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一期施工招标答疑补遗公告
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一期施工招标答疑补遗公告
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一期施工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一期施工项目质疑做如下答复:
质疑1:第二章3.2第24(7)条(第21页)中建议将“非招标人原因”改为“承包人原因”。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2:第二章3.2第24(3)条(第20页)中建议删除“边坡存在垮塌危险需要采取支护开挖卸载等”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3:第二章3.2第24(3)条(第20页)中建议删除“非招标人”。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4:第二章3.2第24(2)条(第20页)中建议将“装饰、宣传”更改为“为承包人所用的装饰和宣传”。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5:第二章3.2第15.2条(第14页)中请明确工程量增减内容所包含的所有原因。
答: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质疑6:专用合同条款11.1.2(1)①②条中建议将算数平均改为加权平均。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7:专用合同条款11.1.2条中可调差材料建议加入砂浆、预制砼构件、铜材。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8:专用合同条款10.4.1.3(1)条中,执行的单价是否和《投标须知》中《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10期一致?
答:按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单价执行。
质疑9:专用合同条款10.4.1.3条中请明确含认质核价的设备和材料的计算公式。
答:认质核价的设备和材料由承包人申报、监理人会同跟审单位、 (略) 场行情认质核价确定。
质疑10:第二章3.2第23(1)条(第20页)请明确监理人给予明确回复的时间节点,若超出节点时间默认为监理人同意。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11:第二章3.2第19(3)条(第17页)中:“为实施本项目图纸范围内实体结构工程涉及的绿化迁移工程和综合管线迁建工程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建议改为“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12:3第二章3.2第19(1)条(第17页)中:“超出投标人资质范围的部分由招标人另行组织实施”,投标人对既有现状保护措施和后续配合相关单位的措施费是否单独计取?
答:措施费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中第15条执行。
质疑13:第二章3.2第15.2(6)条(第15页)可否改为:“本工程施工涉及对居民区及其他既有区域形成影响的,投标方全力配合招标方协调、规划道路通行相关方案并实施,对于无法协调导致产生额外占地赔偿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14:1、第二章3.2第15.2(1)条(第14页)中:“投标人自认为需要增加的技术措施费”是以总价包干还是对应单独项单列工程量及单价?
答:以“项”为单位列入总价费用。
质疑15:招标文件要求:“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 (略)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注册过的金融机构吗?
答: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是指满足《 (略) 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保函工作的通知》(渝公管发[2022]25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金融机构。
质疑16:本项目架空部分为地下部分道路,根据本项目特征,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中的建筑架空是否指“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中包含“地下隧道”或“地下道路”字样的业绩。
答:是,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质疑17:房屋建筑工程中含有满足招标 (略) 政道路、隧道工程的项目是否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答:不满足。
质疑1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本项目业绩的工 (略) 道路。请问:市政道路工程的机电、装修工程是否满足?
答:不满足。
质疑19: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本项目业绩的工 (略) 道路。请问:地铁、铁路、轨道交通项目的相关业绩是否满足?
答:不满足。
质疑20: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部分技术方案要求涉及本项目下穿渝澳大道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有误?
答:此条已做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文件。
质疑21:本项目是否需要为业主、咨询、监理免等提供办公及居住场所,若需要请明确相关标准及数量?
