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12022120802506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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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12022120802506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3-01-16 14:48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4,240,000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重庆公共 (略)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实训室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答疑通知

No.001

(招标编号:0611-*BS

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公共 (略)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实训室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问部分

问题1:招标文件附件二: 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功能性要求:

★与学校已有设备进行联动升级,提供联动承诺函及证明文件

★与学校已有沙盘实训无线控车通信模块硬件设备进行联动升级,提供承诺函、联动功能方案描述及预实施的接口协议。

★与学校已有沙盘仿真联锁下位机进行联动升级,提供承诺函、联动功能方案描述及预实施的接口协议。

★与学校已有沙盘列车集中控制硬件模块进行联动升级,提供承诺函、联动功能方案描述及预实施的接口协议。

★联动要求:要求与学校已有IBP系统实现互联互动,能实现应急情况的IBP盘对沙盘其中一列车的紧急扣车作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联动承诺函、联动接口功能方案描述及联动技术实现方案。

★与学校已有设备进行联动升级,联动承诺函、联动方案及预实施的接口协议。

★计算机联锁系统能够和已建设的OCC控制中心ATS系统进行联动实训,可使用现有OCC中其中一个车站的同类型道岔,对本次项目中的计算机联锁系统实现远程操作和联动,可完成人工排列进路操作实训、手动转换道岔操作实训、单独锁定操作实训、封锁道岔操作实训等功能,投标人必须在文件中提供联动方案、具体实现的功能描述、联动接口协议和联动承诺函。

以上招标要求疑问:对于学校现有设备联动接口多次重复在招标文件内的扣分项,具有严重指向性,严重倾向于学校原有设备供应商湖南高铁时代。严重影响招标公平性。

回复:本项目为 (略) 轨道交通运营实训室进行升级改造,联动要求是学生进行实验实训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的关键因素,是教学的核心和灵魂所在。为满足教学目的、教学功能和教学效果,在实训设备硬件和软件中采购方提出了参数需求,以及软课件的功能要求,是招标人基于该实训室功能的需求内容,也是采购方为要求实训硬件设备与软课件结合,达到相辅相成的教学效果,以及实现实操训练和软件模拟多方向综合教学的理实一体化目的必然需求,也是本校实际教学使用需求。中标后学校会根据需要提供原设备端口和协议,不存在对投标人的限定或指向,欢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附件一: 商务评分标准 信誉分要求:

投标人为连续六年信用等级AAA级企业及连续六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得3分,原件备查

以上招标要求疑问:投标人或制造商为连续六年具有年限要求,根据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成立年限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本项目对企业的技术水平、生产能力、管理水平等各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及信用是采购方需求的一个评分参考,对于如何实现对投标人实力的判定,是采购方在法规允许的框架内自主履行的权利,是对项目的质量和实施效果的一项监管保护措施,其次,本项目已完成前期论证和调研,满足三家及以上的企业具备该资质,且该项要求任何企业均可实施,不存在对投标人的限定或指向,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欢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1。

招标文件附件一: 商务评分标准 企业实力分要求:

投标人通过软件成熟度CMMI三级,且公司拥有两名及以上项目经理认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得3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项目经理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计分)

以上招标要求疑问:CMMI认证是由美国软件工程学会制定的,此项目为国内招标,对投标人选具有一定指向性。
回复:本项目包含软硬件系统,软件参数本身不能够充分体现其功能效果,单个系统简单组合并不能完全实现总体功能的良好运行,因此招标人从实现相对理想的功能需求出发,要求投标人提供软件成熟度CMMI三级认证,是对投标人现场系统部署及调试能力,是对其软件系统的质量、效果的一项监管保护措施。其次,本项目已完成前期论证和调研,满足三家及以上的企业具备该资质,且此项内容非资格条件部分,不存在对投标人的限定或指向,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欢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附件一: 商务评分标准 企业实力分要求:

投标人连续两年为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装备专业委员会会员或理事会员单位且投标单位技术人员被聘为国家级铁道 (略) 校的企业兼职教师得3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技术人员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计分)。

以上招标要求疑问:要求投标人或制造商为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装备专业委员会会员或理事会员单位具有局限性,对投标人选具有一定指向性。

回复:该条款与本项目有必然性,原因是本项目完成校内实训条件建设的同时,旨在按照学会标准实现课岗融通,符合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育教学标准,实训室所开展的教学内容能够满足现代学徒制校外轮岗的实训对接,对企业的实施和保障能力有很高的要求,是投标人实力和产品内容效果是否满足采购方需求的一个评分参考,是满足招标人实现课岗融通的一项保障标准和措施。其次,本项目已完成前期论证和调研,满足三家及以上的企业具备该资质,且此项内容非资格条件部分,不存在对投标人的限定或指向。

招标文件附件一: 商务评分标准 企业实力分要求:

