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福建瑞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化学品资源综合利用环保建设项目(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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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福建瑞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化学品资源综合利用环保建设项目(变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1

福建 (略) 化学品资源综合利用环保建设项目(变更)

(略)

福建 (略)

(略) (略)

项 (略) 龙安工业区,占地面积45177平方米。项目建设规模为回收处理NMP(N-*基吡咯烷酮)废液30万吨/年、其他废有机溶剂1万吨/年。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回收处理NMP(N-*基吡咯烷酮)废液12万吨/年,二期建设规模为回收处理NMP(N-*基吡咯烷酮)废液18万吨/年,三期建设规模为回收处理废有机溶剂1万吨/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溶剂回收车间3座(其中废有机溶剂处理装置5套),配套的公辅、环保工程包括液体储罐、仓库、危险废物接收操作间、分析化验室、污水处理站、办公楼、公用工程车间、循环水站、空压站、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池、应急事故池、废气处理设施、焚烧炉及固体废物暂存间等。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40万元。

(一)主要环境问题

1.水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废有机溶剂再生处理过程中排放的工艺废水、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定期排放的废水以及公辅设施排水等。

2.大气环境:项目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非*烷总烃、危废焚烧车间排放的废气以及厂内污水站排放的废气。

3.声环境: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精滤残液、精馏残液、废活性炭、废机油、炉渣、飞灰和污泥等。

5.环境风险:突发环境风险的途径为生产装置与储运设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腐蚀事故和污染事故等产生的伴生、次生危害。

(二)拟采取的措施

1.水环境: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入店下污水处理厂(东岐)处理。

2.大气环境:有机溶剂再生生产线产生的非*烷总烃采取“二级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危废焚烧车间焚烧烟气采用“SNCR+急冷+水洗+碱洗”处理达标后排放。

3.声环境:采用优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应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处置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园区应急预案的衔接,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项目应急事故池容积不小于1500立方米。

建设单位于2021年12月16 (略) 政府(http://**)网站进行了网络第一次公示,2022年1月15日~1月28日开展本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于2022年1月19日和1月25日在闽东日报对征求意见稿信息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同时在项目现场周边张贴公示。以上信息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_*.htm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2023年1月29日-2022年2月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传真:0593-*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邮 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1

福建 (略) 化学品资源综合利用环保建设项目(变更)

(略)

福建 (略)

(略) (略)

项 (略) 龙安工业区,占地面积45177平方米。项目建设规模为回收处理NMP(N-*基吡咯烷酮)废液30万吨/年、其他废有机溶剂1万吨/年。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回收处理NMP(N-*基吡咯烷酮)废液12万吨/年,二期建设规模为回收处理NMP(N-*基吡咯烷酮)废液18万吨/年,三期建设规模为回收处理废有机溶剂1万吨/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溶剂回收车间3座(其中废有机溶剂处理装置5套),配套的公辅、环保工程包括液体储罐、仓库、危险废物接收操作间、分析化验室、污水处理站、办公楼、公用工程车间、循环水站、空压站、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池、应急事故池、废气处理设施、焚烧炉及固体废物暂存间等。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40万元。

(一)主要环境问题

1.水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废有机溶剂再生处理过程中排放的工艺废水、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定期排放的废水以及公辅设施排水等。

2.大气环境:项目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非*烷总烃、危废焚烧车间排放的废气以及厂内污水站排放的废气。

3.声环境: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精滤残液、精馏残液、废活性炭、废机油、炉渣、飞灰和污泥等。

5.环境风险:突发环境风险的途径为生产装置与储运设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腐蚀事故和污染事故等产生的伴生、次生危害。

(二)拟采取的措施

1.水环境: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入店下污水处理厂(东岐)处理。

2.大气环境:有机溶剂再生生产线产生的非*烷总烃采取“二级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危废焚烧车间焚烧烟气采用“SNCR+急冷+水洗+碱洗”处理达标后排放。

3.声环境:采用优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应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处置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园区应急预案的衔接,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项目应急事故池容积不小于1500立方米。

建设单位于2021年12月16 (略) 政府(http://**)网站进行了网络第一次公示,2022年1月15日~1月28日开展本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于2022年1月19日和1月25日在闽东日报对征求意见稿信息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同时在项目现场周边张贴公示。以上信息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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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_*.htm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2023年1月29日-2022年2月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传真:0593-*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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