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及周边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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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及周边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答疑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及周边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 (略) 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涵发改〔2022〕205号、涵发改〔2022〕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略)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74075.83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涵江区国欢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及周边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包含二个子项目,其中:(1)子项目一(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约136亩,建设厂房、配套用房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2)子项目二(涵江区城北工业园片区路网(规划三路、规划四路)建设工程):规 (略) 支路,路幅为30m,双向4车道;规 (略) 支路,路幅为18m,双向2车道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 (略) 政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详勘)、设计、采购、施工,具体招标内容如下:①勘察范围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②设计范围包括:应用BIM技术进行地下室部分(若有)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模拟场景控制,包括项目总平、桩基与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装修(含二装)、燃气、智能化(包含可视对讲系统、门禁系统、安防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出入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广电网络等)、装配式、园林绿化、标识标牌、人防、消防系统、电梯、红线内外供电系统、光纤入户、防雷、综合管网工程、室外总体、配套建设道路工程、生活给水(入户表前、表后、二次加压供水设备及有关预埋、封堵等)、喷淋给水、消防给水和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市政综合管线工程、道路绿化工程、道路照明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及配套设施等所有工程的设计(含深化设计)及工程建设其他费包含的内容;本项目要求部分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并应满足《 (略) 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21-2025年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面积比例进行逐年调整提高的通知》(莆建管〔2021〕71号)的要求。③采购范围包括:与本项目相关〔施工图(包含深化设计)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④施工范围包括:包括设计任务书和施工图设计图纸(包含深化设计)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内容(含施工BIM应用及指导)及工程建设其他费包含的内容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7443.11万元,包含勘察费、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其中:(1)勘察费用暂定38万元,设计费用暂定697.02万元;(2)因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尚未最终确定,故暂按两个子项目可研批复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和作为下浮前最高限价即53208.09万元,最终建设规模以工规证批复为准,并按下浮前每平方米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进行限额设计,其中:①子项目一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50227.38万元(含采购费用),框架结构下浮前每平方米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2300元/㎡,钢结构下浮前每平方米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3000元/㎡,非生产性配套用房下浮前每平方米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3600元/㎡,地下室(含人防)下浮前每平方米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4500元/㎡;室外配套工程下浮前每平方米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850元/㎡;②子项目二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2980.71万元,下浮前每平方米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850元/㎡;(3)工程建设其他费暂按3500万元,包括燃气、红线内外自来水、红线内外供电系统、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的费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暂定2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本项目按以下约定分别计算子项目一、子项目二的总工期:(1)子项目一每期的勘察设计工期为60个日历天(含详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设计文本修改时间,但不包括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审查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书面确定方案后,且现场具备勘察条件,设计资料完整后,开始计算勘察设计工期;子项目二的勘察设计工期为60个日历天(含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设计文本修改时间,但不包括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审查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书面确定方案后,且现场具备勘察条件,设计资料完整后,开始计算勘察设计工期;(2)施工工期:①子项目一分期实施,其中:注塑喷涂车间A、注塑喷涂车间B、车灯工厂、PACK车间、零部件仓库、配套用房及全部室外配套工程须在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联合验收合格,其余两栋楼的施工工期为200个日历天(若招标人届时有交付时间节点要求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予以接受该交付时间节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②子项目二的主车道部分(含路面及路面以下雨污水管道)须在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并与厂房同步投入使用,整个子项目须在供地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联合验收合格,按照咨询人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起算(若招标人届时另有交付时间节点要求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予以接受该交付时间节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①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 (略) 有关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②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 (略) 有关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③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所采购的设备品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④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20)、《 (略) 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和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它岗位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2人,分为建筑工程设计项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略) 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人应是对应建筑工程部分 (略) 政工程部分设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2人,分为建筑工程施工项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人应是对应建筑工程部分 (略) 政工程部分施工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家数为一家,分包单位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3)本项目的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是指承担本项目建筑工程部分设计任务的单位,若主体工程设计单位 (略) 政工程部分设计任务要求的企业资质,投标 (略) 政工程部分设计任务进行分包, (略) 政工程设计分包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一家具备上述设计资质的分包单位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在资格文件的其他资 (略) 政工程部分设计任务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扫描件;(4)本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单位是指承担本项目建筑工程部分施工任务的单位,若主体工程施工单位 (略) 政工程部分施工任务要求的企业资质,投标 (略) 政工程部分施工任务进行分包, (略) 政工程施工分包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一家具备上述施工资质的分包单位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在资格文件的其他资 (略) 政工程部分施工任务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扫描件;(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20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02-17 09:00:00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的新点系统(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本项目招标项目编号;②或银行保函;③或担保保函;④或保证保险。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提交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电子保函等同于原件。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进 (略) (略) 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 (略) 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修订《进一步规范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履约和质量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莆建管[2021]4号) (略) 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推广应用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2-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和http://**.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政府南广场2号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4-*,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C211,邮编:*

电子邮箱:*@*26.com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林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4-*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涵江区涵东街道新涵街1666号涵江区商务大楼

联系电话:059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涵江区国欢镇新涵街涵城领域(涵城集团大楼)A座2层

联系电话:0594-*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府支行;子账号:**]

