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及二期项目勘察设计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及二期项目勘察设计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五一 (略) 实训楼及二期项目勘察设计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各潜在投标人提问,现将本项目答疑通知发布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中,勘察内容含工程测量【包括地形图测量、综合管线探测,其他根据招标人要求需开展的建构筑物物探、控制测量、纵横断面测量及满足设计要求的其他测量等】
请明确本项目勘察工作内容是否包括如此多的测量工作内容。
答复: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工程测量【包括地形图测量、综合管线探测,其他根据招标人要求需开展的建构筑物物探、控制测量、纵横断面测量及满足设计要求的其他测量等】,工程测量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纳入工程勘察费用报价中,招标人不单独支付,请各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
问题二:
1.建设内容及规模中的总建筑面积是否可以上下浮动?浮动范围是多少?
2.第六章目录中技术部分分三个章节,其中效果图独立一个章节,那设计方案部分是否可以有效果图?效果图是否为彩色?
3.电子文件大小是否有要求?
4.第二章3.7.5编制要求中提到“《勘察纲要》《设计方案》原则上均不超过2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请再次明确如本文超过200页是否会影响评分和最终中标结果?
5.1、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部分;(二)投标函附录;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的“合同条款号”。疑问:在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里未明确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条款。
答复:
1.本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中的建筑总面积来源于项目可研报告。潜在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内容测算成本并进行报价,技术标编制时可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建筑面积进行设计,也可结合自身理解和专业经验,适当上下浮动。后续实际设计工作中建筑面积是否浮动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相关规范进行。
2.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包括设计方案部分)中均可以提供效果图,效果图可以提供彩色效果图。
3.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对投标人上传的word文档或pdf文档有大小限制,请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根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上传内容大小的限制自行调整。电子标技术咨询电话:023-*;023-*。
4.招标文件已明确:《勘察纲要》《设计方案》原则上均不超过2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
5.投标函部分,(二)投标函附录中无需填写对应合同条款号,只需填写约定内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规定了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要求,请投标人仔细查阅。
问题三:
1.建设内容及规模中的总建筑面积是否可以上下浮动?浮动范围是多少?
2.第六章目录中技术部分分三个章节,其中效果图独立一个章节,那设计方案部分是否可以有效果图?效果图是否为彩色?
3.电子文件大小是否有要求?
4.第二章3.7.5编制要求中提到“《勘察纲要》《设计方案》原则上均不超过2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请再次明确如本文超过200页是否会影响评分和最终中标结果?
5.1、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部分;(二)投标函附录;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的“合同条款号”。疑问:在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里未明确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条款。
答复:
1.本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中的建筑总面积来源于项目可研报告。潜在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内容测算成本并进行报价,技术标编制时可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建筑面积进行设计,也可结合自身理解和专业经验,适当上下浮动。后续实际设计工作中建筑面积是否浮动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相关规范进行。
2.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包括设计方案部分)中均可以提供效果图,效果图可以提供彩色效果图。
3.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对投标人上传的word文档或pdf文档有大小限制,请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根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上传内容大小的限制自行调整。电子标技术咨询电话:023-*;023-*。
4.招标文件已明确:《勘察纲要》《设计方案》原则上均不超过2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
5.投标函部分,(二)投标函附录中无需填写对应合同条款号,只需填写约定内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规定了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要求,请投标人仔细查阅。
问题四: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请问设计负责人的资审业绩和商务加分业绩能否与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
答复: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审业绩和商务加分业绩不能与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
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格审查业绩需分别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不能重复使用同一业绩。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商务加分业绩也需分别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才能获得对应商务分值,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商务加分业绩为同一业绩,只能获得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其中一个对应商务分值。
问题五: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请问设计负责人的资审业绩和商务加分业绩能否与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
答复: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审业绩和商务加分业绩不能与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
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格审查业绩需分别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不能重复使用同一业绩。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商务加分业绩也需分别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才能获得对应商务分值,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商务加分业绩为同一业绩,只能获得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其中一个对应商务分值。
问题六:
1.投标文件仅有建设规模,如实训楼一栋,总建筑面积为35049㎡;二期项目包含教学实训楼、室内体育用房、大学生活动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后勤及附属用房、车库、以及新建校园围墙、校园主景观带整治工程,总建筑面积约90000㎡。无各类建筑的具体功能及面积等数据要求。请招标人提供设计任务书。