投标人参与编写轨道交通专业教材并正式出版的,得3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教材信息,包括教材封面、编写人员、书号、出版时间及投标人为参与教材编写人员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凭证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计分)。

以上招标要求疑问:要求投标人或制造商参与编写轨道交通专业教材并正式出版的具有局限性,对投标人选具有一定指向性。

回复:本条删除,详见补遗2。

问题2:招标文件中“1、采购设备技术要求站台、站房改造★投标人须提供结合现有沙盘盘面及改造要求后的满足功能并布局合理的平面图及多角度效果图”作为技术评分项。

请招标人澄清:请招标人提供学校现有现有沙盘盘面资料。

回复:本项目为 (略) 轨道交通运营实训室进行升级改造,实训室尺寸24m*13.6m,学校可为投标单位提供现有沙盘盘面资料,鉴于实训室建设为学校建设成果,不便网上公开图纸,如有投标单位需要可以联系本校胡老师,联系方式*,便于在原有实训室基础上进行改造建设,欢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问题3:招标文件中“1、采购设备技术要求沙盘台体改造★投标人须提供结合现有实训室及改造要求后的满足功能并布局合理的平面图(带尺寸)及多角度效果图”作为技术评分项。

请招标人澄清:请招标人提供学校现有实训室平面图纸资料(带尺寸)。

回复:本项目为 (略) 轨道交通运营实训室进行升级改造,实训室尺寸24m*13.6m,学校可为投标单位提供现有实训室平面图纸资料,鉴于实训室建设为学校建设成果,不便网上公开图纸,如有投标单位需要可以联系本校胡老师,联系方式*,便于在原有实训室基础上进行改造建设,欢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问题4:招标文件将“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联调联动功能,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工信部认定的三维动画设计师,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其缴纳近三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作为技术评分项,该项限制过于单一严重违背了本次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原则。证明投标人或制造商项目实施人员能力和实力有多种形式,可以是技术职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建造师资格证书、用户证明等多种形式证明,三维动画设计师限制过于单一,且该评分项应作为商务评分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请招标人澄清:建议取消三维动画设计师评分项。

回复:三维动画设计师确有必要,原因是项目中包括大量软件产品及三维课程资源产品。三维动画设计师是软件研发流程中必不可少的工作岗位,其岗位人员具备相关资质证书(三维动画设计师),满足项目需要,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关键。本次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征和项目实际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而制定,不存在任何限制性条件和排他性条款。

问题5:招标文件将“本项目建设目 (略) 轨道交通1+X站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点,投标单位 (略) 轨道交通1+X站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教育部指定的第三方评价组织机构认定的1+X站务考评员,需提供第三方评价组织机构认定的考评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三月的社保材料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证书原件备查”作为技术评分项,属于变相将投标人规模条件作为加分条件、中标条件,且该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或限制性,且该评分项应作为商务评分项。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请招标人澄清:是否取消对投标单位 (略) 轨道交通1+X站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教育部指定的第三方评价组织机构认定的1+X站务考评员的评分要求。

回复: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故不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该条款与本项目有必然性,招标项目旨在 (略) 轨道交通1+X站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点,是满足目 (略) 轨道交通1+X站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考证的技能鉴定和考证的实际需求,也是对投标人实力和产品内容效果是否满足招标人需求的一个评分参考,其次,本项目已完成前期论证和调研,满足三家及三家以上的企业具备该资质,且此项内容非资格条件部分,不存在对投标人的限定或指向,欢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问题6:招标文件将“为避免产权纠纷,投标人必须提供成熟且自主知识产权的的实训系统,投 (略) 轨道交通运营组织与应急处置实训平台/软件/系统、轨道交通互联互通智慧化调度平台/软件/系统、城轨交通站务职业技能考核实训平台/软件/系统、轨道交通OCC调度控制中心平台/软件/系统、轨道交通智能沙盘实训平台/软件/系统软件著作权且投标人所研发软件在全国性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应用案例评比活动获奖得得3分,(提供软件著作权、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网站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均不得分。”作为评分项,属于变相将投标人规模条件作为加分条件、中标条件,且该商务条件“投标人所研发软件在全国性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应用案例评比活动获奖”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或限制性。

该项限制严重违背了本次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原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二条“(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请招标人澄清:是否取消软件著作权或相关专利的门槛的限制,取消投标人所研发软件在全国性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应用案例评比活动获奖限制。

回复:此项内容非资格条件部分,且本项内容不存在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的情况。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标文件根据本项目需求编写,不存在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或限制性,欢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问题7:招标文件将“本项目建设目标为成为交通运输部或人社部鉴定站,投标单位聘有交通运输部 (略) 轨道交通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得2分,需提供考评人员证件复印件(带二维码防伪查询)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三月的社保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作为评分项,属于变相将投标人规模条件作为加分条件、中标条件,且该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或限制性。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请招标人澄清:是否取消对投标单位聘有交通运输部 (略) 轨道交通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评分要求。