答:本项目不需要为业主、咨询、监理等提供办公及居住场所,由各参建单位自行承担。
质疑22:招标文件3.2投标报价19.综合管线的保护(1)招标人已提供工程地质和综合管线资料,投标人应结合现场情况对其准确性进行复核,对复核结果负责。进场前,投标人应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综合管线进行探测,探测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纳入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报价中,包干使用。
请招标人提供地下综合管线图纸。
答:本项目已探测出的地下综合管线已做迁移。
质疑23:招标文件3.2投标报价16.现场条件及环境(14)施工过程中出现局部、少量施工用地因征拆滞后而受影响,投标人不得因此拖延进场施工,并需充分利用已提供的工作面,做好施工组织安排,积极支持配合本项目征拆工作,与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请明确征拆费用由谁承担,若由投标人承担,请提供征拆数量表。
请提供征拆及场地移交时间计划表。
答:本项目施工红线范围内的征拆工作已完成。
质疑24:招标文件3.2投标报价16.现场条件及环境(13)项目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投标人负责施工场地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必要时采取监测、评估等手段。保护方案须征得产权单位的同意,若保护方案需进行评估评审,涉及相关的评估评审费用、对施工的影响所增加的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若因保护不力引起增加的费用或产生的协调、补偿及赔偿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明确对其老旧建筑物影响较大的保护方案中采取相关措施费用由谁承担。
答:因保护发生的相关实体工程费用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 10.4.1 项〔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执行。
质疑25:本项目地下架空结构与拟建地块地下室之间的回填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包含,具体以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疑26:鹞子丘一路、二路、三路、五路地下架空结构与两侧拟建地块地下室是否相通?烦请提供架空结构与拟建地块交界处大样。
答:鹞子丘一路、二路、三路、五路地下架空结构与两侧拟建地块地下室联通。与周边地块相交的相关施工图部分,本次设计已结合地下空间方案进行预留预控,施工图中已考虑开孔暗梁等设计,详见本项目设计施工图。
质疑27:考虑鹞子丘一路两侧均为拟建地块,在该道路完成并具备通车条件后,是否先开放社会交通?或者是第一阶段全部完成后统一开放。
答:因本项目周边为在建地块,沿线地块同时开发施工;施工过程中应考虑周边地块施工车辆出入及周边社会车辆必要的出行需求。
质疑28:请明确本项目智慧工地建设等级。
答:本项目智慧工地建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414号)的相关基本要求建设。
质疑29:是否指定计划开工日期,便于进度计划的编制。
答: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2月底。
质疑30:本工程是否严格按照招标附件《03.鹞子丘片区路网一期施工建设时序安排》中要求进行阶段划分,是否工期要求一阶段315天需完成竣工备案,二阶段255天完成竣工备案。
答:该建设时序仅供投标人参考,承包人进场后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但一阶段工期和总工期不得超过时序安排要求。一阶段完工后无需竣工备案。
质疑31:因本项目存在与周边开发地块、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二期交叉施工,能否提供周边开发地块、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二期的工程范围及开始、结束时间。
答:周边开发地块和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二期的规划平面图随本项目补遗文件发布。该项目周边开发地块已进入实施阶段,路网二期计划今年内开工建设,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质疑32:(招标文件144页)专用合同条件 21.5.6-(7)条工程材料及设备约定:非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采取相应的抢工、赶工措施,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取;为保证工程按时完工需采取的相关赶工措施或夜间施工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已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疑问与建议:“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原因、第三人原因等导致的延误,该类延误属于承包人不能预见的情况,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抢工费不合理,建议上述条款修改为“承包人造成的延误,承包人应采取相应的抢工、赶工措施,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取;为保证工程按时完工需采取的相关赶工措施或夜间施工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已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33:(招标文件143页)专用条款第21.5.5条短尾约定,“承包人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涉河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应按以上(1)~(8)条的要求结合自身 (略) 相关规定,考虑不低于以上标准的此类工作。如政府主管部门对程序和手段提出新的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承包人为完成第21.5.5条全部内容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测算,已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疑问与建议:“如政府主管部门对程序和手段提出新的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承包人也要为政府部门提出的新的要求执行并承担费用,不合理,环境保护相关费用本身应当由发包人承担,出现新的要求将涉及的新增费用,该部分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不合理,建议修改为“如政府主管部门对程序和手段提出新的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34:(招标文件134页)专用合同条件16.2.2-(4)条,承包人违约的责任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或合同要求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退还已支付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的工程款,并按照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相应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疑问及建议:上述条款导致质量违约金无上限,对承包人来说负担太重,建议修改为“每一处质量违约金处1000元/处,累计上限不超过合同额3%”。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35:2.(招标文件119页、139页)专用合同条件3.7条约定: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之前,履约担保期限为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至业主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专用合同条件21.3条约定: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时间为中标通知书送达拟中标人之日起 15 工作日内,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疑问及建议:①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在合同签订之前提交对承包人来说具备操作难度,履约担保需要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提交,更有利于银行审批保函,建议将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时间改为“总包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②履约担保期限为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至业主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不合理,履约担保所担保的是承包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行为,项目竣工备案之后,即进入到缺陷责任期由扣留的质保金作为维保担保,上述约定导致竣工合格之后到业主签发接受证书之日之间的时间段内,存在重合的两笔担保,建议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修改为“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36:疑问:项目是否已经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答:该项目前期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
质疑37:本项目门槛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规模要求“ (略) 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含建筑架空),若投标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须再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请问“建筑架空”如何定义,另外提供的1个建筑架空业绩有无规模要求。