2.二次深化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门窗、栏杆、标识标牌及标识标线、装配式构件、抗震支架、生化池工艺设备等。应为材料供应商提供设计制作和安装,请招标人确认是否包含在土建设计范围内。
回复:1.本项目处于比较前期的阶段,需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本身的理解及自身专业经验开展设计。设计任务书已随招标文件发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二次深化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门窗、栏杆、标识标牌及标识标线、装配式构件、抗震支架、生化池工艺设备等,包含在土建设计范围内。
问题七:1.现有基础资料较少,仅两张效果图及范围图,请招标人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给广大潜在投标人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请提供以下基础资料:
(1)地形图实训楼项目用地西侧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以及北侧协信敬澜山建筑资料、地形等现状条件,二期项目用地缺东侧道路竣工图。
(2)项目控规等建设条件指标及分图则。
(3)已建成校区综合管网资料。
2.请明确本实训楼项目及二期项目是独立成区,单独开设出入口,还是与现有校区共用。
答复:1.鉴于本项目处于比较前期的阶段,目前已提供设计任务书、用地红线图及其它基础图纸资料,各潜在投标人已可以根据以上资料并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制作投标阶段的投标方案。中标后,由招标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整理提供详细的项目资料进行项目设计工作。
2.实训楼及二期项目不是独立成区,出入口可以与现有校区公用,也可以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本身的理解及自身专业经验另行设计。
问题八: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均要求了设计业绩,一般情况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业绩即可,为什么本项目却要求设计负责人也需提供业绩呢?既然要求设计负责人也提供业绩,那么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应该允许兼任,请招标人明示。
答复: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业绩分别进行考评,合法合规。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明确规定项目总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依然需要分别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格审查业绩和商务加分业绩,且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问题九:1.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均要求了设计业绩,设计业绩没有要求规模面积,是否可以理解为规模不限?
2.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均有业绩要求,那么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都是由设计单位提供,是否可以兼任?
答复:1.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均未要求工程规模,即工程规模不限。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明确规定项目总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依然需要分别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格审查业绩和商务加分业绩,且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问题十: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均要求了设计业绩,请问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且提供同一个设计业绩?
答复: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明确规定项目总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格审查业绩需分别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不能重复使用同一业绩。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商务加分业绩也需分别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才能获得对应商务分值,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商务加分业绩为同一业绩,只能获得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其中一个对应商务分值。
问题十一:招标文件
答复:本问题无实际提问内容,不予作答。
问题十二:有业主代表参与评标吗?
答复: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问题十三:本项目资格审查部分明确:项目总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允许兼任的应同时满足相应设计负责人要求)。商务部分中,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要求相同,都是正高级职称加1分,业绩提供2个加4分,请问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且满足商务加分要求,是否即可同时得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对应商务分值?
答复: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并具备正高级职称,可同时获得商务部分中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职称要求对应的商务分值。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商务加分业绩不能共用,即商务加分业绩需分别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才能获得对应商务分值,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商务加分业绩为同一业绩,只能获得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其中一个对应商务分值。
问题十四:本项目资格审查部分明确:项目总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允许兼任的应同时满足相应设计负责人要求)。商务部分中,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要求相同,都是正高级职称加1分,业绩提供2个加4分,请问是不是只需要提供一个同时满足这两个职务要求的人即可得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对应分值?
答复: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并具备正高级职称,可同时获得商务部分中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职称要求对应的商务分值。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商务加分业绩不能共用,即商务加分业绩需分别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才能获得对应商务分值,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商务加分业绩为同一业绩,只能获得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其中一个对应商务分值。
问题十五:我单位提供业绩为EPC业绩,业绩中的项目总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是否可以分别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业绩?
答复: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兼任,可提供同一EPC业绩分别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业绩,但本项目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需在EPC业绩中承担项目总负责人职位,本项目的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在EPC业绩中承担设计负责人职位,且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问题十六: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是否有业主代表?专家是由5人组成还是7人组成?请明确。
答复: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问题十七:我单位业绩只有一部分出具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这部分内容的面积超过6.5万平方米,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规模的要求?
