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滨治理提升PPP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长滨治理提升PPP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长滨治理提升PPP项目
答疑及补充通知
答疑部分
质疑一:1、招标文件P33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5亿元及以上且竣工 (略) 政工程施工业绩, (略) 政工程至少含隧道工程、道路工程、防洪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8项内容中不少于任意6项的得8分,此项最多得8分。”,招标文件P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要求“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拟派人员必须与资格预审阶段拟派人员保持一致。”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对项目经理无业绩要求,招标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对项目经理要求完全不一致并且拟派人员不允许更换,是否应删除对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
答:根据《 (略)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方法暂行办法》第五条“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对各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时,可以设置商务、技术、经济中的1种或者几种。”的规定,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设置符合相关规定。招标文件中设定的项目经理业绩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应,且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不属于资格审查条件,也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充分体现了择优选择的原则。本条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不作删除。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1条中规定“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第15条中提到“资格预审文件的主要内容不得与已经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矛盾,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也不得与已经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公告冲突”;在《2007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使用指南》第三章评标办法2.1.2评审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中提到“已进行资格预审的,须与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保持一致”,本项目已通过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又对商务部分的项目经理业绩、企业业绩、业绩奖项进行评审,不符合上述相关条款的规定,是否应删除对商务部分的评审要求?
答:根据《 (略)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方法暂行办法》第五条“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对各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时,可以设置商务、技术、经济中的1种或者几种。”的规定,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设置符合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对商务部分的项目经理业绩、企业业绩、业绩奖项要求不属于资格审查条件,也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招标文件对资格条件的要求未作任何修改,资格审查部分与资格预审标准保持一致的。本条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不作删除。
质疑二:1、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投标截止日前10年,指申请人在2012年1月1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止(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含长度不低于1000米隧道(地铁除外)或长度不低于1000米 (略) 政项目施工业绩”,招标文件P33施工业绩打分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每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1.3亿 (略) 政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需至少含里程累计长度不小于1.65km的明挖隧道工程(或明挖地下通道工程,但地铁除外)”。评分要求与资格预审要求完全不一致,本项目已通过资格预审,请问施工业绩打分是否应修改为“投标截止日前10年,指申请人在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含长度不低于1000米隧道(地铁除外)或长度不低于1000米 (略) 政项目施工业绩。”?
答: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对各评标因素进行了量化,且量化标准与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相符,业绩规模要求未超过招标项目经批准估算投资额或概算投资额或最高限价的四分之三,充分体现了择优选择的原则。本条不作修改。
2、招标文件P33施工业绩打分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每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7亿元、防洪标准不低于20年一遇且岸线长度不低于2.7km的临江或临海护岸工程的得5分,满分5分。”,本项目类型为防洪提升工程,同时对合同金额、防洪标准、岸线长度及临江临海作要求,要求过于繁杂,此处是否应简化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鉴定书为准),每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7亿元且岸线长度不低于2.7km的防洪提升工程的得5分,满分5分。”?同时此处业绩要求属于水利行业,需提供的材料是否应修改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合同协议书或投融资建设合同)、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鉴定书、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备案 (略) 场监管平台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
答:防洪护岸业绩要求中除“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备案截图”修改为“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备案 (略) 场监管平台截图”外,其余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不作其他任何修改。
3、招标文件P33项目经理业绩打分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5亿元及以上且竣工 (略) 政工程施工业绩, (略) 政工程至少含隧道工程、道路工程、防洪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8项内容中不少于任意6项的得8分,此项最多得8分。”,本项目长滨路综合整治工程投资额约14亿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的通知》要求,招标业绩要求“采用金额为业绩条件的,其类似工程业绩金额的设定应不高于该招标项目经批准估算投资额或概算投资额或最高限价的四分之三”,此处是否应修改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亿元及以上且竣工 (略) 政工程施工业绩, (略) 政工程至少含隧道工程、道路工程、防洪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8项内容中不少于任意6项的得8分,每少一项扣1分,此项最多得8分。”
答:根据本项目批准的可研投资估算,工程建安总投资约30.98亿元,市政类投资约20.25亿元,招标业绩要求15亿未超过招标项目经批准估算投资额或概算投资额或最高限价的四分之三;工程内容要求与本项目的建设内容相符,本条不作修改。
质疑三: 1、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投标截止日前10年,指申请人在2012年1月1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止(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含长度不低于1000米隧道(地铁除外)或长度不低于1000米 (略) 政项目施工业绩”,招标文件P33施工业绩打分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每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1.3亿 (略) 政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需至少含里程累计长度不小于1.65km的明挖隧道工程(或明挖地下通道工程,但地铁除外)”。评分要求与资格预审要求完全不一致,本项目已通过资格预审,请问施工业绩打分是否应修改为“投标截止日前10年,指申请人在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含长度不低于1000米隧道(地铁除外)或长度不低于1000米 (略) 政项目施工业绩。”?
