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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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辽宁 (略)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辽宁 (略) )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7日22:53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4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亚飞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 (略) (辽宁 (略) )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新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铁岭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银州区柴河街南段83号杏园小区103,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1-25 至 2022-12-01
撰写单位: 铁岭 (略) 撰写人: 刘金玲
( (略) (辽宁 (略)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19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辽宁 (略)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附件3:评分细则中投标报价中评标基准价变更为: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30分。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01日 10时3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 (略) 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二)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疫情期间参加开标会议人员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 (略) 疫情防控规定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辽宁 (略) )
地址: (略) 新城区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铁岭 (略)
地址: (略) 银州区柴河街南段83号杏园小区103, (略)
联系方式: 024-*,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鲍亚飞
电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辽宁 (略)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辽宁 (略) )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7日22:53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4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亚飞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 (略) (辽宁 (略) )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新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铁岭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银州区柴河街南段83号杏园小区103,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1-25 至 2022-12-01
撰写单位: 铁岭 (略) 撰写人: 刘金玲
( (略) (辽宁 (略)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19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辽宁 (略)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附件3:评分细则中投标报价中评标基准价变更为: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30分。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01日 10时3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 (略) 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二)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疫情期间参加开标会议人员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 (略) 疫情防控规定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辽宁 (略) )
地址: (略) 新城区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铁岭 (略)
地址: (略) 银州区柴河街南段83号杏园小区103, (略)
联系方式: 024-*,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鲍亚飞
电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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