回复: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故不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该条款与本项目有必然性,原因是招标项目旨在建设成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采购方满足目 (略) 轨道交通类职业高技能人才鉴定的实际需求,也是对投标人实力和产品内容效果是否满足招标人需求的一个评分参考;其次,本项目已完成前期论证和调研,满足三家及以上的企业具备该资质,且此项内容非资格条件部分,不存在对投标人的限定或指向,欢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问题8:招标文件将“项目实施人员具备工信部认定的智能化系统工程师及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每提供一份证书及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该单位为其缴纳近三月的社保材料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作为评分项,该项限制过于单一严重违背了本次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原则。证明投标人或制造商项目实施人员能力和实力有多种形式,可以是技术职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建造师资格证书、用户证明等多种形式证明,智能化系统工程师及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限制过于单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请招标人澄清:建议取消售后智能化系统工程师及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评分项,或修改为智能化系统工程师及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用户证明文件,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回复:本项目包含大量硬件设备及电气系统,智能化系统工程师及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是生产交付流程中必不可少的工作岗位,是负责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其岗位人员具备相关资质证书,是满足项目需要,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关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的是计算机应用开发工作,二级以上建造师从事的是建筑施工工作,两者与本次项目的需求无关。本次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征和项目实际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而制定,不存在任何限制性条件和排他性条款。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7。

问题9:招标文件将“投标人连续两年为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装备专业委员会会员或理事会员单位且投标单位技术人员被聘为国家级铁道 (略) 校的企业兼职教师得3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技术人员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计分)”属于变相将投标人规模条件作为加分条件、中标条件,且该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或限制性,且技术人员该项限制过于单一严重违背了本次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原则,证明投标人技术人员能力和实力有多种形式,可以是技术职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建造师资格证书、用户证明等多种形式证明,智能化系统工程师及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限制过于单一。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请招标人澄清:是否取消对投标人连续两年为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装备专业委员会会员或理事会员单位且投标单位技术人员被聘为国家级铁道 (略) 校的企业兼职教师的评分要求。

回复: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故不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该条款与本项目有必然性,原因是本项目完成校内实训条件建设的同时,旨在按照学会标准实现课岗融通,符合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育教学标准,满足现代学徒制校外轮岗的实训对接,对企业的实施和保障能力有很高的要求,是投标人实力和产品内容效果是否满足招标人需求的一个评分参考,也是满足招标人实现课岗融通的一项保障标准和措施。其次,本项目已完成前期论证和调研,满足三家及以上的企业具备该资质,且此项内容非资格条件部分,不存在对投标人的限定或指向。

问题10:招标文件将“投标人或制造商为连续六年信用等级AAA级企业及连续六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得3分,原件备查”作为评分项,属于变相将投标人规模条件作为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或限制性。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请招标人澄清:是否取消对投标人信用等级AAA级企业及获得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的连续六年的年限的评分要求。

回复: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故不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本项目对企业的技术水平、生产能力、管理水平等各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及信用是采购方需求的一个评分参考,对于如何实现对投标人实力的判定,是采购方在法规允许的框架内自主履行的权利,是对项目的质量和实施效果的一项监管保护措施,其次,本项目已完成前期论证和调研,满足三家及以上的企业具备该资质,且该项要求任何企业均可实施,不存在对投标人的限定或指向,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欢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1。

问题1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认证不是国家强制性认证,属于商业性认证。安全生产标准化主要涉及的行业有电力行业、交通运输、工贸行业、危化行业、非煤矿山、建筑行业、烟花爆竹、煤矿安全等行业,一般小微型企业属于建议创建。

招标文件将“投标人或制造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认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得2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原件备查”,属于变相将投标人规模条件作为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或限制性。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请招标人澄清:是否取消对投标人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认证的评分要求。

回复: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故不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此项内容非资格条件部分,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标文件根据本项目需求编写,不存在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或限制性,欢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问题12:《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不是国家强制认证,属于商业性认证。GB/T27922-2011标准5.1.2.2提出:售后服务管理师数量在标准总分中有5分,按服务管理人员总数的10%配置售后服务管理师,负责对售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和对售后服务活动的指导。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对企业规模和分支机构有硬性要求。招标文件将“投标人售后人员提供不少于3位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证书,投标人提供证书和相应人员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得3分,原件备查。”作为评分项,该评分项与五星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评分项重复,属于变相将投标人规模条件作为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或限制性。

