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二期)前期服务及勘察设计(项目建议书~施工图设计阶段) 项目登记号:临招* 监管部门: (略) 水利局 监管备案号:临水招备[2022]40号 项目批准机关: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立项文件号:临发改[2022]41号
招标单位(招标人): (略) 水利局、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本 (略) 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二期),主要建设内容由河道整治工程(包括2座水闸改建)、南大河改道工程、红脚岩防洪排涝工程等组成。本次初拟需要整治的河道共计5条;新开泵站前引河1条,新建泵后隧洞1条;新建排洪沟2条;新建闸泵站3座(红脚岩排涝闸站、北排洪沟闸站、南排洪沟闸站),新建水闸3座(新和平闸、新反修闸、隧洞出口闸)。项目匡算总投资约*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万元。 招标范围: (略) 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二期)的下列服务:⑴项目建议书~施工图阶段的测量、地勘;⑵项目建议书编制与评审;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审与评估;⑷初步设计报告编制与评审;⑸施工图设计阶段(含招标图设计阶段)的设计; ⑹专题报告编制与评审(详见第五章第六条);⑺施工期间根据业主要求每年汛期前提供度汛设计报告及度汛预案;⑻协助发包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⑼施工期间的设计及地质服务;(10)多媒体汇报材料(每季度提供一份)。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 招标标段数:1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标底或预算:3498.00万元 服务期:(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稿,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5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项目建议书的相关报告满足本合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进度要求。(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咨询稿;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报批稿;初步设计报告审批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第一批施工图设计,其余施工图提供时间必须满足招标要求;(3)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必须满足相应阶段设计要求。(4)专题研究满足各项工程各阶段咨询、设计、报批需要。(5)工地现场服务与施工期相同,预计36个月(暂定,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6:00 开标时间:2023年2月01日 09:30分。 二、澄清或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3其他中“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项目批复材料,二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的,可补充提供业主证明(业主证明格式详见格式要求)。”修改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项目批复材料,二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证明项目特征的,可补充提供业主证明(业主证明格式详见格式要求)。”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信评分表投标人资信及业绩中“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明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担的水利水电项目环评成果获得过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得1分,最高得1分。”修改为“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明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担的水利水电项目获得过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得1分,最高得1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信评分表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中“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的得0.5分,具有水工结构专业教授级(或正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修改为“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的得0.5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教授级(或正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4、原开标时间从2023年1月17日9:30分推迟至2023年2月01日9:30分。 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执行 三、联系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B区一楼( (略) 凯歌路6号) 注册办理咨询联系电话:0576-* 监管部门: (略) 水利局 办公地点: (略) 东方大道219号
监管电话:0576-* 招标单位(招标人): (略) 水利局、 (略) (略) 联系人:柯女士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7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 (略) 地址: (略) 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联系人:周先生、戴先生 电话:*、* 如有附件无法下载,请 (略) 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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