答复: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部分建筑出具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该部分建筑面积超过6.5万平方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商务业绩要求,且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问题十八:若提供的业绩是分段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请问这部分的建筑面积达到6.5万平方米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复: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分段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已出具合格书的建筑面积达到6.5万平方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商务业绩要求,且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发布的内容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招 标 人: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重庆 (略) )
(略) : (略)
日 期: 2023年1月16日
重庆五一 (略) 实训楼及二期项目勘察设计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各潜在投标人提问,现将本项目答疑通知发布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中,勘察内容含工程测量【包括地形图测量、综合管线探测,其他根据招标人要求需开展的建构筑物物探、控制测量、纵横断面测量及满足设计要求的其他测量等】
请明确本项目勘察工作内容是否包括如此多的测量工作内容。
答复: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工程测量【包括地形图测量、综合管线探测,其他根据招标人要求需开展的建构筑物物探、控制测量、纵横断面测量及满足设计要求的其他测量等】,工程测量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纳入工程勘察费用报价中,招标人不单独支付,请各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
问题二:
1.建设内容及规模中的总建筑面积是否可以上下浮动?浮动范围是多少?
2.第六章目录中技术部分分三个章节,其中效果图独立一个章节,那设计方案部分是否可以有效果图?效果图是否为彩色?
3.电子文件大小是否有要求?
4.第二章3.7.5编制要求中提到“《勘察纲要》《设计方案》原则上均不超过2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请再次明确如本文超过200页是否会影响评分和最终中标结果?
5.1、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部分;(二)投标函附录;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的“合同条款号”。疑问:在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里未明确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条款。
答复:
1.本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中的建筑总面积来源于项目可研报告。潜在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内容测算成本并进行报价,技术标编制时可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建筑面积进行设计,也可结合自身理解和专业经验,适当上下浮动。后续实际设计工作中建筑面积是否浮动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相关规范进行。
2.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包括设计方案部分)中均可以提供效果图,效果图可以提供彩色效果图。
3.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对投标人上传的word文档或pdf文档有大小限制,请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根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上传内容大小的限制自行调整。电子标技术咨询电话:023-*;023-*。
4.招标文件已明确:《勘察纲要》《设计方案》原则上均不超过2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
5.投标函部分,(二)投标函附录中无需填写对应合同条款号,只需填写约定内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规定了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要求,请投标人仔细查阅。
问题三:
1.建设内容及规模中的总建筑面积是否可以上下浮动?浮动范围是多少?
2.第六章目录中技术部分分三个章节,其中效果图独立一个章节,那设计方案部分是否可以有效果图?效果图是否为彩色?
3.电子文件大小是否有要求?
4.第二章3.7.5编制要求中提到“《勘察纲要》《设计方案》原则上均不超过2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请再次明确如本文超过200页是否会影响评分和最终中标结果?
5.1、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部分;(二)投标函附录;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的“合同条款号”。疑问:在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里未明确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条款。
答复:
1.本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中的建筑总面积来源于项目可研报告。潜在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内容测算成本并进行报价,技术标编制时可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建筑面积进行设计,也可结合自身理解和专业经验,适当上下浮动。后续实际设计工作中建筑面积是否浮动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相关规范进行。
2.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包括设计方案部分)中均可以提供效果图,效果图可以提供彩色效果图。
3.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对投标人上传的word文档或pdf文档有大小限制,请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根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上传内容大小的限制自行调整。电子标技术咨询电话:023-*;023-*。
4.招标文件已明确:《勘察纲要》《设计方案》原则上均不超过2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
5.投标函部分,(二)投标函附录中无需填写对应合同条款号,只需填写约定内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规定了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要求,请投标人仔细查阅。
问题四: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请问设计负责人的资审业绩和商务加分业绩能否与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
答复: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审业绩和商务加分业绩不能与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
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格审查业绩需分别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不能重复使用同一业绩。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商务加分业绩也需分别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才能获得对应商务分值,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商务加分业绩为同一业绩,只能获得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其中一个对应商务分值。
问题五: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请问设计负责人的资审业绩和商务加分业绩能否与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
答复: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审业绩和商务加分业绩不能与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
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格审查业绩需分别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不能重复使用同一业绩。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商务加分业绩也需分别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才能获得对应商务分值,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商务加分业绩为同一业绩,只能获得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其中一个对应商务分值。
问题六:
1.投标文件仅有建设规模,如实训楼一栋,总建筑面积为35049㎡;二期项目包含教学实训楼、室内体育用房、大学生活动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后勤及附属用房、车库、以及新建校园围墙、校园主景观带整治工程,总建筑面积约90000㎡。无各类建筑的具体功能及面积等数据要求。请招标人提供设计任务书。
2.二次深化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门窗、栏杆、标识标牌及标识标线、装配式构件、抗震支架、生化池工艺设备等。应为材料供应商提供设计制作和安装,请招标人确认是否包含在土建设计范围内。