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限制过于单一,严重违背了本次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原则。证明投标人或制造商售后人员能力和实力有多种形式,可以通过项目案例展示、用户证明等多种形式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请招标人澄清:建议取消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认证证书,或修改为提供不少于1位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证书或投标人售后服务案例或售后服务人员用户证明文件(附合同复印件及人员简历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回复:招标项目是教学实验室建设,其中的机械产品,学生反复拆装,使用频次大,易损坏,其中的软件产品需不断升级换代,良好的售后服务是项目以后使用效果是否高效的重要因素。可衡量企业服务能力的高低,是售后服务质量的保证,也是生产交付流程中必不可少的工作流程,其岗位人员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满足项目需要,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关键,且本项目已完成前期论证和调研,满足三家及以上的企业具备该资质,且此项内容非资格条件部分。本次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征和项目实际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而制定,不存在任何限制性条件和排他性条款。

问题13:《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不是国家强制认证,属于商业性认证。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自2012年2月1日起执行。GB/T27922-2011标准5.1.2.2提出:售后服务管理师数量在标准总分中有5分,按服务管理人员总数的10%配置售后服务管理师,负责对售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和对售后服务活动的指导。服务管理人员有两个层面:一是在总部,在服务有关部门、服务有关环节和岗位的负责人,包括基层管理人员和中、高层管理人员; (略) 、服务网站的管理人员。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对企业规模和分支机构有硬性要求。招标文件将“投标人或制造商具备五星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且在重庆有经工商注册的售 (略) 的,提供认证证书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得2分”作为评分项,属于变相将投标人规模条件作为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或限制性。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请招标人澄清:是否取消投标人或制造商具备五星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评分要求。

回复: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故不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招标项目是教学实验室建设,其中的机械产品,学生反复拆装,使用频次大,易损坏,其中的软件产品需不断升级换代,良好的售后服务是项目以后使用效果是否高效的重要因素。可衡量企业服务能力的高低,是售后服务质量的保证,也是生产交付流程中必不可少的工作流程,售后服务要求与采购实际需求紧密相关,是对投标人实力和产品内容效果是否满足招标人需求的一个评分参考,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关键,且本项目已完成前期论证和调研,满足三家及以上的企业具备该资质,且此项内容非资格条件部分。本次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征和项目实际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而制定,不存在任何限制性条件和排他性条款。

二、补遗部分

1.“投标人或制造商为连续六年信用等级AAA级企业及连续六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得3分,原件备查”改为“投标人或制造商满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年及以上信用等级AAA级企业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年及以上获得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得3分,原件备查”。

2.删除“投标人参与编写轨道交通专业教材并正式出版的,得3分,满分3分”,3分加在技术评分标准扣分项,技术功能分数改为30分。

招标文件附件二: 技术评分标准 2 技术功能性 修改为“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得30分,带“★”号项品每有1项负偏离扣3分,最多扣30分,扣完为止。”

3.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一)技术要求

1、采购设备技术要求:

55 AGM自动检票机

1.概述 自动检票机布置于付费区与非付费区的交界处。采用回缩型门式,分为进站检票机、出站检票机和宽通道检票机三种。宽通道检票机通道宽度为900mm,其他检票机通道宽度为520mm。

修改为

1.概述自动检票机布置于付费区与非付费区的交界处。采用回缩型门式,按进出站方向分为进站检票机、出站检票机和双向检票机三种,按通道尺寸大小分为宽通道检票机和其他通道检票机。其中宽通道检票机通道宽度为900mm,其他通道检票机通道宽度为520mm。

4.设备采购清单 57 AGM自动检票机(双向)修改为 57 AGM自动检票机(双向宽通道

5.招标文件附件一商务评标准 企业实力分

(3)投标人连续两年为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装备专业委员会会员或理事会员单位且投标单位技术人员被聘为国家级铁道 (略) 校的企业兼职教师得3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技术人员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计分)

修改为

(3)投标人连续两年为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装备专业委员会会员或理事会员单位, (略) 轨道交通协会会员得3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计分)。

6. 招标文件附件一商务评标准 企业实力分

(5)本项目建设目标为成为交通运输部或人社部鉴定站,投标单位聘有交通运输部 (略) 轨道交通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得2分,需提供考评人员证件复印件(带二维码防伪查询)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三月的社保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修改为

(5)本项目建设目标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投标单位聘有交通运输部 (略) 轨道交通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得2分,需提供考评人员证件复印件(带二维码防伪查询)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三月的社保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招标文件 附件一商务评分标准 企业实力分

(4)项目实施人员具备工信部认定的智能化系统工程师及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每提供一份证书及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该单位为其缴纳近三月的社保材料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修改为

(4)项目实施人员具备工信部认定的智能化系统工程师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每提供一份证书及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得2分,相同证书只记一次分数,最高得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该单位为其缴纳近三月的社保材料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北京时间2023年2月1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顺延至2023年2月1日09时30分。

本通知是对之前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之前的招标文件及补遗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公共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2023116