答:本项目建筑架空是指地下结构工程,包含地下隧道或地下道路,另外提供的1个建筑架空业绩无规模要求。
质疑38:若我投标人投标报价未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85%,“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是否不填写任何内容或填写“/”,并在需要签字或盖章的位置签字或盖章。
答:投标人投标报价未低于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可不填写内容或填写“/”,但须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质疑39: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均可填写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可以。
质疑40:红名单中的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函”中需填写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原金额填写,还是按照减半后实际缴纳金额填写。
答:按照实际缴纳金额填写。
质疑4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投标人人员养老保险证明,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以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 (略) 属地购买社保也应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
答:投标人可以提供以投 (略) 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相关证明材料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42:(招标文件123页)根据渝建管〔2022〕238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二、严格实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
本工程合同约定不支付预付款,但由于本项目体量较大、工期较紧,在施工准备及前期阶段需使用大量材料及资金,为更有利于本项目实施,建议本项目按渝建管〔2022〕238号文要求约定一定比例的预付款,并请招标人明确预付款比例。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43:(招标文件134页)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中约定:“(4)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或合同要求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退还已支付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的工程款,并按照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相应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根据《 (略) 关于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第六条第四点:关于违约金数额问题。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判断标准应结合行业利润率确定。建设工程行业的利润率一般在3%左右,实践中,在计算或调整违约金数额时,要考虑建筑行业是微利行业的特点,尽量避免承包人因承担过高违约金导致倒贴钱现象发生。故建议将专用合同条款16.2.2(4) 建议修改为:“(4)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或合同要求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退还已支付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的工程款,并按照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相应合同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44:(招标文件123页)根据渝建管〔2022〕238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二、严格实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45:(招标文件60页)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中建议签约合同价进行价税分离,分别列明含税价、不含税价、税金。根据《印花税法》第五条:“应税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且根据税务局要求,合同列明价税分离金额,方可按照不含税价进行印花税缴纳;否则按照含税价进行印花税缴纳,将对双方产生不必要的税负。
答:合同中已分别列明含税金额和增值税,详见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
质疑46:质疑一: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公司类似业绩要求“ (略) 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含建筑架空),若投标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须再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请问我司 (略) 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中包含桥梁工程)是否满足要求?
质疑二: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公司类似业绩要求“ (略) 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含建筑架空),若投标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须再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请问要求的建筑架空业 (略) 道路工程中的桥梁工程业绩?
答:1、不满足;
2、不可以。
质疑47:质疑一: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公司类似业绩要求“ (略) 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含建筑架空),若投标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须再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请问我司 (略) 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中包含桥梁工程)是否满足要求?
质疑二: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公司类似业绩要求“ (略) 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含建筑架空),若投标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须再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请问要求的建筑架空业 (略) 道路工程中的桥梁工程业绩?
答:同质疑46。
质疑48:请问资信标投标函及资格审查部分格式是以发布的pdf招标文件正文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还是以CQZF文件导出来的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正文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49:投标函附录中关于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按照投标人须知填写还是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答:均可。
质疑50:问题1:企业业绩要求中“ (略) 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含建筑架空),若投标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须再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请问如何定义建筑架空? (略) 道路业绩中下穿隧道或上跨桥梁是否满足要求?若合同内容无建筑架空等字眼但实际业绩有建筑架空是否满足要求?需要提供何种材料证明含建筑架空?
问题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中“ (略) 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含建筑架空),若投标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须再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若我司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是否要求两个业绩为同一项目经理?
答:1、本项目建筑架空是指地下结构工程,包含地下隧道或地下道路。若合同内容无建筑架空等字眼但实际业绩有建筑架空,提供建筑架空相关证明材料则满足要求。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
2、若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要求两个业绩须为同一项目经理。
质疑51:我司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页截图数据等级未达到C级及以上,我司需要供县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为本项目出具的证明材料能否造假?该证明材料上是否需要写明县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供招标人核对?
