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2023年油田化学剂非标物资框架集中公开招标-水溶性暂堵剂(江汉油田)水溶性暂堵剂[变更公告]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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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2023年油田化学剂非标物资框架集中公开招标-水溶性暂堵剂(江汉油田)水溶性暂堵剂[变更公告]招标变更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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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月16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委托,对(重招)2023年油田化学剂非标物资框架集中公开招标-水溶性暂堵剂(江汉油田)所需水溶性暂堵剂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1017-179-B1

2.项目内容:(重招)2023年油田化学剂非标物资框架集中公开招标-水溶性暂堵剂(江汉油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压裂用暂堵剂\水溶性暂堵剂 溶液类 Q/SH1020 2187

130.00


包1-江汉油田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3.1.7 投标人需提供在环保局备案审批过的环评报告,环保报告上的生产厂所在 (略) 注册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供生产厂所属证明,投标人必须对生产厂拥有100%控股权,不接受委托加工企业投标(中国石 (略) 所除外)。

3.1.8 投标人需提供标书售卖截止期两年内生产体系内所有物资主要原材料采购增值税发票,每个品种3张,3张发票的开票日期不允许是同一月份。

3.1.9 原材料发票上显示的物资名称需与投标人提供的主要原材料采购清单上主要原材料名称一致,所有属于表面活性剂类的产品如助排剂、起泡剂、驱油用表面活性剂、降阻剂、降粘剂等均需提供具体成分名称,只写表面活性剂、阳离子、阴离子等视为无效发票;以*烯酰胺聚合物为主要原材料的品种需写明*烯腈、*烯酰胺、聚*烯酰胺等,只写聚合物、阳离子、阳离子等视为无效发票。

3.1.10 提供生产标的物所需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及相应的购置发票,设备购置发票日期必须距离标书售卖截止日6个月以上。

3.1.11 提供投标人生产的标的物在油气田开采过程中直接用户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对应的销售发票。

3.1.12 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前12个月内工业用电缴费发票清单及复印件。

3.1.13 投标商签署《供应商投标承诺书》(见附件3)。

3.1.14 提供开标前两年年内投标产品由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包内有多个品种,需要50%品种的质检报告。

3.1.15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中国石化供应过油田化学剂的企业,必须已经完成法人信用认证、产品质量评价(已有评价标准)及已开通易物流业务(取得的相关证书在有效期内)。

3.1.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不同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将被否决。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1月6日 14:00至2023年1月19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1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1日 09:3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U盘)。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周茂芸

电 话:

023-*

电 子 邮 件:

*@*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邓小艳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deng_xy.*@*inopec.com

中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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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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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月16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委托,对(重招)2023年油田化学剂非标物资框架集中公开招标-水溶性暂堵剂(江汉油田)所需水溶性暂堵剂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1017-179-B1

2.项目内容:(重招)2023年油田化学剂非标物资框架集中公开招标-水溶性暂堵剂(江汉油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压裂用暂堵剂\水溶性暂堵剂 溶液类 Q/SH1020 2187

130.00


包1-江汉油田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3.1.7 投标人需提供在环保局备案审批过的环评报告,环保报告上的生产厂所在 (略) 注册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供生产厂所属证明,投标人必须对生产厂拥有100%控股权,不接受委托加工企业投标(中国石 (略) 所除外)。

3.1.8 投标人需提供标书售卖截止期两年内生产体系内所有物资主要原材料采购增值税发票,每个品种3张,3张发票的开票日期不允许是同一月份。

3.1.9 原材料发票上显示的物资名称需与投标人提供的主要原材料采购清单上主要原材料名称一致,所有属于表面活性剂类的产品如助排剂、起泡剂、驱油用表面活性剂、降阻剂、降粘剂等均需提供具体成分名称,只写表面活性剂、阳离子、阴离子等视为无效发票;以*烯酰胺聚合物为主要原材料的品种需写明*烯腈、*烯酰胺、聚*烯酰胺等,只写聚合物、阳离子、阳离子等视为无效发票。

3.1.10 提供生产标的物所需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及相应的购置发票,设备购置发票日期必须距离标书售卖截止日6个月以上。

3.1.11 提供投标人生产的标的物在油气田开采过程中直接用户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对应的销售发票。

3.1.12 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前12个月内工业用电缴费发票清单及复印件。

3.1.13 投标商签署《供应商投标承诺书》(见附件3)。

3.1.14 提供开标前两年年内投标产品由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包内有多个品种,需要50%品种的质检报告。

3.1.15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中国石化供应过油田化学剂的企业,必须已经完成法人信用认证、产品质量评价(已有评价标准)及已开通易物流业务(取得的相关证书在有效期内)。

3.1.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不同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将被否决。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1月6日 14:00至2023年1月19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1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1日 09:3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U盘)。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周茂芸

电 话:

023-*

电 子 邮 件:

*@*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邓小艳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deng_xy.*@*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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