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鲁甸至巧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技术服务第1次澄清答疑
项目鲁甸至巧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技术服务第1次澄清答疑
鲁甸至巧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技术服务招标文件
第1号补遗书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条的规定,招标人就《鲁甸至巧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技术服务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第1号补遗书,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一、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ZJ-2标段修改如下:
序号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土木与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级公路造价师证书,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至少1项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
2 | 房建分项负责人 | 1人 | 持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与建筑工程专业)。 |
3 | 机电分项负责人 | 1人 | 持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安装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级及以上公路造价师证书。 |
4 | 造价专业人员 | 2人 | 持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土木与建筑工程专业)或*级及以上公路造价师证书。 |
二、评标办法“详细评审”中“单位业绩”、“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业绩”:
将“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服务”修改为“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人: (略) 鲁巧高速 (略)
招标代理: (略)
2023年1月18日
鲁甸至巧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技术服务招标文件
第1号补遗书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条的规定,招标人就《鲁甸至巧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技术服务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第1号补遗书,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一、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ZJ-2标段修改如下:
序号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土木与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级公路造价师证书,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至少1项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
2 | 房建分项负责人 | 1人 | 持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与建筑工程专业)。 |
3 | 机电分项负责人 | 1人 | 持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安装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级及以上公路造价师证书。 |
4 | 造价专业人员 | 2人 | 持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土木与建筑工程专业)或*级及以上公路造价师证书。 |
二、评标办法“详细评审”中“单位业绩”、“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业绩”:
将“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服务”修改为“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人: (略) 鲁巧高速 (略)
招标代理: (略)
2023年1月18日
鲁甸至巧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技术服务招标文件
第1号补遗书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条的规定,招标人就《鲁甸至巧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技术服务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第1号补遗书,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一、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ZJ-2标段修改如下:
序号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土木与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级公路造价师证书,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至少1项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
2 | 房建分项负责人 | 1人 | 持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与建筑工程专业)。 |
3 | 机电分项负责人 | 1人 | 持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安装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级及以上公路造价师证书。 |
4 | 造价专业人员 | 2人 | 持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土木与建筑工程专业)或*级及以上公路造价师证书。 |
二、评标办法“详细评审”中“单位业绩”、“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业绩”:
将“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服务”修改为“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人: (略) 鲁巧高速 (略)
招标代理: (略)
2023年1月18日
鲁甸至巧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技术服务招标文件
第1号补遗书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条的规定,招标人就《鲁甸至巧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技术服务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第1号补遗书,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一、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ZJ-2标段修改如下:
序号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土木与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级公路造价师证书,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至少1项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
2 | 房建分项负责人 | 1人 | 持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与建筑工程专业)。 |
3 | 机电分项负责人 | 1人 | 持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安装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级及以上公路造价师证书。 |
4 | 造价专业人员 | 2人 | 持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土木与建筑工程专业)或*级及以上公路造价师证书。 |
二、评标办法“详细评审”中“单位业绩”、“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业绩”:
将“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服务”修改为“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人: (略) 鲁巧高速 (略)
招标代理: (略)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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