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环境卫生清洁管理站-昌江黎族自治县城乡环卫作业市场化管理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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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环境卫生清洁管理站-昌江黎族自治县城乡环卫作业市场化管理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CIT-HNZG-*
原公告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城 (略) 场化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01-0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详见标讯正文
更正日期2023-01-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正版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环境卫生清洁管理站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
采购单位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东风路13号( (略) 管理局)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98-*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4、706、707室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898-*
详细信息相关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IT-HNZG-*

原公告的采购招标编号:SCIT-HNZG-*

原公告的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城 (略) 场化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06日19时05分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在“第一章 招标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中: 2023年01月29日08时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207开标室

现更正为:

2023年02月06日10时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207开标室

2、在“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详细评审标准”中:

1.1“投标人实力”:

原 “1.2相关证书:2、投标人具有政府机 (略)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得1分。提供证书扫描件、政府网站查询网址、查询截图。”

现更正为:

“1.2相关证书:2、投标人具有政府机 (略)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得1分。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政府网站查询截图。 ”

1.2“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管理人员”:

原“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管理人员): 1.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环境保护或机械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的得 2 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环境保护或机械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得 1 分。最高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主管: ①具有环境保护或机械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 分。 ②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资格证书的,得1分;③具有有害生物防制员证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 3.除项目经理和项目主管外,①拟配备的管理团队成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 1分,最多得 3 分;②具有中级职称的,每提供 1人得0.5 分,最多得 1 分,③具有垃圾分类项目经理证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 5 分,没有不得分。 注:(须提供人员证书原件复印件及2022年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管理人员): 1.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学历且在环卫清洁项目担任1年以上项目经理的得1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环卫清洁项目担任2年以上项目经理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2. 除项目经理外的项目管理团队成员:①人数不少于5人且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3分。②具有1年清扫保洁项目管理经验的得1分,管理经验每多1年多得1分,最多得2分;具有1年垃圾清运项目(包括垃圾转运站)管理经验的得1分,管理经验每多1年多得1分,最多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③具有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安全负责人得1分。(②、③小项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注:1.提供项目服务合同及用户单位证明函扫描件;1和2.①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或学历认证服务机构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验证结果;②提供用户单位项目管理经验证明函扫描件;③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扫描件;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3原“投标人自有设备”,“投标人自有环卫作业车辆设备:1.清扫保洁车辆(1)清洗车 投标人自有高压清洗车的,每台得0.5分,最高得1分。(2)洗扫车或清扫车 投标人自有洗扫车或清扫车,每台得0.5分,最高得1分。2.垃圾清运车辆 压缩式垃圾车(勾臂车):投标人自有压缩式垃圾车的,每台得0.5分,最高得1分。3.小型、微型环卫机械设备 若投标人自有小型、微型环卫机械设备的,每台得0.5分,最高得1分。 4、特种作业车辆(1)投标人自有雾炮车的,每台得0.5分,最高得0.5分。(2)投标人自有厨余垃圾车辆的,每台得0.5分,最高得1分。(3)投标人自有大件垃圾清运车辆的,每台得0.5分,最高得0.5分。 注: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据及购置发票扫描件,机械和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自有小型、微型环卫机械设备只需提供购置发票),所有权必须属于投标人,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及购置发票开票日期必须在开标日之前的四年之内。投标人若为车辆设备的制造商,应提供车辆生产资质、公告页参数或其他佐证材料及承诺函。”

现更正为:

“本项目车辆设备配置方案”,1. 有明确本项目车辆设备的配置情况,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车辆设备配置最低标准的,按项目需求时间节点配置到位的,得1分; 2.有明确的各类清扫保洁车辆、垃圾清运车辆、小型和微型环卫机械设备操作和维护指引的,得1分; 3.有明确的车辆设备维护频次以及更新计划的,得1分; 4.优化机械设备配置情况(3分) 在满足项目基本设备配置的基础上,投标人提供额外配置的机械设备,作为提升机械化作业率或者应急保障使用,清扫保洁车辆、垃圾清运车辆、小型、微型环卫机械设备分别计分。 (1) 额外提供清扫保洁车辆,每台得0.5分,最高得1分; (2) 额外提供垃圾清运车辆,每台得0.5分,最高得1分; (3) 额外提供小型、微型环卫机械设备,每台得0.5分,最高得0.5分; (4) 额外提供雾炮车或厨余垃圾车辆的,每台得0.5分,最高得0.5分。 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设备,1.企业自有车辆设备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据及购置发票扫描件,机械和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自有小型、微型环卫机械设备只需提供购置发票),所有权必须属于投标人,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及购置发票开票日期必须在开标日之前的四年之内。2.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协议、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据及机动车登记证书扫描件。3.投标人若为车辆设备 的制造商,应提供车辆生产资质、公告页参数或其他佐证材料及承诺函。

3、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19日10时2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正版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环境卫生清洁管理站

