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职业学院多媒体教室改造、会计虚拟仿真实训系统项目澄清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永城职业学院多媒体教室改造、会计虚拟仿真实训系统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商财采磋-2022-190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多媒体教室改造、会计虚拟仿真实训系统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01月30日、《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1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1月29日 - 2023年02月13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3年0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82页4、具体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的4.3本项目评审得分总分为100分,报价占60 分,其它综合因素占40 分。评审总得分=F1 +F2 +……+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在计算评审得分过程中小数点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4.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60%×100
变更为
与具体综合因素分的打分明细有不一致,现澄清如下:
4、具体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的4.3本项目评审得分总分为100分,报价占40分,其它综合因素占60分。评审总得分=F1 +F2 +……+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在计算评审得分过程中小数点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4.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40%×100
5、更正日期:2023年01月30日09时3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 (略) 多媒体教室改造、会计虚拟仿真实训系统项目(磋商编号:商政采【2023】003号)的“澄清公告”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单位均具有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学府路002号
联系人:倪老师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0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037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商财采磋-2022-190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多媒体教室改造、会计虚拟仿真实训系统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01月30日、《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1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1月29日 - 2023年02月13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3年0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82页4、具体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的4.3本项目评审得分总分为100分,报价占60 分,其它综合因素占40 分。评审总得分=F1 +F2 +……+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在计算评审得分过程中小数点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4.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60%×100
变更为
与具体综合因素分的打分明细有不一致,现澄清如下:
4、具体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的4.3本项目评审得分总分为100分,报价占40分,其它综合因素占60分。评审总得分=F1 +F2 +……+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在计算评审得分过程中小数点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4.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40%×100
5、更正日期:2023年01月30日09时3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 (略) 多媒体教室改造、会计虚拟仿真实训系统项目(磋商编号:商政采【2023】003号)的“澄清公告”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单位均具有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学府路002号
联系人:倪老师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0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0370-*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