答:证明材料不能造假,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不能弄虚作假,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该证明材料可写明联系方式,但不作为证明材料是否有效的要求。
质疑52:经过我单位的认真筛选,2个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且数据等级达到C级及以上,目前在四库一平台中,“合同登记信息”版块明确了“建筑架空”的单位仅仅7家。这种吃相过于难看了吧。操作成这样,控标控的这么明显,把我们投标人当成傻逼了吗?以为我们不会做数据筛选吗?你为啥不干脆直接发包呢?还用“建筑架空”这种要求限制单位投标,你们是真的一点都不怕出事吗?我倒要看看谁这么大的本事!!!
答:本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69亿元,建 (略) 道路以外,还包括2层地下建筑架空结构,分别为预留地下车行通道和人行通道,该业绩要求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不存在控标的情况。投标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的,可再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并非要求必须2亿元及以上含建 (略) 道路工程业绩才满足要求,该业绩要求具备竞争性。
质疑53:本次要求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均为“城市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含建筑架空)”。根据本次发出的图纸信息,这里的“建筑架空”是 (略) 道路中的“车型下穿隧道”或者“人行下穿道”?是否投标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中包含“车行下穿隧道”或者“人行下穿道”,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截图中能体现“车行下穿隧道”或者“人行下穿道”等信息,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本项目建筑架空是指地下结构工程,包含地下隧道或地下道路。资格业绩须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54:招标文件3.2业绩规模要求: (略) 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含建筑架空),若投标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须再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请问建筑架空是指什么?立交桥是否属于建筑架空
答:本项目建筑架空是指地下结构工程,包含地下隧道或地下道路。立交桥不属于建筑架空。
质疑55:业绩要求 (略) 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含建筑架空),若投标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须再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建筑架空如何定义?是合同含建筑架空字眼吗?还有道路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另外提供的建筑架空业绩可以不是道路吗?
答:本项目建筑架空是指地下结构工程,包含地下隧道或地下道路。另外提供的建筑架空业绩可以是地下结构工程,包含地下隧道或地下道路。
质疑56:业绩要求 (略) 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含建筑架空),若投标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须再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建筑架空如何定义?是合同含建筑架空字眼吗?还有道路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另外提供的建筑架空业绩可以不是道路吗?
答:同质疑55。
招标人:重庆观音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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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一期施工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一期施工项目质疑做如下答复:
质疑1:第二章3.2第24(7)条(第21页)中建议将“非招标人原因”改为“承包人原因”。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2:第二章3.2第24(3)条(第20页)中建议删除“边坡存在垮塌危险需要采取支护开挖卸载等”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3:第二章3.2第24(3)条(第20页)中建议删除“非招标人”。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4:第二章3.2第24(2)条(第20页)中建议将“装饰、宣传”更改为“为承包人所用的装饰和宣传”。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5:第二章3.2第15.2条(第14页)中请明确工程量增减内容所包含的所有原因。
答: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质疑6:专用合同条款11.1.2(1)①②条中建议将算数平均改为加权平均。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7:专用合同条款11.1.2条中可调差材料建议加入砂浆、预制砼构件、铜材。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8:专用合同条款10.4.1.3(1)条中,执行的单价是否和《投标须知》中《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10期一致?
答:按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单价执行。
质疑9:专用合同条款10.4.1.3条中请明确含认质核价的设备和材料的计算公式。
答:认质核价的设备和材料由承包人申报、监理人会同跟审单位、 (略) 场行情认质核价确定。
质疑10:第二章3.2第23(1)条(第20页)请明确监理人给予明确回复的时间节点,若超出节点时间默认为监理人同意。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11:第二章3.2第19(3)条(第17页)中:“为实施本项目图纸范围内实体结构工程涉及的绿化迁移工程和综合管线迁建工程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建议改为“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12:3第二章3.2第19(1)条(第17页)中:“超出投标人资质范围的部分由招标人另行组织实施”,投标人对既有现状保护措施和后续配合相关单位的措施费是否单独计取?
答:措施费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中第15条执行。
质疑13:第二章3.2第15.2(6)条(第15页)可否改为:“本工程施工涉及对居民区及其他既有区域形成影响的,投标方全力配合招标方协调、规划道路通行相关方案并实施,对于无法协调导致产生额外占地赔偿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14:1、第二章3.2第15.2(1)条(第14页)中:“投标人自认为需要增加的技术措施费”是以总价包干还是对应单独项单列工程量及单价?
