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培训机构服务(SIYB)第1次更正公告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培训机构服务(SIYB)第1次更正公告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培训机构服务(SIYB)第1次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1-17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创业培训机构服务(SIYB) | ||
项目编号 | CSCG* | ||
交易分类 | 服务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市本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相关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S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创业培训机构服务(SIYB)
首次公告日期:2023-01-13 15: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1.补贴标准更正为:“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1200元/人次,后续服务补贴800元/人;“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1300元/人次;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1500元/人次(其中1200元支付个人或机构,300元用于教学辅助平台系统的使用、维护和后续服务支持);乡村领雁创业培训2400元/人次(其中1300元支付个人或机构,300元用于教学辅助平台线上培训与管理,800元用于创业实践指导咨询服务。合同执行期间补贴政策变动的,一律按照新的补贴标准执行。
2.澄清: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政策调整,一律按照新政策执行。
3.澄清: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2025年,因《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一般不超过2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3-02-14 09:00 | 2023-02-14 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02-14 09:00 | 2023-02-14 9:00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3-02-14 09:00 | 2023-02-14 9:00 |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第1次更正后招标正文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易老师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芙蓉中路一段699号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系人:罗娴、何靖、聂群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9楼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培训机构服务(SIYB)第1次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1-17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创业培训机构服务(SIYB) | ||
项目编号 | CSCG* | ||
交易分类 | 服务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市本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相关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S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创业培训机构服务(SIYB)
首次公告日期:2023-01-13 15: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1.补贴标准更正为:“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1200元/人次,后续服务补贴800元/人;“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1300元/人次;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1500元/人次(其中1200元支付个人或机构,300元用于教学辅助平台系统的使用、维护和后续服务支持);乡村领雁创业培训2400元/人次(其中1300元支付个人或机构,300元用于教学辅助平台线上培训与管理,800元用于创业实践指导咨询服务。合同执行期间补贴政策变动的,一律按照新的补贴标准执行。
2.澄清: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政策调整,一律按照新政策执行。
3.澄清: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2025年,因《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一般不超过2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3-02-14 09:00 | 2023-02-14 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02-14 09:00 | 2023-02-14 9:00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3-02-14 09:00 | 2023-02-14 9:00 |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第1次更正后招标正文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易老师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芙蓉中路一段699号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系人:罗娴、何靖、聂群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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