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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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息化能力建设(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有更正。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第五章★四、商务要求更正为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本项目所有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税费等为完成本项目一切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承担除成交价外的任何费用。

4、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 (略) 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的要求“采购人要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和资金支付进度管理要求,加大预付款支付比例,提高供应商履约能力”。

本项目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项目完成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5%,服务期满后10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内容及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售后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负责第五章三、主要设备的参数要求中序号1-6的设备(产品名称:信息化系统云主机、安全产品云主机、服务器安全卫士、防火墙、日志审计、云数据库服务)为期三年的运行支撑服务,序号7-8的设备(产品名称:LIMS系统、OA系统)的为期一年运行维保服务。

7、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oA系统和Lims系统需和疾控中心内部的其他系统实现无缝对接,采购人除合同金额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8.1违约责任

8.1.1*方违约责任

(1)*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的,*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对*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8.1.2*方违约责任

(1)*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还应按*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方。

8.2争议解决办法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并由合同履 (略) 会裁定。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略) 威远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
(略) 威远县财政局地址:威远县严陵镇东街209号。
(略) 威远县财政局邮编:*。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威远县财政局。)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威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威远县城区人民路南段272号

联系方式:0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 (略)

地址: (略) 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方式:0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832-*

内江 (略)

2023年01月2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息化能力建设(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有更正。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第五章★四、商务要求更正为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本项目所有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税费等为完成本项目一切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承担除成交价外的任何费用。

4、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 (略) 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的要求“采购人要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和资金支付进度管理要求,加大预付款支付比例,提高供应商履约能力”。

本项目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项目完成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5%,服务期满后10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内容及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售后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负责第五章三、主要设备的参数要求中序号1-6的设备(产品名称:信息化系统云主机、安全产品云主机、服务器安全卫士、防火墙、日志审计、云数据库服务)为期三年的运行支撑服务,序号7-8的设备(产品名称:LIMS系统、OA系统)的为期一年运行维保服务。

7、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oA系统和Lims系统需和疾控中心内部的其他系统实现无缝对接,采购人除合同金额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8.1违约责任

8.1.1*方违约责任

(1)*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的,*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对*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8.1.2*方违约责任

(1)*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还应按*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方。

8.2争议解决办法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并由合同履 (略) 会裁定。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略) 威远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
(略) 威远县财政局地址:威远县严陵镇东街209号。
(略) 威远县财政局邮编:*。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威远县财政局。)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威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威远县城区人民路南段272号

联系方式:0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 (略)

地址: (略) 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方式:0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832-*

内江 (略)

2023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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