递交时间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3-01-16 14:48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4,240,000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重庆公共 (略)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实训室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答疑通知

No.001

(招标编号:0611-*BS

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公共 (略)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实训室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问部分

问题1:招标文件附件二: 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功能性要求:

★与学校已有设备进行联动升级,提供联动承诺函及证明文件

★与学校已有沙盘实训无线控车通信模块硬件设备进行联动升级,提供承诺函、联动功能方案描述及预实施的接口协议。

★与学校已有沙盘仿真联锁下位机进行联动升级,提供承诺函、联动功能方案描述及预实施的接口协议。

★与学校已有沙盘列车集中控制硬件模块进行联动升级,提供承诺函、联动功能方案描述及预实施的接口协议。

★联动要求:要求与学校已有IBP系统实现互联互动,能实现应急情况的IBP盘对沙盘其中一列车的紧急扣车作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联动承诺函、联动接口功能方案描述及联动技术实现方案。

★与学校已有设备进行联动升级,联动承诺函、联动方案及预实施的接口协议。

★计算机联锁系统能够和已建设的OCC控制中心ATS系统进行联动实训,可使用现有OCC中其中一个车站的同类型道岔,对本次项目中的计算机联锁系统实现远程操作和联动,可完成人工排列进路操作实训、手动转换道岔操作实训、单独锁定操作实训、封锁道岔操作实训等功能,投标人必须在文件中提供联动方案、具体实现的功能描述、联动接口协议和联动承诺函。

以上招标要求疑问:对于学校现有设备联动接口多次重复在招标文件内的扣分项,具有严重指向性,严重倾向于学校原有设备供应商湖南高铁时代。严重影响招标公平性。

回复:本项目为 (略) 轨道交通运营实训室进行升级改造,联动要求是学生进行实验实训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的关键因素,是教学的核心和灵魂所在。为满足教学目的、教学功能和教学效果,在实训设备硬件和软件中采购方提出了参数需求,以及软课件的功能要求,是招标人基于该实训室功能的需求内容,也是采购方为要求实训硬件设备与软课件结合,达到相辅相成的教学效果,以及实现实操训练和软件模拟多方向综合教学的理实一体化目的必然需求,也是本校实际教学使用需求。中标后学校会根据需要提供原设备端口和协议,不存在对投标人的限定或指向,欢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附件一: 商务评分标准 信誉分要求:

投标人为连续六年信用等级AAA级企业及连续六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得3分,原件备查

以上招标要求疑问:投标人或制造商为连续六年具有年限要求,根据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成立年限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本项目对企业的技术水平、生产能力、管理水平等各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及信用是采购方需求的一个评分参考,对于如何实现对投标人实力的判定,是采购方在法规允许的框架内自主履行的权利,是对项目的质量和实施效果的一项监管保护措施,其次,本项目已完成前期论证和调研,满足三家及以上的企业具备该资质,且该项要求任何企业均可实施,不存在对投标人的限定或指向,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欢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1。

招标文件附件一: 商务评分标准 企业实力分要求:

投标人通过软件成熟度CMMI三级,且公司拥有两名及以上项目经理认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得3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项目经理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计分)

以上招标要求疑问:CMMI认证是由美国软件工程学会制定的,此项目为国内招标,对投标人选具有一定指向性。
回复:本项目包含软硬件系统,软件参数本身不能够充分体现其功能效果,单个系统简单组合并不能完全实现总体功能的良好运行,因此招标人从实现相对理想的功能需求出发,要求投标人提供软件成熟度CMMI三级认证,是对投标人现场系统部署及调试能力,是对其软件系统的质量、效果的一项监管保护措施。其次,本项目已完成前期论证和调研,满足三家及以上的企业具备该资质,且此项内容非资格条件部分,不存在对投标人的限定或指向,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欢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附件一: 商务评分标准 企业实力分要求:

投标人连续两年为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装备专业委员会会员或理事会员单位且投标单位技术人员被聘为国家级铁道 (略) 校的企业兼职教师得3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技术人员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计分)。

以上招标要求疑问:要求投标人或制造商为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装备专业委员会会员或理事会员单位具有局限性,对投标人选具有一定指向性。

回复:该条款与本项目有必然性,原因是本项目完成校内实训条件建设的同时,旨在按照学会标准实现课岗融通,符合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育教学标准,实训室所开展的教学内容能够满足现代学徒制校外轮岗的实训对接,对企业的实施和保障能力有很高的要求,是投标人实力和产品内容效果是否满足采购方需求的一个评分参考,是满足招标人实现课岗融通的一项保障标准和措施。其次,本项目已完成前期论证和调研,满足三家及以上的企业具备该资质,且此项内容非资格条件部分,不存在对投标人的限定或指向。

招标文件附件一: 商务评分标准 企业实力分要求:

