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国控站点二氧化硫异常高值溯源分析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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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龙港区国控站点二氧化硫异常高值溯源分析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龙港区国控站点二氧化硫异常高值溯源分析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7日03:32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8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鹏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龙港区龙湾大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翟科长(042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鹏(*)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龙港区国控站点二氧化硫异常高值溯源分析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2-09 至 2022-12-15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赵丹
( (略) 龙港区国控站点二氧化硫异常高值溯源分析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23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龙港区国控站点二氧化硫异常高值溯源分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变更为2022年12月29日09: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1日 11时1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进行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磋商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龙港区龙湾大街
联系方式: 翟科长(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略) 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
联系方式: 孙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鹏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龙港区国控站点二氧化硫异常高值溯源分析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7日03:32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8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鹏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龙港区龙湾大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翟科长(042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鹏(*)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龙港区国控站点二氧化硫异常高值溯源分析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2-09 至 2022-12-15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赵丹
( (略) 龙港区国控站点二氧化硫异常高值溯源分析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23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龙港区国控站点二氧化硫异常高值溯源分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变更为2022年12月29日09: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1日 11时1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进行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磋商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龙港区龙湾大街
联系方式: 翟科长(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略) 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
联系方式: 孙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鹏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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