答: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对各评标因素进行了量化,且量化标准与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相符,业绩规模要求未超过招标项目经批准估算投资额或概算投资额或最高限价的四分之三,充分体现了择优选择的原则。本条不作修改。
2、招标文件P33施工业绩打分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每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7亿元、防洪标准不低于20年一遇且岸线长度不低于2.7km的临江或临海护岸工程的得5分,满分5分。”,本项目类型为防洪提升工程,同时对合同金额、防洪标准、岸线长度及临江临海作要求,要求过于繁杂,此处是否应简化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鉴定书为准),每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7亿元且岸线长度不低于2.7km的防洪提升工程的得5分,满分5分。”?同时此处业绩要求属于水利行业,需提供的材料是否应修改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合同协议书或投融资建设合同)、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鉴定书、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备案 (略) 场监管平台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
答:防洪护岸业绩要求中除“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备案截图”修改为“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备案 (略) 场监管平台截图”外,其余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不作其他任何修改。
3、招标文件P33项目经理业绩打分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5亿元及以上且竣工 (略) 政工程施工业绩, (略) 政工程至少含隧道工程、道路工程、防洪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8项内容中不少于任意6项的得8分,此项最多得8分。”,本项目长滨路综合整治工程投资额约14亿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的通知》要求,招标业绩要求“采用金额为业绩条件的,其类似工程业绩金额的设定应不高于该招标项目经批准估算投资额或概算投资额或最高限价的四分之三”,此处是否应修改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亿元及以上且竣工 (略) 政工程施工业绩, (略) 政工程至少含隧道工程、道路工程、防洪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8项内容中不少于任意6项的得8分,每少一项扣1分,此项最多得8分。”
答:根据本项目批准的可研投资估算,工程建安总投资约30.98亿元,市政类投资约20.25亿元,招标业绩要求15亿未超过招标项目经批准估算投资额或概算投资额或最高限价的四分之三;工程内容要求与本项目的建设内容相符,本条不作修改。
质疑四:1、问题1:投标人须知1.4.1关中要求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拟派人员必须与资格预审阶段拟派人员保持一致。请问,本次投标拟派人员是否指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与资格预审阶段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保持一致?
答:是。
2、问题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亿元人民币,金额较大,办理纸质投标保函银行审批流程较长,投标期间时值春节,银行在春节7天假期期间无法完成审批流程,影响投标保函的出具,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确定为2023年2月2日9:30,可否将开标时间延长?
答:为保证投标人有充分的编制投标时间,开标时间顺延,具体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的补充通知部分。
3、问题3:投标邀请书中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确认是否投标,但系统中有项目负责人选择项,我方为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牵头人为控股单位,而项目经理为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单位,无法选择项目负责人,请问是否只需要确认投标即可,无需选择项目负责人。
答: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项目负责人是非*号条款,可以不选择项目负责人,只需确认是否投标即可。
4、问题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方式三:一、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要求:
1)、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
2)、招标文件对纸质投标保函没有格式要求。
请问:1)、我单位不是在渝的本地投标企业,纸质投标保函是否可在我单位所在地(或其他地)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出据?
2)、纸质投标保函是否有具体的格式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要求纸质投标保函格式,但投标人须保证出具的纸质投标保函符合招标文件3.4款要求,其余要求 (略) 内工程项目对投标保证金的统一要求,不作修改。
质疑五:1、问题1:投标人须知1.4.1关中要求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拟派人员必须与资格预审阶段拟派人员保持一致。请问,本次投标拟派人员是否指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与资格预审阶段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保持一致?
答:是。
2、问题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亿元人民币,金额较大,办理纸质投标保函银行审批流程较长,投标期间时值春节,银行在春节7天假期期间无法完成审批流程,影响投标保函的出具,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确定为2023年2月2日9:30,可否将开标时间延长?
