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卓尼乡来差村村级道路保通项目比选公告[变更]
尼玛县卓尼乡来差村村级道路保通项目比选公告[变更]
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HBJY-NQ-*
一、比选条件
尼玛县卓尼乡来差村村级道路保通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本项目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项目名称:尼玛县卓尼乡来差村村级道路保通项目;
(二)建设规模:建设一条四级公路,总长1098.353m,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设计时速15km/h。
(三)比选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己落实;
(五)标段划分:本次比选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六)建设地点: (略) 尼玛县;
(七)计划工期:12个月;
(八)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工程标准及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一)比选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拟承担本比选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实施本比选项目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二)本次比选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和联合体投标。
(三)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比选。
四、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 28日,每天10:00-12:00,15:3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采用邮寄方式将以下资料寄往( (略) 哈哒滨河花园西区1-1-404)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及图纸。本项目接受邮箱报名(*@*q.com),比选文件接受邮寄、邮箱等非现场形式发售。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比选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岗位证书、职称证书;
4、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承建的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5、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截图、“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报名有效期内);有被列入黑名单和禁止投标的比选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并统一装订成册或PDF电子版。
五、比选文件的递交
5.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比选文件比选人须知附前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西藏商报》、《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 (略)
地址: (略) 哈哒滨河花园西区1-1-404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HBJY-NQ-*
一、比选条件
尼玛县卓尼乡来差村村级道路保通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本项目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项目名称:尼玛县卓尼乡来差村村级道路保通项目;
(二)建设规模:建设一条四级公路,总长1098.353m,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设计时速15km/h。
(三)比选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己落实;
(五)标段划分:本次比选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六)建设地点: (略) 尼玛县;
(七)计划工期:12个月;
(八)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工程标准及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一)比选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拟承担本比选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实施本比选项目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二)本次比选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和联合体投标。
(三)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比选。
四、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 28日,每天10:00-12:00,15:3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采用邮寄方式将以下资料寄往( (略) 哈哒滨河花园西区1-1-404)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及图纸。本项目接受邮箱报名(*@*q.com),比选文件接受邮寄、邮箱等非现场形式发售。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比选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岗位证书、职称证书;
4、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承建的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5、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截图、“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报名有效期内);有被列入黑名单和禁止投标的比选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并统一装订成册或PDF电子版。
五、比选文件的递交
5.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比选文件比选人须知附前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西藏商报》、《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 (略)
地址: (略) 哈哒滨河花园西区1-1-404
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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