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林长制公示牌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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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林长制公示牌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8

采购项目名称:简阳市林长制公示牌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因采购需求发生调整,现终止采购活动。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57万元;2.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57万元;3.计划备案编号:*01042[2022]00337。4.采购品目:广告服务C0806。二、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三、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四、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五、付款方式: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的价款作为预付款,安装完毕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60%的价款。2.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因供应商未及时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导致采购人无法结算支付金额或延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3.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六、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标准为: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840元(人民币),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人民路2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028-*、*转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文伟

电话:028-*、*转632

四川乾 (略)

2023年01月1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8

采购项目名称:简阳市林长制公示牌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因采购需求发生调整,现终止采购活动。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57万元;2.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57万元;3.计划备案编号:*01042[2022]00337。4.采购品目:广告服务C0806。二、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三、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四、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五、付款方式: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的价款作为预付款,安装完毕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60%的价款。2.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因供应商未及时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导致采购人无法结算支付金额或延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3.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六、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标准为: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840元(人民币),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人民路2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028-*、*转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文伟

电话:028-*、*转632

四川乾 (略)

2023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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