投标人参与编写轨道交通专业教材并正式出版的,得3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教材信息,包括教材封面、编写人员、书号、出版时间及投标人为参与教材编写人员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凭证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计分)。

以上招标要求疑问:要求投标人或制造商参与编写轨道交通专业教材并正式出版的具有局限性,对投标人选具有一定指向性。

回复:本条删除,详见补遗2。

问题2:招标文件中“1、采购设备技术要求站台、站房改造★投标人须提供结合现有沙盘盘面及改造要求后的满足功能并布局合理的平面图及多角度效果图”作为技术评分项。

请招标人澄清:请招标人提供学校现有现有沙盘盘面资料。

回复:本项目为 (略) 轨道交通运营实训室进行升级改造,实训室尺寸24m*13.6m,学校可为投标单位提供现有沙盘盘面资料,鉴于实训室建设为学校建设成果,不便网上公开图纸,如有投标单位需要可以联系本校胡老师,联系方式*,便于在原有实训室基础上进行改造建设,欢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问题3:招标文件中“1、采购设备技术要求沙盘台体改造★投标人须提供结合现有实训室及改造要求后的满足功能并布局合理的平面图(带尺寸)及多角度效果图”作为技术评分项。

请招标人澄清:请招标人提供学校现有实训室平面图纸资料(带尺寸)。

回复:本项目为 (略) 轨道交通运营实训室进行升级改造,实训室尺寸24m*13.6m,学校可为投标单位提供现有实训室平面图纸资料,鉴于实训室建设为学校建设成果,不便网上公开图纸,如有投标单位需要可以联系本校胡老师,联系方式*,便于在原有实训室基础上进行改造建设,欢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问题4:招标文件将“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联调联动功能,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工信部认定的三维动画设计师,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其缴纳近三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作为技术评分项,该项限制过于单一严重违背了本次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原则。证明投标人或制造商项目实施人员能力和实力有多种形式,可以是技术职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建造师资格证书、用户证明等多种形式证明,三维动画设计师限制过于单一,且该评分项应作为商务评分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请招标人澄清:建议取消三维动画设计师评分项。

回复:三维动画设计师确有必要,原因是项目中包括大量软件产品及三维课程资源产品。三维动画设计师是软件研发流程中必不可少的工作岗位,其岗位人员具备相关资质证书(三维动画设计师),满足项目需要,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关键。本次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征和项目实际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而制定,不存在任何限制性条件和排他性条款。

问题5:招标文件将“本项目建设目 (略) 轨道交通1+X站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点,投标单位 (略) 轨道交通1+X站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教育部指定的第三方评价组织机构认定的1+X站务考评员,需提供第三方评价组织机构认定的考评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三月的社保材料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证书原件备查”作为技术评分项,属于变相将投标人规模条件作为加分条件、中标条件,且该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或限制性,且该评分项应作为商务评分项。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请招标人澄清:是否取消对投标单位 (略) 轨道交通1+X站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教育部指定的第三方评价组织机构认定的1+X站务考评员的评分要求。

回复: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故不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该条款与本项目有必然性,招标项目旨在 (略) 轨道交通1+X站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点,是满足目 (略) 轨道交通1+X站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考证的技能鉴定和考证的实际需求,也是对投标人实力和产品内容效果是否满足招标人需求的一个评分参考,其次,本项目已完成前期论证和调研,满足三家及三家以上的企业具备该资质,且此项内容非资格条件部分,不存在对投标人的限定或指向,欢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问题6:招标文件将“为避免产权纠纷,投标人必须提供成熟且自主知识产权的的实训系统,投 (略) 轨道交通运营组织与应急处置实训平台/软件/系统、轨道交通互联互通智慧化调度平台/软件/系统、城轨交通站务职业技能考核实训平台/软件/系统、轨道交通OCC调度控制中心平台/软件/系统、轨道交通智能沙盘实训平台/软件/系统软件著作权且投标人所研发软件在全国性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应用案例评比活动获奖得得3分,(提供软件著作权、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网站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均不得分。”作为评分项,属于变相将投标人规模条件作为加分条件、中标条件,且该商务条件“投标人所研发软件在全国性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应用案例评比活动获奖”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或限制性。

该项限制严重违背了本次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原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二条“(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请招标人澄清:是否取消软件著作权或相关专利的门槛的限制,取消投标人所研发软件在全国性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应用案例评比活动获奖限制。

回复:此项内容非资格条件部分,且本项内容不存在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的情况。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标文件根据本项目需求编写,不存在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或限制性,欢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问题7:招标文件将“本项目建设目标为成为交通运输部或人社部鉴定站,投标单位聘有交通运输部 (略) 轨道交通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得2分,需提供考评人员证件复印件(带二维码防伪查询)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三月的社保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作为评分项,属于变相将投标人规模条件作为加分条件、中标条件,且该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或限制性。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请招标人澄清:是否取消对投标单位聘有交通运输部 (略) 轨道交通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评分要求。

