接控股或 (略) 满足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要求吗? 问题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业绩和人员要求是1家施工单位提供业绩和人员就满足还是2家施工单位都提供相应的业绩和人员才满足?问题3:施工类奖项中的2个条件,是由2个施工单位的其中1个施工单位同时满足,还是2家施工单位分别满足1个条件就符合要求呢?
回复:1、若联合体中有2家施工单位均负责施工任务的,2家施工单位或2家施工单位存在直接控股或 (略) 须满足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要求。
2、共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3、共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质疑171: (略) 现行的文件、范本规定和要求,相关专业负责人都不能进行设置,而是承诺制,这是在 9 月 5 日后必须严格执行的。但本招标文件的设计负责人设置了双注册,一级注册建造师和设计单位根本就不搭边,严重排他性
回复:本项目为EPC项目,建设工程内容繁多,技术复杂,工期紧张,协调量大,对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要求高,需要具有综合能力较高的项目管理团队,设计负责人尤其重要,为保障工程各项工作顺畅衔接、工程按时完工。商务加分项要求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的,是为了强调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具备设计和施工管理经验和能力,有利于中标后工程设计与施工、采购等工作协作一致,有利于工程顺利推进。
质疑172: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而设计单位不属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故意设置注册消防工程师作为本项目的加分项,排斥潜在投标人,违背了招投标法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修改此条款,做到公平公正。
回复: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为会议、展览、报告厅、办公等多功能组成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建筑,整个建筑是在一个大屋顶覆盖之下,并形成了多个灰空间,且作为典型的山地建筑,消防疏散、消防措施等均较为复杂,对消防有特殊要求,此外,在施工图审查环节,也需要针对消防设计进行专项审查。因此本项目设计专业人员中设置消防专业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173:若联合体中有2家施工单位,问题1: 2家施工单位或2家施工单位存在直接控股或 (略) 满足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要求吗? 问题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业绩和人员要求是1家施工单位提供业绩和人员就满足还是2家施工单位都提供相应的业绩和人员才满足?问题3:施工类奖项中的2个条件,是由2个施工单位的其中1个施工单位同时满足,还是2家施工单位分别满足1个条件就符合要求呢?
回复:同质疑170回复。
质疑174:财务报表可以不提供附注吗?
回复:本项目的财务要求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175:需要提供BIM建筑模型吗?
回复:投标阶段不需要建立BIM 的模型。中标后设计阶段BIM模型深度要求为lod400,施工阶段BIM模型深度要求为lod500。
质疑176: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中投标总报价是设计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总和吗?
回复:是的。
质疑177:单中的陶瓷薄板规格为900*1800*9,600*1200*9,陶瓷薄板的厚度一般为6毫米,厚度为9毫米的都是瓷砖的厚度,请把陶瓷薄板的规格修改为:900*1800*6和600*1200*6.
回复:陶瓷薄板厚度修改为6毫米,具体见限价清单。
质疑178:若联合体中有2家设计单位,问题1: 2家设计单位须同时满足设计资质A、B、C之一吗?问题2:设计资质中的B、C都是双资质,1家设计单位满足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1家设计单位满足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级,这样组合满足设计资质要求吗? 问题3: 2家设计单位其中1家满足设计资质中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另外1家满足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级,这样的组合满足设计资质要求吗? 问题4: 2家设计单位或2家设计单位各自存在直接控股或 (略) 须同时满足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吗? 问题5: 2家设计单位须同时提供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业绩和人员要求,还是只要其中1家设计单位提供相应的业绩和人员就符合招标文件中业绩和人员的要求呢?问题6: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的设计类奖项和设计负责人资格加分条件,是由2家设计单位中其中的1家设计单位同时提供2项加分资料还是2家设计单位分别提供其中1项加分资料呢?
回复: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分工的不超过1家。具体要求详见补遗通知。
质疑179:投标函附录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24个月吗?
回复:可以。
质疑180: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在承诺书中的签名可以采用手签,然后承诺书再扫描盖电子公章吗?
回复:可以。
质疑181:招标人本次招标是否安排业主专家?请直接说明。答疑的时候直接说明是否有业主专家,不要回答依法组建来绕大家,说明白的对大家都好。
回复:评标委员会是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质疑182:财务负责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财务证件吗?
回复:不需要。
质疑183:联合体牵头人是设计单位还是施工单位?
回复:联合体牵头人是设计单位还是施工单位未作要求。
质疑184: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需要注册到设计单位吗?
回复: 投标人拟派的消防专业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专业人员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二、补遗部分
1、补充“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基坑支护CAD”、“场地周边管线资料”、“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及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地勘报告”、“《重庆两江 (略) 政基础设施规划》 (略) 专篇文件”,详见补遗通知附件。
2、招标文件中关于“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3家。”调整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分工的不超过1家。”
3、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中对养老保险的要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2年 6 月至2022年11月。”调整为“投标文件中对养老保险的要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专业人员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2年6 月至2022年11月。”
4、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补充“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专业人员均不得兼任”。
5、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99元,(大写:**亿*仟*佰零*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6、设计费分项报价最高限价:本项目设计费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65%,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 *.90元(大写: *仟*佰零*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 );
7、建筑安装工程费分项报价最高限价: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09元(大写:**亿零*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零*分),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 *.63元(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含质量创优奖励费为: *.42元(大写:*仟*佰**万零*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8、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最高限价、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补遗通知附件。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设计费固定费率报价、设计费投标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及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报价、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给出的相应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质量创优奖励费,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进行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9、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的限价清单为准。
10、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1月31日9:30时。
注: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一)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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