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龙王庙镇南围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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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龙王庙镇南围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龙王庙镇南围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龙王庙镇人民政府本级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7日15:33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5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爱国
项目联系电话0415-*
采购单位 (略) 龙王庙镇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龙王庙镇龙王庙村三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5-*
代理机构名称丹东钧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东港北路66号(瑞港商务中心12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5-*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东港市龙王庙镇南围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2-05 至 2022-12-12
撰写单位: 丹东钧泽 (略) 撰写人: 姜安春
( (略) 龙王庙镇南围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028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龙王庙镇南围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删除工程量清单中“加工间一”,“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聚氨酯冷库拼装板”项,更正后的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08日 09时1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相关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龙王庙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龙王庙镇龙王庙村三组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钧泽 (略)
地址: (略) 东港北路66号(瑞港商务中心1215室)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爱国
电话: 04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龙王庙镇南围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龙王庙镇人民政府本级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7日15:33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5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爱国
项目联系电话0415-*
采购单位 (略) 龙王庙镇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龙王庙镇龙王庙村三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5-*
代理机构名称丹东钧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东港北路66号(瑞港商务中心12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5-*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东港市龙王庙镇南围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2-05 至 2022-12-12
撰写单位: 丹东钧泽 (略) 撰写人: 姜安春
( (略) 龙王庙镇南围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028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龙王庙镇南围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删除工程量清单中“加工间一”,“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聚氨酯冷库拼装板”项,更正后的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08日 09时1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相关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龙王庙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龙王庙镇龙王庙村三组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钧泽 (略)
地址: (略) 东港北路66号(瑞港商务中心1215室)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爱国
电话: 04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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