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框架协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框架协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月20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中石化 (略) 委托,对仪征化纤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框架协议采购招标所需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3229-542-B1 2.项目内容:仪征化纤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框架协议采购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各种特殊照明电器 | 200.00 | 套 | 包1-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
2 | 各种特殊照明电器 | 2000.00 | 件 | 包1-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
3 | 各种特殊照明电器 | 2000.00 | 只 | 包1-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1.7 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证书状态须为有效。(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 3.1.8 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AA级以上,可不用提供上述文件。 3.1.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 (略) ;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有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则该多名投标人将被同时否决投标。 3.1.10 (略) (略) , (略) (略) 参加本次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 (略) 和子公司将被同时否决投标。 3.1.11 投标人须提供涵盖招标产品的招标人认可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且符合国标【GB17945-2010】的型式试验报告(提供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招标人认可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包括以下:(未完,接下一条) 3.1.12 (接上一条)1.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略) 闵行区莘庄西环路391号)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略) 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3.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略) 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未完,接下一条) 3.1.13 (接上一条)4.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略) 金牛区金科南路69号)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5.国家消防及阻燃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山东)( (略) 经十东路31000号);6.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 (略) 海珠区新港东路海诚东街6号);7.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江苏)( (略) 光华东街5号)。 3.1.14 投标产品必须已取得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CCCF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提供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官网查询截图) 3.1.15 防爆标志灯和防爆应急灯须提供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应的防爆产品合格证。防爆产品合格证须从招标人认可的国家级防爆检测机构及实验室获得,招标人认可的防爆检测机构包括以下:1.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QST)(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2.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PCEC)(中海油天津化 (略) );(未完,接下一条) 3.1.16 (接上一条)3.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测试所的国家级仪器仪表防爆安全监督检验站(NEPSI);4.机械工业低压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沈阳电气传动研究所低压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5.机械工业防爆电气设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佳木斯防爆电机研究所)。 3.1.17 当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仪征化纤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采购技术规格书】、【仪征化纤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招标一览表】有偏差时,必须在开标前5日向招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并经招标人书面认可,否则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直接作废标处理。 3.1.18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如果中标,则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 (略) 申请法人信用认证,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已完成评价的可不做承诺(提供评价截图)。 3.1.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1月18日 8:00至2023年2月1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8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8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 (略) 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2月08日 09:00前与张峰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施中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张峰 | ||||||||
电 话: | 025-*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施中 | ||||||||
电 话: | * | ||||||||
电 子 邮 件: | shizhong.*@*inopec.com | ||||||||
中国 (略) 2023年1月20日 | |||||||||
发布日期:2023年1月20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中石化 (略) 委托,对仪征化纤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框架协议采购招标所需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3229-542-B1 2.项目内容:仪征化纤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框架协议采购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各种特殊照明电器 | 200.00 | 套 | 包1-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
2 | 各种特殊照明电器 | 2000.00 | 件 | 包1-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
3 | 各种特殊照明电器 | 2000.00 | 只 | 包1-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1.7 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证书状态须为有效。(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 3.1.8 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AA级以上,可不用提供上述文件。 3.1.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 (略) ;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有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则该多名投标人将被同时否决投标。 3.1.10 (略) (略) , (略) (略) 参加本次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 (略) 和子公司将被同时否决投标。 3.1.11 投标人须提供涵盖招标产品的招标人认可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且符合国标【GB17945-2010】的型式试验报告(提供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招标人认可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包括以下:(未完,接下一条) 3.1.12 (接上一条)1.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略) 闵行区莘庄西环路391号)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略) 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3.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略) 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未完,接下一条) 3.1.13 (接上一条)4.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略) 金牛区金科南路69号)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5.国家消防及阻燃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山东)( (略) 经十东路31000号);6.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 (略) 海珠区新港东路海诚东街6号);7.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江苏)( (略) 光华东街5号)。 3.1.14 投标产品必须已取得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CCCF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提供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官网查询截图) 3.1.15 防爆标志灯和防爆应急灯须提供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应的防爆产品合格证。防爆产品合格证须从招标人认可的国家级防爆检测机构及实验室获得,招标人认可的防爆检测机构包括以下:1.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QST)(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2.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PCEC)(中海油天津化 (略) );(未完,接下一条) 3.1.16 (接上一条)3.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测试所的国家级仪器仪表防爆安全监督检验站(NEPSI);4.机械工业低压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沈阳电气传动研究所低压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5.机械工业防爆电气设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佳木斯防爆电机研究所)。 3.1.17 当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仪征化纤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采购技术规格书】、【仪征化纤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招标一览表】有偏差时,必须在开标前5日向招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并经招标人书面认可,否则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直接作废标处理。 3.1.18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如果中标,则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 (略) 申请法人信用认证,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已完成评价的可不做承诺(提供评价截图)。 3.1.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1月18日 8:00至2023年2月1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8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8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 (略) 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2月08日 09:00前与张峰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施中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张峰 | ||||||||
电 话: | 025-*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施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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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略) 2023年1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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