回复: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故不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该条款与本项目有必然性,原因是招标项目旨在建设成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采购方满足目 (略) 轨道交通类职业高技能人才鉴定的实际需求,也是对投标人实力和产品内容效果是否满足招标人需求的一个评分参考;其次,本项目已完成前期论证和调研,满足三家及以上的企业具备该资质,且此项内容非资格条件部分,不存在对投标人的限定或指向,欢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问题8:招标文件将“项目实施人员具备工信部认定的智能化系统工程师及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每提供一份证书及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该单位为其缴纳近三月的社保材料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作为评分项,该项限制过于单一严重违背了本次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原则。证明投标人或制造商项目实施人员能力和实力有多种形式,可以是技术职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建造师资格证书、用户证明等多种形式证明,智能化系统工程师及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限制过于单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请招标人澄清:建议取消售后智能化系统工程师及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评分项,或修改为智能化系统工程师及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用户证明文件,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回复:本项目包含大量硬件设备及电气系统,智能化系统工程师及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是生产交付流程中必不可少的工作岗位,是负责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其岗位人员具备相关资质证书,是满足项目需要,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关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的是计算机应用开发工作,二级以上建造师从事的是建筑施工工作,两者与本次项目的需求无关。本次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征和项目实际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而制定,不存在任何限制性条件和排他性条款。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7。

问题9:招标文件将“投标人连续两年为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装备专业委员会会员或理事会员单位且投标单位技术人员被聘为国家级铁道 (略) 校的企业兼职教师得3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技术人员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计分)”属于变相将投标人规模条件作为加分条件、中标条件,且该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或限制性,且技术人员该项限制过于单一严重违背了本次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原则,证明投标人技术人员能力和实力有多种形式,可以是技术职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建造师资格证书、用户证明等多种形式证明,智能化系统工程师及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限制过于单一。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请招标人澄清:是否取消对投标人连续两年为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装备专业委员会会员或理事会员单位且投标单位技术人员被聘为国家级铁道 (略) 校的企业兼职教师的评分要求。

回复: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故不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该条款与本项目有必然性,原因是本项目完成校内实训条件建设的同时,旨在按照学会标准实现课岗融通,符合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育教学标准,满足现代学徒制校外轮岗的实训对接,对企业的实施和保障能力有很高的要求,是投标人实力和产品内容效果是否满足招标人需求的一个评分参考,也是满足招标人实现课岗融通的一项保障标准和措施。其次,本项目已完成前期论证和调研,满足三家及以上的企业具备该资质,且此项内容非资格条件部分,不存在对投标人的限定或指向。

问题10:招标文件将“投标人或制造商为连续六年信用等级AAA级企业及连续六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得3分,原件备查”作为评分项,属于变相将投标人规模条件作为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或限制性。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请招标人澄清:是否取消对投标人信用等级AAA级企业及获得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的连续六年的年限的评分要求。

回复: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故不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本项目对企业的技术水平、生产能力、管理水平等各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及信用是采购方需求的一个评分参考,对于如何实现对投标人实力的判定,是采购方在法规允许的框架内自主履行的权利,是对项目的质量和实施效果的一项监管保护措施,其次,本项目已完成前期论证和调研,满足三家及以上的企业具备该资质,且该项要求任何企业均可实施,不存在对投标人的限定或指向,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欢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1。

问题1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认证不是国家强制性认证,属于商业性认证。安全生产标准化主要涉及的行业有电力行业、交通运输、工贸行业、危化行业、非煤矿山、建筑行业、烟花爆竹、煤矿安全等行业,一般小微型企业属于建议创建。

招标文件将“投标人或制造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认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得2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原件备查”,属于变相将投标人规模条件作为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或限制性。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请招标人澄清:是否取消对投标人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认证的评分要求。

回复: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故不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此项内容非资格条件部分,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标文件根据本项目需求编写,不存在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或限制性,欢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问题12:《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不是国家强制认证,属于商业性认证。GB/T27922-2011标准5.1.2.2提出:售后服务管理师数量在标准总分中有5分,按服务管理人员总数的10%配置售后服务管理师,负责对售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和对售后服务活动的指导。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对企业规模和分支机构有硬性要求。招标文件将“投标人售后人员提供不少于3位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证书,投标人提供证书和相应人员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得3分,原件备查。”作为评分项,该评分项与五星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评分项重复,属于变相将投标人规模条件作为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或限制性。

