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琅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琅岐龙鼓度假村望江楼酒店招商的标前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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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琅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琅岐龙鼓度假村望江楼酒店招商的标前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琅岐龙鼓度假村望江楼酒店招商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琅岐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1月29日20:45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9日更正日期2023年01月2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韦楠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 (略) 琅岐 (略)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采燕*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晨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韦楠059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C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琅岐龙鼓度假村望江楼酒店招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项下“3、景区望江楼酒店基本情况”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200万元,装修进度达到50%退还100万元,装修进度达到75%退还100万元。”更正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00万元,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酒店大堂、餐饮、会务功能区施工并具备使用功能退还100万元,装修完成退还200万元。”。同步更正“第四章合同格式”中相应部分内容。

2、将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项下“3、景区望江楼酒店基本情况”中“租赁期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41年5月31日止。中标人应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二次装修,确保2023年6月1日能够对外运营。若因采购人原因导致中标人于2022年6月1日无法对外运营,合同期限相应顺延。免租期另行协商。”更正为“租赁期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41年5月31日止。中标人应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室内软装、厨房、智能化施工,其中大堂、餐饮与会务功能区应在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并具备使用功能,确保2023年6月1日能够整体对外运营。若因采购人原因导致中标人于2022年6月1日无法对外运营,合同期限相应顺延,免租期另行协商。”。同步更正“第四章合同格式”中相应部分内容。

3、新增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17、租赁场所内现有住宿、餐饮、会务功能区,必须以住宿、餐饮、会务形式对外运营,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功能区用途,如需调整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出具加盖采购人法定公章的书面同意书)方可实施。装修过程中,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擅自改变功能区用途,装修保证金未退还部分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归采购人所有,同时无条件解除合同。住宿、餐饮、会务功能区详见附件。”同步新增“第四章合同格式”中相应部分内容。

4、补充附件《平面图》。

5、开标时间由“2023年2月10日14点30分”变更为“2023年2月14日 10点 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琅岐 (略)      

地址:/        

联系方式:林采燕*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晨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联系方式:陈韦楠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韦楠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琅岐龙鼓度假村望江楼酒店招商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琅岐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1月29日20:45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9日更正日期2023年01月2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韦楠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 (略) 琅岐 (略)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采燕*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晨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韦楠059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C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琅岐龙鼓度假村望江楼酒店招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项下“3、景区望江楼酒店基本情况”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200万元,装修进度达到50%退还100万元,装修进度达到75%退还100万元。”更正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00万元,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酒店大堂、餐饮、会务功能区施工并具备使用功能退还100万元,装修完成退还200万元。”。同步更正“第四章合同格式”中相应部分内容。

2、将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项下“3、景区望江楼酒店基本情况”中“租赁期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41年5月31日止。中标人应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二次装修,确保2023年6月1日能够对外运营。若因采购人原因导致中标人于2022年6月1日无法对外运营,合同期限相应顺延。免租期另行协商。”更正为“租赁期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41年5月31日止。中标人应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室内软装、厨房、智能化施工,其中大堂、餐饮与会务功能区应在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并具备使用功能,确保2023年6月1日能够整体对外运营。若因采购人原因导致中标人于2022年6月1日无法对外运营,合同期限相应顺延,免租期另行协商。”。同步更正“第四章合同格式”中相应部分内容。

3、新增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17、租赁场所内现有住宿、餐饮、会务功能区,必须以住宿、餐饮、会务形式对外运营,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功能区用途,如需调整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出具加盖采购人法定公章的书面同意书)方可实施。装修过程中,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擅自改变功能区用途,装修保证金未退还部分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归采购人所有,同时无条件解除合同。住宿、餐饮、会务功能区详见附件。”同步新增“第四章合同格式”中相应部分内容。

4、补充附件《平面图》。

5、开标时间由“2023年2月10日14点30分”变更为“2023年2月14日 10点 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琅岐 (略)      

地址:/        

联系方式:林采燕*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晨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联系方式:陈韦楠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韦楠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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