回复:1.本项目处于比较前期的阶段,需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本身的理解及自身专业经验开展设计。设计任务书已随招标文件发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二次深化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门窗、栏杆、标识标牌及标识标线、装配式构件、抗震支架、生化池工艺设备等,包含在土建设计范围内。
问题七:1.现有基础资料较少,仅两张效果图及范围图,请招标人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给广大潜在投标人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请提供以下基础资料:
(1)地形图实训楼项目用地西侧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以及北侧协信敬澜山建筑资料、地形等现状条件,二期项目用地缺东侧道路竣工图。
(2)项目控规等建设条件指标及分图则。
(3)已建成校区综合管网资料。
2.请明确本实训楼项目及二期项目是独立成区,单独开设出入口,还是与现有校区共用。
答复:1.鉴于本项目处于比较前期的阶段,目前已提供设计任务书、用地红线图及其它基础图纸资料,各潜在投标人已可以根据以上资料并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制作投标阶段的投标方案。中标后,由招标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整理提供详细的项目资料进行项目设计工作。
2.实训楼及二期项目不是独立成区,出入口可以与现有校区公用,也可以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本身的理解及自身专业经验另行设计。
问题八: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均要求了设计业绩,一般情况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业绩即可,为什么本项目却要求设计负责人也需提供业绩呢?既然要求设计负责人也提供业绩,那么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应该允许兼任,请招标人明示。
答复: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业绩分别进行考评,合法合规。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明确规定项目总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依然需要分别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格审查业绩和商务加分业绩,且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问题九:1.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均要求了设计业绩,设计业绩没有要求规模面积,是否可以理解为规模不限?
2.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均有业绩要求,那么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都是由设计单位提供,是否可以兼任?
答复:1.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均未要求工程规模,即工程规模不限。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明确规定项目总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依然需要分别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格审查业绩和商务加分业绩,且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问题十: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均要求了设计业绩,请问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且提供同一个设计业绩?
答复: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明确规定项目总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格审查业绩需分别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不能重复使用同一业绩。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商务加分业绩也需分别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才能获得对应商务分值,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商务加分业绩为同一业绩,只能获得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其中一个对应商务分值。
问题十一:招标文件
答复:本问题无实际提问内容,不予作答。
问题十二:有业主代表参与评标吗?
答复: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问题十三:本项目资格审查部分明确:项目总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允许兼任的应同时满足相应设计负责人要求)。商务部分中,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要求相同,都是正高级职称加1分,业绩提供2个加4分,请问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且满足商务加分要求,是否即可同时得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对应商务分值?
答复: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并具备正高级职称,可同时获得商务部分中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职称要求对应的商务分值。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商务加分业绩不能共用,即商务加分业绩需分别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才能获得对应商务分值,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商务加分业绩为同一业绩,只能获得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其中一个对应商务分值。
问题十四:本项目资格审查部分明确:项目总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允许兼任的应同时满足相应设计负责人要求)。商务部分中,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要求相同,都是正高级职称加1分,业绩提供2个加4分,请问是不是只需要提供一个同时满足这两个职务要求的人即可得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对应分值?
答复: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并具备正高级职称,可同时获得商务部分中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职称要求对应的商务分值。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商务加分业绩不能共用,即商务加分业绩需分别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才能获得对应商务分值,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商务加分业绩为同一业绩,只能获得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其中一个对应商务分值。
问题十五:我单位提供业绩为EPC业绩,业绩中的项目总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是否可以分别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业绩?
答复: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兼任,可提供同一EPC业绩分别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业绩,但本项目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需在EPC业绩中承担项目总负责人职位,本项目的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在EPC业绩中承担设计负责人职位,且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问题十六: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是否有业主代表?专家是由5人组成还是7人组成?请明确。
答复: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问题十七:我单位业绩只有一部分出具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这部分内容的面积超过6.5万平方米,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规模的要求?
答复: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部分建筑出具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该部分建筑面积超过6.5万平方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商务业绩要求,且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问题十八:若提供的业绩是分段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请问这部分的建筑面积达到6.5万平方米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复: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分段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已出具合格书的建筑面积达到6.5万平方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商务业绩要求,且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发布的内容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招 标 人: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重庆 (略) )
(略) : (略)
日 期: 2023年1月16日
重庆
重庆
重庆
重庆
重庆
重庆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