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限制过于单一,严重违背了本次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原则。证明投标人或制造商售后人员能力和实力有多种形式,可以通过项目案例展示、用户证明等多种形式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请招标人澄清:建议取消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认证证书,或修改为提供不少于1位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证书或投标人售后服务案例或售后服务人员用户证明文件(附合同复印件及人员简历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回复:招标项目是教学实验室建设,其中的机械产品,学生反复拆装,使用频次大,易损坏,其中的软件产品需不断升级换代,良好的售后服务是项目以后使用效果是否高效的重要因素。可衡量企业服务能力的高低,是售后服务质量的保证,也是生产交付流程中必不可少的工作流程,其岗位人员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满足项目需要,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关键,且本项目已完成前期论证和调研,满足三家及以上的企业具备该资质,且此项内容非资格条件部分。本次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征和项目实际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而制定,不存在任何限制性条件和排他性条款。

问题13:《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不是国家强制认证,属于商业性认证。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自2012年2月1日起执行。GB/T27922-2011标准5.1.2.2提出:售后服务管理师数量在标准总分中有5分,按服务管理人员总数的10%配置售后服务管理师,负责对售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和对售后服务活动的指导。服务管理人员有两个层面:一是在总部,在服务有关部门、服务有关环节和岗位的负责人,包括基层管理人员和中、高层管理人员; (略) 、服务网站的管理人员。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对企业规模和分支机构有硬性要求。招标文件将“投标人或制造商具备五星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且在重庆有经工商注册的售 (略) 的,提供认证证书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得2分”作为评分项,属于变相将投标人规模条件作为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或限制性。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请招标人澄清:是否取消投标人或制造商具备五星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评分要求。

回复: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故不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招标项目是教学实验室建设,其中的机械产品,学生反复拆装,使用频次大,易损坏,其中的软件产品需不断升级换代,良好的售后服务是项目以后使用效果是否高效的重要因素。可衡量企业服务能力的高低,是售后服务质量的保证,也是生产交付流程中必不可少的工作流程,售后服务要求与采购实际需求紧密相关,是对投标人实力和产品内容效果是否满足招标人需求的一个评分参考,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关键,且本项目已完成前期论证和调研,满足三家及以上的企业具备该资质,且此项内容非资格条件部分。本次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征和项目实际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而制定,不存在任何限制性条件和排他性条款。

二、补遗部分

1.“投标人或制造商为连续六年信用等级AAA级企业及连续六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得3分,原件备查”改为“投标人或制造商满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年及以上信用等级AAA级企业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年及以上获得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得3分,原件备查”。

2.删除“投标人参与编写轨道交通专业教材并正式出版的,得3分,满分3分”,3分加在技术评分标准扣分项,技术功能分数改为30分。

招标文件附件二: 技术评分标准 2 技术功能性 修改为“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得30分,带“★”号项品每有1项负偏离扣3分,最多扣30分,扣完为止。”

3.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一)技术要求

1、采购设备技术要求:

55 AGM自动检票机

1.概述 自动检票机布置于付费区与非付费区的交界处。采用回缩型门式,分为进站检票机、出站检票机和宽通道检票机三种。宽通道检票机通道宽度为900mm,其他检票机通道宽度为520mm。

修改为

1.概述自动检票机布置于付费区与非付费区的交界处。采用回缩型门式,按进出站方向分为进站检票机、出站检票机和双向检票机三种,按通道尺寸大小分为宽通道检票机和其他通道检票机。其中宽通道检票机通道宽度为900mm,其他通道检票机通道宽度为520mm。

4.设备采购清单 57 AGM自动检票机(双向)修改为 57 AGM自动检票机(双向宽通道

5.招标文件附件一商务评标准 企业实力分

(3)投标人连续两年为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装备专业委员会会员或理事会员单位且投标单位技术人员被聘为国家级铁道 (略) 校的企业兼职教师得3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技术人员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计分)

修改为

(3)投标人连续两年为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装备专业委员会会员或理事会员单位, (略) 轨道交通协会会员得3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计分)。

6. 招标文件附件一商务评标准 企业实力分

(5)本项目建设目标为成为交通运输部或人社部鉴定站,投标单位聘有交通运输部 (略) 轨道交通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得2分,需提供考评人员证件复印件(带二维码防伪查询)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三月的社保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修改为

(5)本项目建设目标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投标单位聘有交通运输部 (略) 轨道交通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得2分,需提供考评人员证件复印件(带二维码防伪查询)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三月的社保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招标文件 附件一商务评分标准 企业实力分

(4)项目实施人员具备工信部认定的智能化系统工程师及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每提供一份证书及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该单位为其缴纳近三月的社保材料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修改为

(4)项目实施人员具备工信部认定的智能化系统工程师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每提供一份证书及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得2分,相同证书只记一次分数,最高得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该单位为其缴纳近三月的社保材料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北京时间2023年2月1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顺延至2023年2月1日09时30分。

本通知是对之前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之前的招标文件及补遗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公共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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