答:以“项”为单位列入总价费用。
质疑15:招标文件要求:“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 (略)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注册过的金融机构吗?
答: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是指满足《 (略) 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保函工作的通知》(渝公管发[2022]25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金融机构。
质疑16:本项目架空部分为地下部分道路,根据本项目特征,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中的建筑架空是否指“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中包含“地下隧道”或“地下道路”字样的业绩。
答:是,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质疑17:房屋建筑工程中含有满足招标 (略) 政道路、隧道工程的项目是否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答:不满足。
质疑1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本项目业绩的工 (略) 道路。请问:市政道路工程的机电、装修工程是否满足?
答:不满足。
质疑19: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本项目业绩的工 (略) 道路。请问:地铁、铁路、轨道交通项目的相关业绩是否满足?
答:不满足。
质疑20: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部分技术方案要求涉及本项目下穿渝澳大道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有误?
答:此条已做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文件。
质疑21:本项目是否需要为业主、咨询、监理免等提供办公及居住场所,若需要请明确相关标准及数量?
答:本项目不需要为业主、咨询、监理等提供办公及居住场所,由各参建单位自行承担。
质疑22:招标文件3.2投标报价19.综合管线的保护(1)招标人已提供工程地质和综合管线资料,投标人应结合现场情况对其准确性进行复核,对复核结果负责。进场前,投标人应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综合管线进行探测,探测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纳入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报价中,包干使用。
请招标人提供地下综合管线图纸。
答:本项目已探测出的地下综合管线已做迁移。
质疑23:招标文件3.2投标报价16.现场条件及环境(14)施工过程中出现局部、少量施工用地因征拆滞后而受影响,投标人不得因此拖延进场施工,并需充分利用已提供的工作面,做好施工组织安排,积极支持配合本项目征拆工作,与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请明确征拆费用由谁承担,若由投标人承担,请提供征拆数量表。
请提供征拆及场地移交时间计划表。
答:本项目施工红线范围内的征拆工作已完成。
质疑24:招标文件3.2投标报价16.现场条件及环境(13)项目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投标人负责施工场地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必要时采取监测、评估等手段。保护方案须征得产权单位的同意,若保护方案需进行评估评审,涉及相关的评估评审费用、对施工的影响所增加的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若因保护不力引起增加的费用或产生的协调、补偿及赔偿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明确对其老旧建筑物影响较大的保护方案中采取相关措施费用由谁承担。
答:因保护发生的相关实体工程费用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 10.4.1 项〔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执行。
质疑25:本项目地下架空结构与拟建地块地下室之间的回填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包含,具体以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疑26:鹞子丘一路、二路、三路、五路地下架空结构与两侧拟建地块地下室是否相通?烦请提供架空结构与拟建地块交界处大样。
答:鹞子丘一路、二路、三路、五路地下架空结构与两侧拟建地块地下室联通。与周边地块相交的相关施工图部分,本次设计已结合地下空间方案进行预留预控,施工图中已考虑开孔暗梁等设计,详见本项目设计施工图。
质疑27:考虑鹞子丘一路两侧均为拟建地块,在该道路完成并具备通车条件后,是否先开放社会交通?或者是第一阶段全部完成后统一开放。
答:因本项目周边为在建地块,沿线地块同时开发施工;施工过程中应考虑周边地块施工车辆出入及周边社会车辆必要的出行需求。
质疑28:请明确本项目智慧工地建设等级。
答:本项目智慧工地建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414号)的相关基本要求建设。
质疑29:是否指定计划开工日期,便于进度计划的编制。
答: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2月底。
质疑30:本工程是否严格按照招标附件《03.鹞子丘片区路网一期施工建设时序安排》中要求进行阶段划分,是否工期要求一阶段315天需完成竣工备案,二阶段255天完成竣工备案。
答:该建设时序仅供投标人参考,承包人进场后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但一阶段工期和总工期不得超过时序安排要求。一阶段完工后无需竣工备案。
质疑31:因本项目存在与周边开发地块、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二期交叉施工,能否提供周边开发地块、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二期的工程范围及开始、结束时间。
答:周边开发地块和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二期的规划平面图随本项目补遗文件发布。该项目周边开发地块已进入实施阶段,路网二期计划今年内开工建设,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质疑32:(招标文件144页)专用合同条件 21.5.6-(7)条工程材料及设备约定:非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采取相应的抢工、赶工措施,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取;为保证工程按时完工需采取的相关赶工措施或夜间施工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已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疑问与建议:“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原因、第三人原因等导致的延误,该类延误属于承包人不能预见的情况,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抢工费不合理,建议上述条款修改为“承包人造成的延误,承包人应采取相应的抢工、赶工措施,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取;为保证工程按时完工需采取的相关赶工措施或夜间施工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已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33:(招标文件143页)专用条款第21.5.5条短尾约定,“承包人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涉河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应按以上(1)~(8)条的要求结合自身 (略) 相关规定,考虑不低于以上标准的此类工作。如政府主管部门对程序和手段提出新的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承包人为完成第21.5.5条全部内容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测算,已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疑问与建议:“如政府主管部门对程序和手段提出新的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承包人也要为政府部门提出的新的要求执行并承担费用,不合理,环境保护相关费用本身应当由发包人承担,出现新的要求将涉及的新增费用,该部分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不合理,建议修改为“如政府主管部门对程序和手段提出新的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34:(招标文件134页)专用合同条件16.2.2-(4)条,承包人违约的责任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或合同要求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退还已支付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的工程款,并按照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相应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疑问及建议:上述条款导致质量违约金无上限,对承包人来说负担太重,建议修改为“每一处质量违约金处1000元/处,累计上限不超过合同额3%”。