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教育发展中心采购仪器设备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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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教育发展中心采购仪器设备项目的更正公告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教育发展中心采购仪器设备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BNB-*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教育发展中心采购仪器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标项一:磁控溅射设备的付款方式①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凭成交人提交的同等金额预付款保函支付,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成交人于合同签订前书面承诺放弃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支付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
②设备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①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凭成交人提交的同等金额预付款保函支付,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成交人于合同签订前书面承诺放弃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支付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
②采购人进行出厂验收,验收合格后凭验收报告支付合同金额的50%。
③设备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10%。
2标项二:退火炉的付款方式①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凭成交人提交的同等金额预付款保函支付,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成交人于合同签订前书面承诺放弃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支付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
②设备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①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凭成交人提交的同等金额预付款保函支付,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成交人于合同签订前书面承诺放弃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支付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
②采购人进行出厂验收,验收合格后凭验收报告支付合同金额的50%。
③设备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10%。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教育发展中心

地 址: (略) 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 (略)

地 址: (略) 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真:0574-*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鸯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徐承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真:/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付款方式变更
*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教育发展中心采购仪器设备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BNB-*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教育发展中心采购仪器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标项一:磁控溅射设备的付款方式①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凭成交人提交的同等金额预付款保函支付,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成交人于合同签订前书面承诺放弃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支付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
②设备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①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凭成交人提交的同等金额预付款保函支付,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成交人于合同签订前书面承诺放弃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支付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
②采购人进行出厂验收,验收合格后凭验收报告支付合同金额的50%。
③设备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10%。
2标项二:退火炉的付款方式①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凭成交人提交的同等金额预付款保函支付,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成交人于合同签订前书面承诺放弃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支付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
②设备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①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凭成交人提交的同等金额预付款保函支付,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成交人于合同签订前书面承诺放弃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支付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
②采购人进行出厂验收,验收合格后凭验收报告支付合同金额的50%。
③设备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10%。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教育发展中心

地 址: (略) 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 (略)

地 址: (略) 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真:0574-*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鸯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徐承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真:/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付款方式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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