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协和医院项目投资人暨EPC工程总承包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宜昌市协和医院项目投资人暨EPC工程总承包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项目投资人暨EPC工程总承包第一次澄清与修改公告内容如下:
一、提问及回复:
1、项目总投资15亿元,可否进一步明确建安费等资金组成。
回复:项目总投资15亿元,按招标文件执行。
2、可否提供完整版《投资合作协议》《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
回复:《投资合作协议》核心条件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P55,《投资合作协议》核心条件中,可否明确本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回复:此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P7页,“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担出资义务的各成员累加)取得的各银行在开标日有效的综合授信额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存款余额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可否修改为“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累加)取得的各银行有效综合授信额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存款额度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
回复:此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P208页,可否明确投标报价中建安工程下浮率报价保留几位小数点。
回复:保留两位小数。
6、招标文件P208页,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表,下面的说明“2.未提供详细的服务(工程)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为费率报价,请问是否要提供报价明细,具体指什么。
回复: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已修改,详见本次答疑文件。
7、招标文件P214页,请进一步明确“信用黑名单查询”的具体内容(如“重点监管对象”“失信信息”等)。
回复:招标文件P214页“信用黑名单查询”表格下方备注已明确。
8、可否提供地勘报告作为投标设计和施工参考。
回复:地勘报告在签订合同后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时可自行踏勘现场。
9、可否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建图等文件。
回复:本项目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10、可否提供CAD版初步设计图纸。
回复:本项目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11、社保有5个险种,请问社保证明是否可以只提供养老保险?
回复:社保缴费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担出资义务的各成员累加)取得的各银行在开标日有效的综合授信额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存款余额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能否改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累加)取得的各银行有效综合授信额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存款额度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
回复:此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13、请明确项目是 (略) 为融资主体办理银行贷款?若该项 (略) ,是否由项目资产持有方宜昌 (略) 办理银行贷款?项目公司是否不承担银行贷款的融资和偿还义务?
回复: (略) 不以本项目资产和收益进行融资。
14、 (略) 建设服务费在建设期和支付期内的具体支付方式及时点?
回复:建设期末支付建设期资金成本,支付期内分年等额本金支付。
15、请进一步明确本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签订主体及设计费、工程款支付路径。各款项是否统一支付给联合体牵头人?
回复:签订主体按招标文件执行,款项按合同约定分别支付。
16、请明确本项目申请贷款所需的资本金比例?
回复:此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17、能否按照联合体协议的分工,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担出资义务的成员与业主和招标人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施工义务的成员与业主和招标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回复:此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18、招标文件P55,《投资合作协议》核心条件:“项目合作期限为72个月,其中建设期为:24个月,支付期为48个月。项目建设期30个月,从开工日起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请明确项目建设期是24个月还是30个月?
回复:本项目的建设期为24个月。
19、施工建筑对应的地下位置,是否存在水管、电缆、 (略) 政设施?能否提供相关地质勘探资料?如果存在相关设施,设备的改线或迁移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 (略) 政设施及地质勘探资料在签订合同后提供,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执行。
20、项目四周是否存在可供施工 (略) 政道路?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1、依据专用条款可调价材料范围为钢材、水泥、砂石、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砖(砌块)、水稳料、路面沥青混凝土,可调价材料可否增加电线电缆、铜材、铝材等材料。
回复:此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22、设计费全费用总和单价控制价为113元/平方米,此单价是否不可竞争,如是,是否仅填报单价即可,填写整数还是需要精确到小数点几位数。
回复: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中第十条中的①设计费报价要求已明确:设计费采用固定单价报价,全费用综合单价为113元/平方米;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设计费报价”中必须按此固定价格报价,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3、本项目除报价外还需提供详细的服务(工程)报价明细,请提供。
回复: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已修改,详见答疑文件。
24、招标文件P195页,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表格中“约定内容”一栏是否有具体内容要求(如姓名、身份证号等)。如有,请明确。
回复: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已修改,详见答疑文件。
25、请明确,投标单位 (略) 社保是否有效?
回复:社保缴费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26、投标文件格式无对应相关获奖信息附件放置位置,其扫描件如何放置?
