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垃圾清运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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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垃圾清运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宽甸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垃圾清运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6日21:31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4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大维
项目联系电话0415-*
采购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天华山路28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5-*
代理机构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宽甸镇三江宾馆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5-*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宽甸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垃圾清运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1-07 至 2022-11-11
撰写单位: 宽甸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撰写人: 陈贵军
(宽甸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垃圾清运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0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宽甸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垃圾清运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三章货物需求第6项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相关说明中“3.上路车辆按国家要求需要上牌的必须保证可以上牌,采购方将配合上牌工作,上牌产生的税费由使用方支付”修改为“3.上路车辆按国家要求需要上牌的必须保证可以上牌,采购方将配合上牌工作,上牌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1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8日 10时5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宽甸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天华山路281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宽甸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宽甸镇三江宾馆102室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大维
电话: 04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宽甸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垃圾清运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6日21:31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4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大维
项目联系电话0415-*
采购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天华山路28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5-*
代理机构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宽甸镇三江宾馆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5-*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宽甸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垃圾清运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1-07 至 2022-11-11
撰写单位: 宽甸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撰写人: 陈贵军
(宽甸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垃圾清运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0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宽甸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垃圾清运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三章货物需求第6项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相关说明中“3.上路车辆按国家要求需要上牌的必须保证可以上牌,采购方将配合上牌工作,上牌产生的税费由使用方支付”修改为“3.上路车辆按国家要求需要上牌的必须保证可以上牌,采购方将配合上牌工作,上牌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1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8日 10时5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宽甸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天华山路281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宽甸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宽甸镇三江宾馆102室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大维
电话: 04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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