答:为保证投标人有充分的编制投标时间,开标时间顺延,具体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的补充通知部分。
3、问题3:投标邀请书中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确认是否投标,但系统中有项目负责人选择项,我方为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牵头人为控股单位,而项目经理为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单位,无法选择项目负责人,请问是否只需要确认投标即可,无需选择项目负责人。
答: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项目负责人是非*号条款,可以不选择项目负责人,只需确认是否投标即可。
4、问题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方式三:一、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要求:
1)、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
2)、招标文件对纸质投标保函没有格式要求。
请问:1)、我单位不是在渝的本地投标企业,纸质投标保函是否可在我单位所在地(或其他地)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出据?
2)、纸质投标保函是否有具体的格式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要求纸质投标保函格式,但投标人须保证出具的纸质投标保函符合招标文件3.4款要求,其余要求 (略) 内工程项目对投标保证金的统一要求,不作修改。
质疑六:由于保证金金额大,时间跨越春节,很多银行不上班办理不了大额保证金,可否延迟开标时间,谢谢
答:为保证投标人有充分的编制投标时间,开标时间顺延,具体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的补充通知部分。
质疑七:由于保证金金额大,时间跨越春节,很多银行不上班办理不了大额保证金,可否延迟开标时间,谢谢
答:为保证投标人有充分的编制投标时间,开标时间顺延,具体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的补充通知部分。
质疑八:招标人、代理机构:
您好!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2023年1月12日挂网招标,2月2日开标,全过程时间仅20天,去除国家法定节假日7天+2天,实际工作日时间仅11天,较为仓促;期间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多放假,由于保证金金额过大,现金形式交纳困难,采用保函申请、金融机构审批周期较长,办理保函有效工作时间不足,影响我单位正常投标,特申请延迟开标,恳请批准为盼。
答:为保证投标人有充分的编制投标时间,开标时间顺延,具体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的补充通知部分。
补充通知部分
各申请人:
一、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9日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3年2月9日9时30分。
二、投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格式修改附后,具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
三、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与实施方案的批复随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一同发布,具体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略) 渝中 (略) 建设委员会
重庆天骄 (略)
2023年1月18日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合理利润率为%;工程费下浮比例为%进行报价。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码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身份证号码为。项目合作期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施工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运营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2. 我方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在此期间,若我方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招标人。
4. 如我方中标:
(1)我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对贵单位发出的该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招标资料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5)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承诺以不低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所列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完成全部合同工程。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及附件、澄清及修改通知中所有的内容。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重庆长滨治理提升PPP项目
答疑及补充通知
答疑部分
质疑一:1、招标文件P33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5亿元及以上且竣工 (略) 政工程施工业绩, (略) 政工程至少含隧道工程、道路工程、防洪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8项内容中不少于任意6项的得8分,此项最多得8分。”,招标文件P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要求“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拟派人员必须与资格预审阶段拟派人员保持一致。”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对项目经理无业绩要求,招标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对项目经理要求完全不一致并且拟派人员不允许更换,是否应删除对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
答:根据《 (略)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方法暂行办法》第五条“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对各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时,可以设置商务、技术、经济中的1种或者几种。”的规定,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设置符合相关规定。招标文件中设定的项目经理业绩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应,且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不属于资格审查条件,也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充分体现了择优选择的原则。本条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不作删除。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1条中规定“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第15条中提到“资格预审文件的主要内容不得与已经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矛盾,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也不得与已经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公告冲突”;在《2007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使用指南》第三章评标办法2.1.2评审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中提到“已进行资格预审的,须与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保持一致”,本项目已通过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又对商务部分的项目经理业绩、企业业绩、业绩奖项进行评审,不符合上述相关条款的规定,是否应删除对商务部分的评审要求?
答:根据《 (略)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方法暂行办法》第五条“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对各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时,可以设置商务、技术、经济中的1种或者几种。”的规定,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设置符合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对商务部分的项目经理业绩、企业业绩、业绩奖项要求不属于资格审查条件,也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招标文件对资格条件的要求未作任何修改,资格审查部分与资格预审标准保持一致的。本条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不作删除。
质疑二:1、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投标截止日前10年,指申请人在2012年1月1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止(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含长度不低于1000米隧道(地铁除外)或长度不低于1000米 (略) 政项目施工业绩”,招标文件P33施工业绩打分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每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1.3亿 (略) 政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需至少含里程累计长度不小于1.65km的明挖隧道工程(或明挖地下通道工程,但地铁除外)”。评分要求与资格预审要求完全不一致,本项目已通过资格预审,请问施工业绩打分是否应修改为“投标截止日前10年,指申请人在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含长度不低于1000米隧道(地铁除外)或长度不低于1000米 (略) 政项目施工业绩。”?