[户名: (略) (略) ;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 (略) 城厢支行;子账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及周边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 (略) 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涵发改〔2022〕205号、涵发改〔2022〕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略)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74075.83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涵江区国欢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及周边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包含二个子项目,其中:(1)子项目一(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约136亩,建设厂房、配套用房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2)子项目二(涵江区城北工业园片区路网(规划三路、规划四路)建设工程):规 (略) 支路,路幅为30m,双向4车道;规 (略) 支路,路幅为18m,双向2车道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 (略) 政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详勘)、设计、采购、施工,具体招标内容如下:①勘察范围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②设计范围包括:应用BIM技术进行地下室部分(若有)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模拟场景控制,包括项目总平、桩基与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装修(含二装)、燃气、智能化(包含可视对讲系统、门禁系统、安防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出入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广电网络等)、装配式、园林绿化、标识标牌、人防、消防系统、电梯、红线内外供电系统、光纤入户、防雷、综合管网工程、室外总体、配套建设道路工程、生活给水(入户表前、表后、二次加压供水设备及有关预埋、封堵等)、喷淋给水、消防给水和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市政综合管线工程、道路绿化工程、道路照明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及配套设施等所有工程的设计(含深化设计)及工程建设其他费包含的内容;本项目要求部分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并应满足《 (略) 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21-2025年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面积比例进行逐年调整提高的通知》(莆建管〔2021〕71号)的要求。③采购范围包括:与本项目相关〔施工图(包含深化设计)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④施工范围包括:包括设计任务书和施工图设计图纸(包含深化设计)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内容(含施工BIM应用及指导)及工程建设其他费包含的内容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7443.11万元,包含勘察费、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其中:(1)勘察费用暂定38万元,设计费用暂定697.02万元;(2)因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尚未最终确定,故暂按两个子项目可研批复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和作为下浮前最高限价即53208.09万元,最终建设规模以工规证批复为准,并按下浮前每平方米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进行限额设计,其中:①子项目一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50227.38万元(含采购费用),框架结构下浮前每平方米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2300元/㎡,钢结构下浮前每平方米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3000元/㎡,非生产性配套用房下浮前每平方米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3600元/㎡,地下室(含人防)下浮前每平方米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4500元/㎡;室外配套工程下浮前每平方米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850元/㎡;②子项目二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2980.71万元,下浮前每平方米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850元/㎡;(3)工程建设其他费暂按3500万元,包括燃气、红线内外自来水、红线内外供电系统、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的费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暂定2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本项目按以下约定分别计算子项目一、子项目二的总工期:(1)子项目一每期的勘察设计工期为60个日历天(含详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设计文本修改时间,但不包括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审查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书面确定方案后,且现场具备勘察条件,设计资料完整后,开始计算勘察设计工期;子项目二的勘察设计工期为60个日历天(含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设计文本修改时间,但不包括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审查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书面确定方案后,且现场具备勘察条件,设计资料完整后,开始计算勘察设计工期;(2)施工工期:①子项目一分期实施,其中:注塑喷涂车间A、注塑喷涂车间B、车灯工厂、PACK车间、零部件仓库、配套用房及全部室外配套工程须在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联合验收合格,其余两栋楼的施工工期为200个日历天(若招标人届时有交付时间节点要求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予以接受该交付时间节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②子项目二的主车道部分(含路面及路面以下雨污水管道)须在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并与厂房同步投入使用,整个子项目须在供地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联合验收合格,按照咨询人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起算(若招标人届时另有交付时间节点要求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予以接受该交付时间节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①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 (略) 有关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②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 (略) 有关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③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所采购的设备品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④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20)、《 (略) 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和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它岗位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2人,分为建筑工程设计项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略) 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人应是对应建筑工程部分 (略) 政工程部分设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2人,分为建筑工程施工项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人应是对应建筑工程部分 (略) 政工程部分施工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家数为一家,分包单位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3)本项目的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是指承担本项目建筑工程部分设计任务的单位,若主体工程设计单位 (略) 政工程部分设计任务要求的企业资质,投标 (略) 政工程部分设计任务进行分包, (略) 政工程设计分包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一家具备上述设计资质的分包单位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在资格文件的其他资 (略) 政工程部分设计任务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扫描件;(4)本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单位是指承担本项目建筑工程部分施工任务的单位,若主体工程施工单位 (略) 政工程部分施工任务要求的企业资质,投标 (略) 政工程部分施工任务进行分包, (略) 政工程施工分包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一家具备上述施工资质的分包单位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在资格文件的其他资 (略) 政工程部分施工任务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扫描件;(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20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02-17 09:00:00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的新点系统(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本项目招标项目编号;②或银行保函;③或担保保函;④或保证保险。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提交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电子保函等同于原件。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进 (略) (略) 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 (略) 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修订《进一步规范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履约和质量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莆建管[2021]4号) (略) 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推广应用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2-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和http://**.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政府南广场2号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4-*,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C211,邮编:*

电子邮箱:*@*26.com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林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4-*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涵江区涵东街道新涵街1666号涵江区商务大楼

联系电话:059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涵江区国欢镇新涵街涵城领域(涵城集团大楼)A座2层

联系电话:0594-*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府支行;子账号:**]

[户名: (略) (略) ;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 (略) 城厢支行;子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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