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消防车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编号:441803-2022-0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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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消防车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编号:441803-2022-0403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YHH2022-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消防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因实际需要。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1-17 10:00:00,更正为:2023-02-01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1-17 10:00:00,更正为:2023-02-01 10:00:00。

1、原公开招标文件之“第二章采购需求”之“附表1:20米举高喷射消防车(1台)”之“序号7,★变速器型式,自动或自动挡或AT或手自一体。(提供整车检验或试验报告或技术参数响应表)”

更正为:序号7,★总载液量,≥20500kg(提供整车检验或试验报告或技术参数响应表)

2、原公开招标文件之“第二章采购需求”之“附表2:23吨泡沫消防车(1台)”之“序号8,★变速器型式,自动或自动挡或AT或手自一体。(提供整车检验或试验报告或技术参数响应表)”

更正为:序号8,★整车总质量,≤39600kg(提供整车检验或试验报告或技术参数响应表)

3、原公开招标文件之“第四章评标”之“3.详细评审”之“商务部分”之“根据投标人交货时间进行评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2.0分)①承诺交货时间≤60天的,得2分。 ②60天<承诺交货时间≤70天的,得1.5分。 ③70天<承诺交货时间≤80天的,得1分。 ④80天<承诺交货时间≤90天的,得0.5分。 ⑤承诺交货时间>90天的,得0分。”

更正为:根据投标人交货时间进行评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2.0分)①承诺交货时间≤20天的,得2分。②承诺交货时间>20天的,得0分。

4、原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7日10时00分,更正为:2023年02月01日10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清新区太平镇西闸街

联系方式:0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清城区人民四路36号亿科大厦7楼728室

联系方式:0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63-*

(略) (略)

2023年01月1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YHH2022-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消防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因实际需要。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1-17 10:00:00,更正为:2023-02-01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1-17 10:00:00,更正为:2023-02-01 10:00:00。

1、原公开招标文件之“第二章采购需求”之“附表1:20米举高喷射消防车(1台)”之“序号7,★变速器型式,自动或自动挡或AT或手自一体。(提供整车检验或试验报告或技术参数响应表)”

更正为:序号7,★总载液量,≥20500kg(提供整车检验或试验报告或技术参数响应表)

2、原公开招标文件之“第二章采购需求”之“附表2:23吨泡沫消防车(1台)”之“序号8,★变速器型式,自动或自动挡或AT或手自一体。(提供整车检验或试验报告或技术参数响应表)”

更正为:序号8,★整车总质量,≤39600kg(提供整车检验或试验报告或技术参数响应表)

3、原公开招标文件之“第四章评标”之“3.详细评审”之“商务部分”之“根据投标人交货时间进行评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2.0分)①承诺交货时间≤60天的,得2分。 ②60天<承诺交货时间≤70天的,得1.5分。 ③70天<承诺交货时间≤80天的,得1分。 ④80天<承诺交货时间≤90天的,得0.5分。 ⑤承诺交货时间>90天的,得0分。”

更正为:根据投标人交货时间进行评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2.0分)①承诺交货时间≤20天的,得2分。②承诺交货时间>20天的,得0分。

4、原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7日10时00分,更正为:2023年02月01日10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清新区太平镇西闸街

联系方式:0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清城区人民四路36号亿科大厦7楼728室

联系方式:0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63-*

(略) (略)

2023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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