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东风路13号( (略) 管理局)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1号、2号、3号、4号、5号

联系方式: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898-*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CIT-HNZG-*
原公告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城 (略) 场化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01-0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详见标讯正文
更正日期2023-01-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正版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环境卫生清洁管理站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
采购单位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东风路13号( (略) 管理局)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98-*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4、706、707室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898-*
详细信息相关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IT-HNZG-*

原公告的采购招标编号:SCIT-HNZG-*

原公告的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城 (略) 场化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06日19时05分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在“第一章 招标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中: 2023年01月29日08时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207开标室

现更正为:

2023年02月06日10时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207开标室

2、在“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详细评审标准”中:

1.1“投标人实力”:

原 “1.2相关证书:2、投标人具有政府机 (略)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得1分。提供证书扫描件、政府网站查询网址、查询截图。”

现更正为:

“1.2相关证书:2、投标人具有政府机 (略)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得1分。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政府网站查询截图。 ”

1.2“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管理人员”:

原“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管理人员): 1.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环境保护或机械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的得 2 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环境保护或机械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得 1 分。最高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主管: ①具有环境保护或机械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 分。 ②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资格证书的,得1分;③具有有害生物防制员证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 3.除项目经理和项目主管外,①拟配备的管理团队成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 1分,最多得 3 分;②具有中级职称的,每提供 1人得0.5 分,最多得 1 分,③具有垃圾分类项目经理证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 5 分,没有不得分。 注:(须提供人员证书原件复印件及2022年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管理人员): 1.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学历且在环卫清洁项目担任1年以上项目经理的得1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环卫清洁项目担任2年以上项目经理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2. 除项目经理外的项目管理团队成员:①人数不少于5人且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3分。②具有1年清扫保洁项目管理经验的得1分,管理经验每多1年多得1分,最多得2分;具有1年垃圾清运项目(包括垃圾转运站)管理经验的得1分,管理经验每多1年多得1分,最多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③具有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安全负责人得1分。(②、③小项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注:1.提供项目服务合同及用户单位证明函扫描件;1和2.①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或学历认证服务机构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验证结果;②提供用户单位项目管理经验证明函扫描件;③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扫描件;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3原“投标人自有设备”,“投标人自有环卫作业车辆设备:1.清扫保洁车辆(1)清洗车 投标人自有高压清洗车的,每台得0.5分,最高得1分。(2)洗扫车或清扫车 投标人自有洗扫车或清扫车,每台得0.5分,最高得1分。2.垃圾清运车辆 压缩式垃圾车(勾臂车):投标人自有压缩式垃圾车的,每台得0.5分,最高得1分。3.小型、微型环卫机械设备 若投标人自有小型、微型环卫机械设备的,每台得0.5分,最高得1分。 4、特种作业车辆(1)投标人自有雾炮车的,每台得0.5分,最高得0.5分。(2)投标人自有厨余垃圾车辆的,每台得0.5分,最高得1分。(3)投标人自有大件垃圾清运车辆的,每台得0.5分,最高得0.5分。 注: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据及购置发票扫描件,机械和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自有小型、微型环卫机械设备只需提供购置发票),所有权必须属于投标人,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及购置发票开票日期必须在开标日之前的四年之内。投标人若为车辆设备的制造商,应提供车辆生产资质、公告页参数或其他佐证材料及承诺函。”

现更正为:

“本项目车辆设备配置方案”,1. 有明确本项目车辆设备的配置情况,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车辆设备配置最低标准的,按项目需求时间节点配置到位的,得1分; 2.有明确的各类清扫保洁车辆、垃圾清运车辆、小型和微型环卫机械设备操作和维护指引的,得1分; 3.有明确的车辆设备维护频次以及更新计划的,得1分; 4.优化机械设备配置情况(3分) 在满足项目基本设备配置的基础上,投标人提供额外配置的机械设备,作为提升机械化作业率或者应急保障使用,清扫保洁车辆、垃圾清运车辆、小型、微型环卫机械设备分别计分。 (1) 额外提供清扫保洁车辆,每台得0.5分,最高得1分; (2) 额外提供垃圾清运车辆,每台得0.5分,最高得1分; (3) 额外提供小型、微型环卫机械设备,每台得0.5分,最高得0.5分; (4) 额外提供雾炮车或厨余垃圾车辆的,每台得0.5分,最高得0.5分。 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设备,1.企业自有车辆设备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据及购置发票扫描件,机械和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自有小型、微型环卫机械设备只需提供购置发票),所有权必须属于投标人,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及购置发票开票日期必须在开标日之前的四年之内。2.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协议、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据及机动车登记证书扫描件。3.投标人若为车辆设备 的制造商,应提供车辆生产资质、公告页参数或其他佐证材料及承诺函。

3、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19日10时2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正版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环境卫生清洁管理站

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东风路13号( (略) 管理局)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1号、2号、3号、4号、5号

联系方式: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898-*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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