答: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对各评标因素进行了量化,且量化标准与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相符,业绩规模要求未超过招标项目经批准估算投资额或概算投资额或最高限价的四分之三,充分体现了择优选择的原则。本条不作修改。
2、招标文件P33施工业绩打分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每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7亿元、防洪标准不低于20年一遇且岸线长度不低于2.7km的临江或临海护岸工程的得5分,满分5分。”,本项目类型为防洪提升工程,同时对合同金额、防洪标准、岸线长度及临江临海作要求,要求过于繁杂,此处是否应简化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鉴定书为准),每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7亿元且岸线长度不低于2.7km的防洪提升工程的得5分,满分5分。”?同时此处业绩要求属于水利行业,需提供的材料是否应修改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合同协议书或投融资建设合同)、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鉴定书、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备案 (略) 场监管平台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
答:防洪护岸业绩要求中除“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备案截图”修改为“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备案 (略) 场监管平台截图”外,其余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不作其他任何修改。
3、招标文件P33项目经理业绩打分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5亿元及以上且竣工 (略) 政工程施工业绩, (略) 政工程至少含隧道工程、道路工程、防洪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8项内容中不少于任意6项的得8分,此项最多得8分。”,本项目长滨路综合整治工程投资额约14亿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的通知》要求,招标业绩要求“采用金额为业绩条件的,其类似工程业绩金额的设定应不高于该招标项目经批准估算投资额或概算投资额或最高限价的四分之三”,此处是否应修改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亿元及以上且竣工 (略) 政工程施工业绩, (略) 政工程至少含隧道工程、道路工程、防洪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8项内容中不少于任意6项的得8分,每少一项扣1分,此项最多得8分。”
答:根据本项目批准的可研投资估算,工程建安总投资约30.98亿元,市政类投资约20.25亿元,招标业绩要求15亿未超过招标项目经批准估算投资额或概算投资额或最高限价的四分之三;工程内容要求与本项目的建设内容相符,本条不作修改。
质疑三: 1、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投标截止日前10年,指申请人在2012年1月1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止(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含长度不低于1000米隧道(地铁除外)或长度不低于1000米 (略) 政项目施工业绩”,招标文件P33施工业绩打分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每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1.3亿 (略) 政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需至少含里程累计长度不小于1.65km的明挖隧道工程(或明挖地下通道工程,但地铁除外)”。评分要求与资格预审要求完全不一致,本项目已通过资格预审,请问施工业绩打分是否应修改为“投标截止日前10年,指申请人在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含长度不低于1000米隧道(地铁除外)或长度不低于1000米 (略) 政项目施工业绩。”?
答: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对各评标因素进行了量化,且量化标准与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相符,业绩规模要求未超过招标项目经批准估算投资额或概算投资额或最高限价的四分之三,充分体现了择优选择的原则。本条不作修改。
2、招标文件P33施工业绩打分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每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7亿元、防洪标准不低于20年一遇且岸线长度不低于2.7km的临江或临海护岸工程的得5分,满分5分。”,本项目类型为防洪提升工程,同时对合同金额、防洪标准、岸线长度及临江临海作要求,要求过于繁杂,此处是否应简化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鉴定书为准),每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7亿元且岸线长度不低于2.7km的防洪提升工程的得5分,满分5分。”?同时此处业绩要求属于水利行业,需提供的材料是否应修改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合同协议书或投融资建设合同)、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鉴定书、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备案 (略) 场监管平台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
答:防洪护岸业绩要求中除“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备案截图”修改为“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备案 (略) 场监管平台截图”外,其余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不作其他任何修改。
3、招标文件P33项目经理业绩打分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5亿元及以上且竣工 (略) 政工程施工业绩, (略) 政工程至少含隧道工程、道路工程、防洪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8项内容中不少于任意6项的得8分,此项最多得8分。”,本项目长滨路综合整治工程投资额约14亿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的通知》要求,招标业绩要求“采用金额为业绩条件的,其类似工程业绩金额的设定应不高于该招标项目经批准估算投资额或概算投资额或最高限价的四分之三”,此处是否应修改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亿元及以上且竣工 (略) 政工程施工业绩, (略) 政工程至少含隧道工程、道路工程、防洪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8项内容中不少于任意6项的得8分,每少一项扣1分,此项最多得8分。”
答:根据本项目批准的可研投资估算,工程建安总投资约30.98亿元,市政类投资约20.25亿元,招标业绩要求15亿未超过招标项目经批准估算投资额或概算投资额或最高限价的四分之三;工程内容要求与本项目的建设内容相符,本条不作修改。
质疑四:1、问题1:投标人须知1.4.1关中要求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拟派人员必须与资格预审阶段拟派人员保持一致。请问,本次投标拟派人员是否指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与资格预审阶段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保持一致?