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35:2.(招标文件119页、139页)专用合同条件3.7条约定: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之前,履约担保期限为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至业主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专用合同条件21.3条约定: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时间为中标通知书送达拟中标人之日起 15 工作日内,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疑问及建议:①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在合同签订之前提交对承包人来说具备操作难度,履约担保需要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提交,更有利于银行审批保函,建议将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时间改为“总包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②履约担保期限为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至业主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不合理,履约担保所担保的是承包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行为,项目竣工备案之后,即进入到缺陷责任期由扣留的质保金作为维保担保,上述约定导致竣工合格之后到业主签发接受证书之日之间的时间段内,存在重合的两笔担保,建议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修改为“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36:疑问:项目是否已经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答:该项目前期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
质疑37:本项目门槛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规模要求“ (略) 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含建筑架空),若投标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须再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请问“建筑架空”如何定义,另外提供的1个建筑架空业绩有无规模要求。
答:本项目建筑架空是指地下结构工程,包含地下隧道或地下道路,另外提供的1个建筑架空业绩无规模要求。
质疑38:若我投标人投标报价未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85%,“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是否不填写任何内容或填写“/”,并在需要签字或盖章的位置签字或盖章。
答:投标人投标报价未低于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可不填写内容或填写“/”,但须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质疑39: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均可填写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可以。
质疑40:红名单中的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函”中需填写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原金额填写,还是按照减半后实际缴纳金额填写。
答:按照实际缴纳金额填写。
质疑4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投标人人员养老保险证明,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以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 (略) 属地购买社保也应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
答:投标人可以提供以投 (略) 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相关证明材料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42:(招标文件123页)根据渝建管〔2022〕238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二、严格实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
本工程合同约定不支付预付款,但由于本项目体量较大、工期较紧,在施工准备及前期阶段需使用大量材料及资金,为更有利于本项目实施,建议本项目按渝建管〔2022〕238号文要求约定一定比例的预付款,并请招标人明确预付款比例。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43:(招标文件134页)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中约定:“(4)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或合同要求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退还已支付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的工程款,并按照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相应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根据《 (略) 关于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第六条第四点:关于违约金数额问题。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判断标准应结合行业利润率确定。建设工程行业的利润率一般在3%左右,实践中,在计算或调整违约金数额时,要考虑建筑行业是微利行业的特点,尽量避免承包人因承担过高违约金导致倒贴钱现象发生。故建议将专用合同条款16.2.2(4) 建议修改为:“(4)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或合同要求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退还已支付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的工程款,并按照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相应合同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44:(招标文件123页)根据渝建管〔2022〕238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二、严格实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
答:此条不做调整。
质疑45:(招标文件60页)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中建议签约合同价进行价税分离,分别列明含税价、不含税价、税金。根据《印花税法》第五条:“应税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且根据税务局要求,合同列明价税分离金额,方可按照不含税价进行印花税缴纳;否则按照含税价进行印花税缴纳,将对双方产生不必要的税负。
答:合同中已分别列明含税金额和增值税,详见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
质疑46:质疑一: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公司类似业绩要求“ (略) 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含建筑架空),若投标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须再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请问我司 (略) 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中包含桥梁工程)是否满足要求?
