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都江堰市中央财政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试点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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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都江堰市中央财政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试点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 (略) 中央财政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试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技术参数调整。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3.2.2技术参数要求 土壤调理剂(核心产品)”中“5、产品形态:粉剂;主要原料: 牡蛎壳、贝壳、钾长石、石灰石、白云石。”

现变更为:“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3.2.2技术参数要求 土壤调理剂(核心产品)”中“5、产品形态:粉剂;主要原料:钾长石、石灰石、白云石。”

二、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3.2.2技术参数要求 叶面阻控剂(或含硅水溶肥料或中量元素水溶肥料)”中“3、产品剂型:水剂;Si≥100g/L;水不溶物含量≤10g/L;Na含量<100g/L。”

现变更为:“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3.2.2技术参数要求 叶面阻控剂(或含硅水溶肥料或中量元素水溶肥料)”中“3、产品剂型:水剂;Si≥100g/L;水不溶物含量≤50g/L;Na含量<95g/L。”

三、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标办法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 4.3.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第5项“履约能力7%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以来,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耕地生产障碍修复类项目)的得1.5分,最多得6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现变更为:“第七章 评标办法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 4.3.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第5项“履约能力7%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以来,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1.5分,最多得6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政府采购计划书编号:*01798[2022]00324。

二、监督机构: (略) 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28-*。

三、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中凡涉及此公告的内容,均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幸福街道东虹路1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城杰 (略)

地址: (略) 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1栋25层10-11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28-*

四川城杰 (略)

2023年01月0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 (略) 中央财政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试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技术参数调整。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3.2.2技术参数要求 土壤调理剂(核心产品)”中“5、产品形态:粉剂;主要原料: 牡蛎壳、贝壳、钾长石、石灰石、白云石。”

现变更为:“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3.2.2技术参数要求 土壤调理剂(核心产品)”中“5、产品形态:粉剂;主要原料:钾长石、石灰石、白云石。”

二、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3.2.2技术参数要求 叶面阻控剂(或含硅水溶肥料或中量元素水溶肥料)”中“3、产品剂型:水剂;Si≥100g/L;水不溶物含量≤10g/L;Na含量<100g/L。”

现变更为:“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3.2.2技术参数要求 叶面阻控剂(或含硅水溶肥料或中量元素水溶肥料)”中“3、产品剂型:水剂;Si≥100g/L;水不溶物含量≤50g/L;Na含量<95g/L。”

三、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标办法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 4.3.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第5项“履约能力7%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以来,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耕地生产障碍修复类项目)的得1.5分,最多得6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现变更为:“第七章 评标办法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 4.3.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第5项“履约能力7%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以来,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1.5分,最多得6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政府采购计划书编号:*01798[2022]00324。

二、监督机构: (略) 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28-*。

三、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中凡涉及此公告的内容,均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幸福街道东虹路1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城杰 (略)

地址: (略) 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1栋25层10-11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28-*

四川城杰 (略)

2023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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