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采购重点实验室科研设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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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学院采购重点实验室科研设备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采购重点实验室科研设备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7日14:32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8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馨悦、刘戎、芦玲玲、许帅宏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于洪区黄河北大街1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医学院采购重点实验室科研设备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1-28 至 2022-12-05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芦玲玲
( (略) 采购重点实验室科研设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85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采购重点实验室科研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第三章 货物需求” 001包技术参数进行更正:第1项超纯水系统;第4项纯水超纯水一体机;第17项纯水超纯水一体系统;第20项倒置生物显微镜及成像系统;第95项移液器。具体参数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进行更正:由原来的“2022 年12月21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变更为“2022年12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根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响应投标。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08日 15时5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馨悦、刘戎、芦玲玲、许帅宏
电话: 024-*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采购重点实验室科研设备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7日14:32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8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馨悦、刘戎、芦玲玲、许帅宏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于洪区黄河北大街1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医学院采购重点实验室科研设备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1-28 至 2022-12-05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芦玲玲
( (略) 采购重点实验室科研设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85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采购重点实验室科研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第三章 货物需求” 001包技术参数进行更正:第1项超纯水系统;第4项纯水超纯水一体机;第17项纯水超纯水一体系统;第20项倒置生物显微镜及成像系统;第95项移液器。具体参数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进行更正:由原来的“2022 年12月21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变更为“2022年12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根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响应投标。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08日 15时5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馨悦、刘戎、芦玲玲、许帅宏
电话: 024-*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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