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辉耀能源有限公司管廊项目(鑫海化工-金长兴)EPC总承包招标失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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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辉耀能源有限公司管廊项目(鑫海化工-金长兴)EPC总承包招标失败公告

(略) 管廊项目(鑫海化工-金长兴)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略) 管廊项目(鑫海化工-金长兴)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管廊项目(鑫海化工-金长兴)EPC总承包已由渤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沧渤经备字〔2022〕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鑫海化工支管廊架宽6m,南北向三层布置,东西向双层布置,自在建黄骅港液体管廊南向跨越东方化工规划道路,再向东跨越“在建228国道”、鑫海化工围墙及内部消防路至鑫海七期管廊附近。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主要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设计要求:本项目所需设计文件及施工阶段配套服务、竣工图、编制与本工程审批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设计专篇(抗震、防雷、消防)等工作,并按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及招标人的认可;采购要求:符合施工图范围内、工程变更的采购内容。施工要求:施工图范围内、工程变更的全部施工内容,并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施工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设计资质:工程设计 (略) 政行业工程设计* (略) 政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2、①项目经理: (略) 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③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④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专职安全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不得为同一人,需提供上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5月-11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18 09:00至2023-01-24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0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地址:沧州渤海新区地址: (略) 西三庄街88号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刘星悦

联系人:胡亚军
电话:

0317-*

电话:0311-*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址:

/

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号:

/

账号:/
变更公告内容:

各投标人:

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过程中,因系统原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未能发布,为保持所有网站的招标公告信息同步,现将全部网站招标公告撤回,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略) 管廊项目(鑫海化工-金长兴)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略) 管廊项目(鑫海化工-金长兴)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管廊项目(鑫海化工-金长兴)EPC总承包已由渤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沧渤经备字〔2022〕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鑫海化工支管廊架宽6m,南北向三层布置,东西向双层布置,自在建黄骅港液体管廊南向跨越东方化工规划道路,再向东跨越“在建228国道”、鑫海化工围墙及内部消防路至鑫海七期管廊附近。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主要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设计要求:本项目所需设计文件及施工阶段配套服务、竣工图、编制与本工程审批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设计专篇(抗震、防雷、消防)等工作,并按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及招标人的认可;采购要求:符合施工图范围内、工程变更的采购内容。施工要求:施工图范围内、工程变更的全部施工内容,并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施工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设计资质:工程设计 (略) 政行业工程设计* (略) 政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2、①项目经理: (略) 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③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④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专职安全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不得为同一人,需提供上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5月-11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18 09:00至2023-01-24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0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地址:沧州渤海新区地址: (略) 西三庄街88号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刘星悦

联系人:胡亚军
电话:

0317-*

电话:031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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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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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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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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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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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各投标人:

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过程中,因系统原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未能发布,为保持所有网站的招标公告信息同步,现将全部网站招标公告撤回,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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