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资源细颗粒度建设和标签标引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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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资源细颗粒度建设和标签标引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知识资源细颗粒度建设和标签标引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8日00:51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2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文君
项目联系电话0415-*
采购单位 (略) 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七纬路1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5-*
代理机构名称丹东宏大建设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振兴区鸿安新村小区9#、10#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5-*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知识资源细颗粒度建设和标签标引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1-23 至 2022-11-29
撰写单位: 丹东宏大建设 (略) 撰写人: 蔡文君
(知识资源细颗粒度建设和标签标引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15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知识资源细颗粒度建设和标签标引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因丹东疫情原因,项目开标方式改为远程腾讯会议开标,会议号为:*,请各投标单位准时进入腾讯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各投标单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到丹东宏大建设 (略) ( (略) 振兴区鸿安新村小区9#、10#1-2层,电话:0415-* 蔡工收),该项目的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30日 10时5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至开标现场用CA锁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解密时间为1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6、 (略) 来(返)丹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丹自由活动,无法提供的须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其中重点地区来(返)丹人员须 (略) 疫情管控措施进行管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当日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实施疫情管控)。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七纬路12-3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宏大建设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鸿安新村小区9#、10#1-2层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文君
电话: 04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知识资源细颗粒度建设和标签标引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8日00:51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2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文君
项目联系电话0415-*
采购单位 (略) 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七纬路1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5-*
代理机构名称丹东宏大建设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振兴区鸿安新村小区9#、10#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5-*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知识资源细颗粒度建设和标签标引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1-23 至 2022-11-29
撰写单位: 丹东宏大建设 (略) 撰写人: 蔡文君
(知识资源细颗粒度建设和标签标引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15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知识资源细颗粒度建设和标签标引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因丹东疫情原因,项目开标方式改为远程腾讯会议开标,会议号为:*,请各投标单位准时进入腾讯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各投标单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到丹东宏大建设 (略) ( (略) 振兴区鸿安新村小区9#、10#1-2层,电话:0415-* 蔡工收),该项目的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30日 10时5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至开标现场用CA锁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解密时间为1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6、 (略) 来(返)丹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丹自由活动,无法提供的须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其中重点地区来(返)丹人员须 (略) 疫情管控措施进行管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当日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实施疫情管控)。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七纬路12-3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宏大建设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鸿安新村小区9#、10#1-2层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文君
电话: 04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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