质疑二: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公司类似业绩要求“ (略) 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含建筑架空),若投标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须再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请问要求的建筑架空业 (略) 道路工程中的桥梁工程业绩?
答:1、不满足;
2、不可以。
质疑47:质疑一: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公司类似业绩要求“ (略) 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含建筑架空),若投标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须再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请问我司 (略) 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中包含桥梁工程)是否满足要求?
质疑二: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公司类似业绩要求“ (略) 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含建筑架空),若投标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须再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请问要求的建筑架空业 (略) 道路工程中的桥梁工程业绩?
答:同质疑46。
质疑48:请问资信标投标函及资格审查部分格式是以发布的pdf招标文件正文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还是以CQZF文件导出来的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正文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49:投标函附录中关于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按照投标人须知填写还是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答:均可。
质疑50:问题1:企业业绩要求中“ (略) 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含建筑架空),若投标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须再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请问如何定义建筑架空? (略) 道路业绩中下穿隧道或上跨桥梁是否满足要求?若合同内容无建筑架空等字眼但实际业绩有建筑架空是否满足要求?需要提供何种材料证明含建筑架空?
问题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中“ (略) 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含建筑架空),若投标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须再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若我司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是否要求两个业绩为同一项目经理?
答:1、本项目建筑架空是指地下结构工程,包含地下隧道或地下道路。若合同内容无建筑架空等字眼但实际业绩有建筑架空,提供建筑架空相关证明材料则满足要求。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
2、若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要求两个业绩须为同一项目经理。
质疑51:我司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页截图数据等级未达到C级及以上,我司需要供县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为本项目出具的证明材料能否造假?该证明材料上是否需要写明县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供招标人核对?
答:证明材料不能造假,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不能弄虚作假,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该证明材料可写明联系方式,但不作为证明材料是否有效的要求。
质疑52:经过我单位的认真筛选,2个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且数据等级达到C级及以上,目前在四库一平台中,“合同登记信息”版块明确了“建筑架空”的单位仅仅7家。这种吃相过于难看了吧。操作成这样,控标控的这么明显,把我们投标人当成傻逼了吗?以为我们不会做数据筛选吗?你为啥不干脆直接发包呢?还用“建筑架空”这种要求限制单位投标,你们是真的一点都不怕出事吗?我倒要看看谁这么大的本事!!!
答:本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69亿元,建 (略) 道路以外,还包括2层地下建筑架空结构,分别为预留地下车行通道和人行通道,该业绩要求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不存在控标的情况。投标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的,可再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并非要求必须2亿元及以上含建 (略) 道路工程业绩才满足要求,该业绩要求具备竞争性。
质疑53:本次要求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均为“城市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含建筑架空)”。根据本次发出的图纸信息,这里的“建筑架空”是 (略) 道路中的“车型下穿隧道”或者“人行下穿道”?是否投标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中包含“车行下穿隧道”或者“人行下穿道”,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截图中能体现“车行下穿隧道”或者“人行下穿道”等信息,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本项目建筑架空是指地下结构工程,包含地下隧道或地下道路。资格业绩须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54:招标文件3.2业绩规模要求: (略) 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含建筑架空),若投标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须再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请问建筑架空是指什么?立交桥是否属于建筑架空
答:本项目建筑架空是指地下结构工程,包含地下隧道或地下道路。立交桥不属于建筑架空。
质疑55:业绩要求 (略) 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含建筑架空),若投标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须再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建筑架空如何定义?是合同含建筑架空字眼吗?还有道路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另外提供的建筑架空业绩可以不是道路吗?
答:本项目建筑架空是指地下结构工程,包含地下隧道或地下道路。另外提供的建筑架空业绩可以是地下结构工程,包含地下隧道或地下道路。
质疑56:业绩要求 (略) 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含建筑架空),若投标 (略) 道路工程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须再另外提供1个建筑架空业绩。建筑架空如何定义?是合同含建筑架空字眼吗?还有道路业绩中不含建筑架空,另外提供的建筑架空业绩可以不是道路吗?
答:同质疑55。
招标人:重庆观音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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