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明镇垃圾压缩站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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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明镇垃圾压缩站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RJZC2022-CG-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天明镇垃圾压缩站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采购文件作出以下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1-17 14:30:00,更正为:2023-01-19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1-17 14:30:00,更正为:2023-01-19 14:30:00。

1、删除磋商文件中13页5.4公开唱标a.c.内容。

2、修改磋商文件中22页评审要素一览表(综合评分法)内容:

报价评审要素更正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

质量进度目标评审要素更正为“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商务条款里的交货时间、质保期要求完全响应的得1分;高于磋商文件质保期要求,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为2分。”

供应商拟供产品技术参数要求评审要素更正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配置和功能需求:①所投产品功能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技术参数清晰、明确,设备功能描述详细,产品选型有充分的依据,配套设施完善,各类证明材料完整,根据投标人响应情况得15—20分;

②所投产品功能基本满足要求,技术参数较完善,设备功能描述一般,各类证明材料较为完整,整体功能基本满足使用,根据投标人响应情况得10-15分;

③所投产品功能不能完全满足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不完整、技术参数不明确、产品选型和配套不合理、各类证明材料不完整,根据投标人响应情况5-10分。未提供不得分。

供应商须提供拟供产品相关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介绍或彩页或说明书或检测报告等,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未提供拟供产品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导致技术参数被视为无效的风险。”

  1. 补充磋商文件24页第四章磋商内容及具体要求内容;

“带“★”号的技术参数不允许偏离”;“六、本项目车厢可卸式垃圾运转车 为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响应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响应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响应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若评审分数相同,则技术分高者优先;若评审分数相同,技术分亦相同,则报价低者为最终成交候选人。”

4、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变更为2023年01月19日下午14点30分,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城固县天明镇人民政府

地址:城固县天明镇天明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瑞君 (略)

地址: (略) 汉台区东一环与风景路交汇处中饮办公中心C区-5F

联系方式:0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女士

电话:0916-*

西安瑞君 (略)

2023年01月1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RJZC2022-CG-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天明镇垃圾压缩站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采购文件作出以下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1-17 14:30:00,更正为:2023-01-19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1-17 14:30:00,更正为:2023-01-19 14:30:00。

1、删除磋商文件中13页5.4公开唱标a.c.内容。

2、修改磋商文件中22页评审要素一览表(综合评分法)内容:

报价评审要素更正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

质量进度目标评审要素更正为“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商务条款里的交货时间、质保期要求完全响应的得1分;高于磋商文件质保期要求,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为2分。”

供应商拟供产品技术参数要求评审要素更正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配置和功能需求:①所投产品功能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技术参数清晰、明确,设备功能描述详细,产品选型有充分的依据,配套设施完善,各类证明材料完整,根据投标人响应情况得15—20分;

②所投产品功能基本满足要求,技术参数较完善,设备功能描述一般,各类证明材料较为完整,整体功能基本满足使用,根据投标人响应情况得10-15分;

③所投产品功能不能完全满足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不完整、技术参数不明确、产品选型和配套不合理、各类证明材料不完整,根据投标人响应情况5-10分。未提供不得分。

供应商须提供拟供产品相关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介绍或彩页或说明书或检测报告等,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未提供拟供产品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导致技术参数被视为无效的风险。”

  1. 补充磋商文件24页第四章磋商内容及具体要求内容;

“带“★”号的技术参数不允许偏离”;“六、本项目车厢可卸式垃圾运转车 为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响应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响应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响应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若评审分数相同,则技术分高者优先;若评审分数相同,技术分亦相同,则报价低者为最终成交候选人。”

4、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变更为2023年01月19日下午14点30分,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城固县天明镇人民政府

地址:城固县天明镇天明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瑞君 (略)

地址: (略) 汉台区东一环与风景路交汇处中饮办公中心C区-5F

联系方式:0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女士

电话:0916-*

西安瑞君 (略)

2023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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