答:是。
2、问题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亿元人民币,金额较大,办理纸质投标保函银行审批流程较长,投标期间时值春节,银行在春节7天假期期间无法完成审批流程,影响投标保函的出具,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确定为2023年2月2日9:30,可否将开标时间延长?
答:为保证投标人有充分的编制投标时间,开标时间顺延,具体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的补充通知部分。
3、问题3:投标邀请书中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确认是否投标,但系统中有项目负责人选择项,我方为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牵头人为控股单位,而项目经理为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单位,无法选择项目负责人,请问是否只需要确认投标即可,无需选择项目负责人。
答: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项目负责人是非*号条款,可以不选择项目负责人,只需确认是否投标即可。
4、问题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方式三:一、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要求:
1)、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
2)、招标文件对纸质投标保函没有格式要求。
请问:1)、我单位不是在渝的本地投标企业,纸质投标保函是否可在我单位所在地(或其他地)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出据?
2)、纸质投标保函是否有具体的格式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要求纸质投标保函格式,但投标人须保证出具的纸质投标保函符合招标文件3.4款要求,其余要求 (略) 内工程项目对投标保证金的统一要求,不作修改。
质疑五:1、问题1:投标人须知1.4.1关中要求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拟派人员必须与资格预审阶段拟派人员保持一致。请问,本次投标拟派人员是否指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与资格预审阶段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保持一致?
答:是。
2、问题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亿元人民币,金额较大,办理纸质投标保函银行审批流程较长,投标期间时值春节,银行在春节7天假期期间无法完成审批流程,影响投标保函的出具,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确定为2023年2月2日9:30,可否将开标时间延长?
答:为保证投标人有充分的编制投标时间,开标时间顺延,具体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的补充通知部分。
3、问题3:投标邀请书中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确认是否投标,但系统中有项目负责人选择项,我方为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牵头人为控股单位,而项目经理为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单位,无法选择项目负责人,请问是否只需要确认投标即可,无需选择项目负责人。
答: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项目负责人是非*号条款,可以不选择项目负责人,只需确认是否投标即可。
4、问题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方式三:一、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要求:
1)、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
2)、招标文件对纸质投标保函没有格式要求。
请问:1)、我单位不是在渝的本地投标企业,纸质投标保函是否可在我单位所在地(或其他地)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出据?
2)、纸质投标保函是否有具体的格式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要求纸质投标保函格式,但投标人须保证出具的纸质投标保函符合招标文件3.4款要求,其余要求 (略) 内工程项目对投标保证金的统一要求,不作修改。
质疑六:由于保证金金额大,时间跨越春节,很多银行不上班办理不了大额保证金,可否延迟开标时间,谢谢
答:为保证投标人有充分的编制投标时间,开标时间顺延,具体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的补充通知部分。
质疑七:由于保证金金额大,时间跨越春节,很多银行不上班办理不了大额保证金,可否延迟开标时间,谢谢
答:为保证投标人有充分的编制投标时间,开标时间顺延,具体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的补充通知部分。
质疑八:招标人、代理机构:
您好!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2023年1月12日挂网招标,2月2日开标,全过程时间仅20天,去除国家法定节假日7天+2天,实际工作日时间仅11天,较为仓促;期间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多放假,由于保证金金额过大,现金形式交纳困难,采用保函申请、金融机构审批周期较长,办理保函有效工作时间不足,影响我单位正常投标,特申请延迟开标,恳请批准为盼。
答:为保证投标人有充分的编制投标时间,开标时间顺延,具体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的补充通知部分。
补充通知部分
各申请人:
一、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9日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3年2月9日9时30分。
二、投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格式修改附后,具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
三、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与实施方案的批复随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一同发布,具体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略) 渝中 (略) 建设委员会
重庆天骄 (略)
2023年1月18日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合理利润率为%;工程费下浮比例为%进行报价。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码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身份证号码为。项目合作期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施工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运营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2. 我方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在此期间,若我方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招标人。
4. 如我方中标:
(1)我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对贵单位发出的该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招标资料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5)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承诺以不低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所列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完成全部合同工程。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及附件、澄清及修改通知中所有的内容。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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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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