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万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农村公益事业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1449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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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万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农村公益事业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1449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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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WS-2022-007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农村公益事业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1月 31 日 上午10:30;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延期至:2023年02月14日上午10 :30
2商务部分中的“类似业绩根据投标人 2019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一个业绩得2 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最多得 10分。不提供不得分。根据投标人 2019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一个业绩得2 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最多得 10分。不提供不得分。
3商务部分中的“综合实力1)投标供应商或生产厂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 (2)投标供应商或生产厂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 。(3)投标供应商或生产厂商具有太阳能路灯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得 2分。 注:1)上述证明材料须全部在有效期内(须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 http://** kipResultList)上查询的认证截图作为评审依据);2)提供的授权内容为灯杆或太阳能电池组件或蓄电池或控制器或光源或电池箱的生产厂商具有的认证证书符合本项评分要求(以提供的中小声明函为准);3)证书覆盖范围须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红公章。5)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1)投标供应商或生产厂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 (2)投标供应商或生产厂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 。(3)投标供应商或生产厂商具有太阳能路灯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得 2分。注:1)上述证明材料须全部在有效期内(须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http://** kipResultList)上查询的认证截图作为评审依据);2)提供的授权内容为灯杆或太阳能电池组件或蓄电池或控制器或光源或电池箱的生产厂商具有的认证证书符合本项评分要求(以提供的中小声明函为准);3)证书覆盖范围须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红公章。
4商务部分中的“产品质量保证”投标供应商提供:多晶硅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灯杆、太阳能控制器、锂电池、LED 灯具、防水电池箱,提供所投产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应与履约产品为同一批次。最多得18分,少一项扣3 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18分。)注:1)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主要部件提供检验报告(太阳能电池组件、蓄电池、控制器、光源、防水电池箱、灯杆)的生产日期必须为 2021年01月01日之后。2)检验检测报告中检验产品必须与投标供应商本次所投产品为同一批次。3)检验检测报告中检验产品的生产日期必须为 2021年 01月 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日期时间内,若检验检测报告中未体现生产日期均视为不合格;4)检验(检测)结果须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且结论为合格; 5)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上查询的检验检测报告截图 (http://**)如无法查询,可提供其他证明检验检测报告有效性证明材料;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7)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供应商提供:多晶硅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灯杆、太阳能控制器、锂电池、LED 灯具、防水电池箱,提供所投产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应与履约产品为同一批次。最多得18分,少一项扣3 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18分。)注:1)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主要部件提供检验报告(太阳能电池组件、蓄电池、控制器、光源、防水电池箱、灯杆)的生产日期必须为 2021年01月01日之后。2)检验检测报告中检验产品必须与投标供应商本次所投产品为同一批次。3)检验检测报告中检验产品的生产日期必须为 2021年 01月 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日期时间内,若检验检测报告中未体现生产日期均视为不合格; 4)检验(检测)结果须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且结论为合格; 5)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上查询的检验检测报告截图 (http://**)如无法查询,可提供其他证明检验检测报告有效性证明材料;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更正公告和上传电子版的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现已重新变更。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大十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万晟 (略)

地 址: (略) (略) 大龙大道2号南洲国际御学府1栋2单元7层2号(仅作办公场所使用)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婷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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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WS-2022-007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农村公益事业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1月 31 日 上午10:30;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延期至:2023年02月14日上午10 :30
2商务部分中的“类似业绩根据投标人 2019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一个业绩得2 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最多得 10分。不提供不得分。根据投标人 2019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一个业绩得2 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最多得 10分。不提供不得分。
3商务部分中的“综合实力1)投标供应商或生产厂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 (2)投标供应商或生产厂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 。(3)投标供应商或生产厂商具有太阳能路灯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得 2分。 注:1)上述证明材料须全部在有效期内(须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 http://** kipResultList)上查询的认证截图作为评审依据);2)提供的授权内容为灯杆或太阳能电池组件或蓄电池或控制器或光源或电池箱的生产厂商具有的认证证书符合本项评分要求(以提供的中小声明函为准);3)证书覆盖范围须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红公章。5)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1)投标供应商或生产厂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 (2)投标供应商或生产厂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 。(3)投标供应商或生产厂商具有太阳能路灯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得 2分。注:1)上述证明材料须全部在有效期内(须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http://** kipResultList)上查询的认证截图作为评审依据);2)提供的授权内容为灯杆或太阳能电池组件或蓄电池或控制器或光源或电池箱的生产厂商具有的认证证书符合本项评分要求(以提供的中小声明函为准);3)证书覆盖范围须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红公章。
4商务部分中的“产品质量保证”投标供应商提供:多晶硅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灯杆、太阳能控制器、锂电池、LED 灯具、防水电池箱,提供所投产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应与履约产品为同一批次。最多得18分,少一项扣3 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18分。)注:1)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主要部件提供检验报告(太阳能电池组件、蓄电池、控制器、光源、防水电池箱、灯杆)的生产日期必须为 2021年01月01日之后。2)检验检测报告中检验产品必须与投标供应商本次所投产品为同一批次。3)检验检测报告中检验产品的生产日期必须为 2021年 01月 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日期时间内,若检验检测报告中未体现生产日期均视为不合格;4)检验(检测)结果须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且结论为合格; 5)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上查询的检验检测报告截图 (http://**)如无法查询,可提供其他证明检验检测报告有效性证明材料;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7)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供应商提供:多晶硅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灯杆、太阳能控制器、锂电池、LED 灯具、防水电池箱,提供所投产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应与履约产品为同一批次。最多得18分,少一项扣3 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18分。)注:1)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主要部件提供检验报告(太阳能电池组件、蓄电池、控制器、光源、防水电池箱、灯杆)的生产日期必须为 2021年01月01日之后。2)检验检测报告中检验产品必须与投标供应商本次所投产品为同一批次。3)检验检测报告中检验产品的生产日期必须为 2021年 01月 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日期时间内,若检验检测报告中未体现生产日期均视为不合格; 4)检验(检测)结果须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且结论为合格; 5)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上查询的检验检测报告截图 (http://**)如无法查询,可提供其他证明检验检测报告有效性证明材料;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更正公告和上传电子版的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现已重新变更。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大十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万晟 (略)

地 址: (略) (略) 大龙大道2号南洲国际御学府1栋2单元7层2号(仅作办公场所使用)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婷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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