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用农产品、食品、重大餐饮保障快检及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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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用农产品、食品、重大餐饮保障快检及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用农产品、食品、重大餐饮保障快检及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广东天望 (略) 发布时间:2023-01-17 11:29:03

采购计划编号:*-2023-00059预算金额:6,209,600.00 元采购品目: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天望 (略) 项目经办人:杨美芳项目负责人:林继辉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TW2023-07F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用农产品、食品、重大餐饮保障快检及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结算方式变更

更正内容:

一、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项目概况第八点“付款及结算方式”更正为:

(一)快检服务结算方式:

1、签订合同后,以实际完成数量的时间进行支付。中标人将完成的食用农产品抽检、快检总批次,汇总形成对账清单交于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凭借对账单结算食用农产品抽检、快检检测总费用,总费用消耗完毕即合同终止。

2、在总费用不变的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检验计划作调整,中标人必须无偿的配合。

3、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

*方应在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发票金额将服务费用支付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时间以*方申请资金时间为准。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3、快检服务结算方式:

《分项报价表》

项目类别

地点

检验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批次

单价(元)

合计(元)

快检服务

(略) 场、 (略) 食用农产品

生鲜蔬菜

有机磷、氨基*酸酯类

58500

生鲜蔬菜

克百威、毒死蜱、三唑磷、*氰菊酯、多菌灵、百菌清、阿维菌素、灭蝇胺等

58500

水产品

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西林、呋喃唑酮、恩诺沙星等

12000

禽肉蛋类

莱克多巴胺 沙*胺醇 克伦特罗、克伦特罗、恩诺沙星、氯霉素等

7200

中高考、重大节假日保障、快检开放日、美食节、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应急保障等

食品类

二氧化硫,硼砂,亚硝酸盐,酸价过氧化值,*醛,黄曲霉毒素,吊白块、ATP等

6500

快检服务报价总计(元)

小写:元大写:

监督抽检报价(元)

小写:元大写:

总投标报价(元)

小写:元大写:

备注:总投标报价=快检服务报价+监督抽检报价

注:投标文件中应附上以上格式的《分项报价表》,未附上以上报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二)督抽检结算方式

1、项目费用: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委托检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抽检服务费,检验费,购样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含抽样工具及其损耗费用。在总费用不变的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检验计划的费用(含购样费、抽检服务费、检验费和税费等)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无偿的配合。监督抽检投标报价应不少于采购需求书中约定的批次,按以下方式结算:

(1)结算价=购样费(以实际购买货物价格为准)+抽检服务费收费标准(100元)×实际完成数量(批)+粤价 [2002] 170 号文对应单项检验费用标准(如无相应的项目,由中标人提供收费依据并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后的价格作为收费标准。)×实际完成数量(项))

(2)各单项抽检服务费包括抽样费、抽样工具及其损耗费用、抽检信息录入、出具电子版报告书及不合格通知书费用、税费等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00元 ( 含税费 )。

(3)所有项目各单项检验费用按粤价[2002]170 号文对应单项检验费用作为该项目的单项检验费用,如粤价[2002]170 号文没有相应的项目的,由中标人提供收费依据,并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后的价格作为收费标准。

2、费用结算: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定期向中标人以实际完成的任务进行结算,中标人提供相关购样费用清单、发票等,购样费实报实销,抽检服务费、检验费等其他费用按收费标准等规定结算,总费用支出完毕或剩余费用无法满足抽检任务即合同终止。

3、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及骑缝章)(一式四份);

2)中标人开具的相应请款额度正式发票;

3)抽检费用结算表(加盖中标人公章及骑缝章)(一式四份);

4)购样费清单(加盖中标人公章、骑缝章)及其票据电子扫描件(一式四份);

5)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

6)合同、结算表等文书原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授权签字,需由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

4、*方应在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发票金额将服务费用支付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时间以*方申请资金时间为准。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二、合同条款相应更正为以上结算方式,其他内容不变。

三、具体更正内容详见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斗门区井岸镇桥北 (略) 场监督局

联系方式: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天望 (略)

地址: (略) 香洲区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701、706房

联系方式:0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美芳

电话:0756-*/*

广东天望 (略)

