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区某部某部生鲜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郴州市苏仙区某部某部生鲜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生鲜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苏仙区某部 | ||
行政区域 | 苏仙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16日15:3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1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1月1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苏仙区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苏仙区某部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郴州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五岭大道府前华厦1栋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龙先生*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JQGCCZ-F3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苏仙区某部某部生鲜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郴州 (略) (略) 苏仙区某部的委托,对某部生鲜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第二次)实施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某部生鲜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第二次)合同 第六条 服务保障费用(一)关于配送价格下浮率: 以采购人当地步步高、生源、 (略) 公 (略) 物价(非促销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原则上每月确定不少于一次,若有特殊情况,另行协商。(使用单位询价时成交供应商应委派一位人员随同,若成交供应商委派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随同时,则依照使用单位的询价结果执行)”现更正为“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某部生鲜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第二次)合同 第六条 服务保障费用(一)关于配送价格下浮率: 基准价结算单 (略) 场平均单价*(1-投标人所报下浮率)*数量进行结算。基准价原则上每月确定不少于一次,若有特殊情况,另行协商。(使用单位询价时成交供应商应委派一位人员随同,若成交供应商委派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随同时,则依照使用单位的询价结果执行)”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 标 人: (略) 苏仙区某部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郴州 (略)
地址: (略) 五岭大道府前华厦1栋四楼
联 系 人:龙先生
电 话:*
邮 箱:*@*q.com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苏仙区某部
地址: (略) 苏仙区某部
联系方式:杨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郴州 (略)
地 址: (略) 五岭大道府前华厦1栋四楼
联系方式:龙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生鲜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苏仙区某部 | ||
行政区域 | 苏仙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16日15:3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1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1月1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苏仙区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苏仙区某部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郴州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五岭大道府前华厦1栋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龙先生*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JQGCCZ-F3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苏仙区某部某部生鲜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郴州 (略) (略) 苏仙区某部的委托,对某部生鲜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第二次)实施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某部生鲜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第二次)合同 第六条 服务保障费用(一)关于配送价格下浮率: 以采购人当地步步高、生源、 (略) 公 (略) 物价(非促销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原则上每月确定不少于一次,若有特殊情况,另行协商。(使用单位询价时成交供应商应委派一位人员随同,若成交供应商委派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随同时,则依照使用单位的询价结果执行)”现更正为“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某部生鲜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第二次)合同 第六条 服务保障费用(一)关于配送价格下浮率: 基准价结算单 (略) 场平均单价*(1-投标人所报下浮率)*数量进行结算。基准价原则上每月确定不少于一次,若有特殊情况,另行协商。(使用单位询价时成交供应商应委派一位人员随同,若成交供应商委派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随同时,则依照使用单位的询价结果执行)”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 标 人: (略) 苏仙区某部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郴州 (略)
地址: (略) 五岭大道府前华厦1栋四楼
联 系 人:龙先生
电 话:*
邮 箱:*@*q.com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苏仙区某部
地址: (略) 苏仙区某部
联系方式:杨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郴州 (略)
地 址: (略) 五岭大道府前华厦1栋四楼
联系方式:龙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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