回复: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未设置的格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行添加。
二、本项目前期概念方案相关资料已随答疑文件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部分条款已修改,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 (略)
联系地址: (略) 港窑路39-6号
联系人:柯晓鹤
联系电话:0717-*
代理机构:湖北 (略)
联系地址: (略) 沿江大道特168号-6-1716
联系人:吴翠丽
联系电话:0717-*
日 期:2023年1月30日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项目投资人暨EPC工程总承包第一次澄清与修改公告内容如下:
一、提问及回复:
1、项目总投资15亿元,可否进一步明确建安费等资金组成。
回复:项目总投资15亿元,按招标文件执行。
2、可否提供完整版《投资合作协议》《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
回复:《投资合作协议》核心条件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P55,《投资合作协议》核心条件中,可否明确本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回复:此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P7页,“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担出资义务的各成员累加)取得的各银行在开标日有效的综合授信额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存款余额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可否修改为“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累加)取得的各银行有效综合授信额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存款额度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
回复:此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P208页,可否明确投标报价中建安工程下浮率报价保留几位小数点。
回复:保留两位小数。
6、招标文件P208页,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表,下面的说明“2.未提供详细的服务(工程)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为费率报价,请问是否要提供报价明细,具体指什么。
回复: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已修改,详见本次答疑文件。
7、招标文件P214页,请进一步明确“信用黑名单查询”的具体内容(如“重点监管对象”“失信信息”等)。
回复:招标文件P214页“信用黑名单查询”表格下方备注已明确。
8、可否提供地勘报告作为投标设计和施工参考。
回复:地勘报告在签订合同后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时可自行踏勘现场。
9、可否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建图等文件。
回复:本项目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10、可否提供CAD版初步设计图纸。
回复:本项目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11、社保有5个险种,请问社保证明是否可以只提供养老保险?
回复:社保缴费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担出资义务的各成员累加)取得的各银行在开标日有效的综合授信额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存款余额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能否改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累加)取得的各银行有效综合授信额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存款额度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
回复:此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13、请明确项目是 (略) 为融资主体办理银行贷款?若该项 (略) ,是否由项目资产持有方宜昌 (略) 办理银行贷款?项目公司是否不承担银行贷款的融资和偿还义务?
回复: (略) 不以本项目资产和收益进行融资。
14、 (略) 建设服务费在建设期和支付期内的具体支付方式及时点?
回复:建设期末支付建设期资金成本,支付期内分年等额本金支付。
15、请进一步明确本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签订主体及设计费、工程款支付路径。各款项是否统一支付给联合体牵头人?
回复:签订主体按招标文件执行,款项按合同约定分别支付。
16、请明确本项目申请贷款所需的资本金比例?
回复:此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17、能否按照联合体协议的分工,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担出资义务的成员与业主和招标人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施工义务的成员与业主和招标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回复:此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18、招标文件P55,《投资合作协议》核心条件:“项目合作期限为72个月,其中建设期为:24个月,支付期为48个月。项目建设期30个月,从开工日起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请明确项目建设期是24个月还是30个月?
回复:本项目的建设期为24个月。
19、施工建筑对应的地下位置,是否存在水管、电缆、 (略) 政设施?能否提供相关地质勘探资料?如果存在相关设施,设备的改线或迁移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 (略) 政设施及地质勘探资料在签订合同后提供,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执行。
20、项目四周是否存在可供施工 (略) 政道路?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1、依据专用条款可调价材料范围为钢材、水泥、砂石、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砖(砌块)、水稳料、路面沥青混凝土,可调价材料可否增加电线电缆、铜材、铝材等材料。
回复:此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22、设计费全费用总和单价控制价为113元/平方米,此单价是否不可竞争,如是,是否仅填报单价即可,填写整数还是需要精确到小数点几位数。
回复: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中第十条中的①设计费报价要求已明确:设计费采用固定单价报价,全费用综合单价为113元/平方米;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设计费报价”中必须按此固定价格报价,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3、本项目除报价外还需提供详细的服务(工程)报价明细,请提供。
回复: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已修改,详见答疑文件。
24、招标文件P195页,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表格中“约定内容”一栏是否有具体内容要求(如姓名、身份证号等)。如有,请明确。
回复: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已修改,详见答疑文件。
25、请明确,投标单位 (略) 社保是否有效?
回复:社保缴费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26、投标文件格式无对应相关获奖信息附件放置位置,其扫描件如何放置?
回复: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未设置的格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行添加。
二、本项目前期概念方案相关资料已随答疑文件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部分条款已修改,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 (略)
联系地址: (略) 港窑路39-6号
联系人:柯晓鹤
联系电话:0717-*
代理机构:湖北 (略)
联系地址: (略) 沿江大道特168号-6-1716
联系人:吴翠丽
联系电话:0717-*
日 期:2023年1月30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