2023年01月17日


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用农产品、食品、重大餐饮保障快检及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广东天望 (略) 发布时间:2023-01-17 11:29:03

采购计划编号:*-2023-00059预算金额:6,209,600.00 元采购品目: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天望 (略) 项目经办人:杨美芳项目负责人:林继辉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TW2023-07F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用农产品、食品、重大餐饮保障快检及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结算方式变更

更正内容:

一、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项目概况第八点“付款及结算方式”更正为:

(一)快检服务结算方式:

1、签订合同后,以实际完成数量的时间进行支付。中标人将完成的食用农产品抽检、快检总批次,汇总形成对账清单交于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凭借对账单结算食用农产品抽检、快检检测总费用,总费用消耗完毕即合同终止。

2、在总费用不变的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检验计划作调整,中标人必须无偿的配合。

3、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

*方应在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发票金额将服务费用支付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时间以*方申请资金时间为准。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3、快检服务结算方式:

《分项报价表》

项目类别

地点

检验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批次

单价(元)

合计(元)

快检服务

(略) 场、 (略) 食用农产品

生鲜蔬菜

有机磷、氨基*酸酯类

58500

生鲜蔬菜

克百威、毒死蜱、三唑磷、*氰菊酯、多菌灵、百菌清、阿维菌素、灭蝇胺等

58500

水产品

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西林、呋喃唑酮、恩诺沙星等

12000

禽肉蛋类

莱克多巴胺 沙*胺醇 克伦特罗、克伦特罗、恩诺沙星、氯霉素等

7200

中高考、重大节假日保障、快检开放日、美食节、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应急保障等

食品类

二氧化硫,硼砂,亚硝酸盐,酸价过氧化值,*醛,黄曲霉毒素,吊白块、ATP等

6500

快检服务报价总计(元)

小写:元大写:

监督抽检报价(元)

小写:元大写:

总投标报价(元)

小写:元大写:

备注:总投标报价=快检服务报价+监督抽检报价

注:投标文件中应附上以上格式的《分项报价表》,未附上以上报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二)督抽检结算方式

1、项目费用: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委托检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抽检服务费,检验费,购样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含抽样工具及其损耗费用。在总费用不变的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检验计划的费用(含购样费、抽检服务费、检验费和税费等)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无偿的配合。监督抽检投标报价应不少于采购需求书中约定的批次,按以下方式结算:

(1)结算价=购样费(以实际购买货物价格为准)+抽检服务费收费标准(100元)×实际完成数量(批)+粤价 [2002] 170 号文对应单项检验费用标准(如无相应的项目,由中标人提供收费依据并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后的价格作为收费标准。)×实际完成数量(项))

(2)各单项抽检服务费包括抽样费、抽样工具及其损耗费用、抽检信息录入、出具电子版报告书及不合格通知书费用、税费等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00元 ( 含税费 )。

(3)所有项目各单项检验费用按粤价[2002]170 号文对应单项检验费用作为该项目的单项检验费用,如粤价[2002]170 号文没有相应的项目的,由中标人提供收费依据,并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后的价格作为收费标准。

2、费用结算: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定期向中标人以实际完成的任务进行结算,中标人提供相关购样费用清单、发票等,购样费实报实销,抽检服务费、检验费等其他费用按收费标准等规定结算,总费用支出完毕或剩余费用无法满足抽检任务即合同终止。

3、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及骑缝章)(一式四份);

2)中标人开具的相应请款额度正式发票;

3)抽检费用结算表(加盖中标人公章及骑缝章)(一式四份);

4)购样费清单(加盖中标人公章、骑缝章)及其票据电子扫描件(一式四份);

5)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

6)合同、结算表等文书原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授权签字,需由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

4、*方应在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发票金额将服务费用支付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时间以*方申请资金时间为准。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二、合同条款相应更正为以上结算方式,其他内容不变。

三、具体更正内容详见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斗门区井岸镇桥北 (略) 场监督局

联系方式: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天望 (略)

地址: (略) 香洲区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701、706房

联系方式:0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美芳

电话:0756-*/*

广东天望 (略)

2023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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