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实验幼儿园双龙校区(一)分园、(二)分园——附属工程答疑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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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实验幼儿园双龙校区(一)分园、(二)分园——附属工程答疑纪要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建阳区实验幼儿园双龙校区(一)分园、(二)分园——附属工程已由 (略) 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潭发科批〔2021〕2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建阳区实验幼儿园,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 (略) 建阳区实验幼儿园,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建阳区童游街道嘉禾北路17号(崇阳华邸斜对面往南方向30米处嘉禾大道旁)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12700平方米,其中:实验幼儿园双龙校区(一)分园——幼儿教学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8700平方米;幼儿园12个班,可招生360人,及附属工程(活动现场、围墙、大门、绿化);实验幼儿园双龙校区(二)分园——幼儿教学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幼儿园12个班,可招生360人,及附属工程(活动现场、围墙、大门、绿化)。工程总投资约5500万元;本次招标建设 (略) 建阳区实验幼儿园双龙校区(一)分园、(二)分园-附属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活动现场、门卫、大门、绿化等,工程总投资约52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略) 建阳区实验幼儿园双龙校区(一)分园、(二)分园-附属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活动现场、门卫、大门、绿化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为:529.0119万元,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 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工程规模:500万元<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均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含暂列金*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23年5月31日前必须完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略)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据(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本项目不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做资格要求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本项目采用简易评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3.7.2、省外建筑业 (略) 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 (略)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 (略) 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7.3、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3.7.4、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3.7.5、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7.6、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能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http://**:98/yllh查询。3.7.7、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3.7.8、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仍处于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因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责令限期改正的,不得参与其有关资质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7.9、 (略)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2〕3号)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9日 14:30:002023年1月31日 23:59:59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重要 提示: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端提供无记名免费下载 word 版招标文件,如果想 投标还需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 在业务系统 中下载 npzf 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 npzf 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发改法规[2018]25号文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提交投标保证金,但在招标过程中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任意一种情形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交投标保证金**万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交的投标单位名单,招标人将抄送给行政监督主管 (略) 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并记 (略) 场主体信用列入黑名单。投标人需对此做出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将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条款作为投标的实质性条款,未做出承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响应,其投标无效。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2月9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 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南 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建阳区实验幼儿园

地址: (略) 建阳区长安路516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吴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建阳区狮子巷 1-8 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9-*,传真:/

联系人:刘工、徐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联系电话:0599-*、05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建阳区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四区

联系电话:0599-*


附件:
招标控制价.zip
幼儿园园建PDF.zip
水电PDF.zip
绿化.zip
门卫.zip
结施.pdf
招标正文.doc
授权委托书.jpg
答疑澄清.pdf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建阳区实验幼儿园双龙校区(一)分园、(二)分园——附属工程已由 (略) 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潭发科批〔2021〕2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建阳区实验幼儿园,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 (略) 建阳区实验幼儿园,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建阳区童游街道嘉禾北路17号(崇阳华邸斜对面往南方向30米处嘉禾大道旁)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12700平方米,其中:实验幼儿园双龙校区(一)分园——幼儿教学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8700平方米;幼儿园12个班,可招生360人,及附属工程(活动现场、围墙、大门、绿化);实验幼儿园双龙校区(二)分园——幼儿教学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幼儿园12个班,可招生360人,及附属工程(活动现场、围墙、大门、绿化)。工程总投资约5500万元;本次招标建设 (略) 建阳区实验幼儿园双龙校区(一)分园、(二)分园-附属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活动现场、门卫、大门、绿化等,工程总投资约52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略) 建阳区实验幼儿园双龙校区(一)分园、(二)分园-附属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活动现场、门卫、大门、绿化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为:529.0119万元,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 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工程规模:500万元<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均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含暂列金*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23年5月31日前必须完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略)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据(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本项目不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做资格要求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本项目采用简易评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3.7.2、省外建筑业 (略) 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 (略)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 (略) 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7.3、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3.7.4、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3.7.5、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7.6、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能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http://**:98/yllh查询。3.7.7、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3.7.8、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仍处于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因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责令限期改正的,不得参与其有关资质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7.9、 (略)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2〕3号)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9日 14:30:002023年1月31日 23:59:59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重要 提示: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端提供无记名免费下载 word 版招标文件,如果想 投标还需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 在业务系统 中下载 npzf 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 npzf 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发改法规[2018]25号文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提交投标保证金,但在招标过程中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任意一种情形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交投标保证金**万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交的投标单位名单,招标人将抄送给行政监督主管 (略) 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并记 (略) 场主体信用列入黑名单。投标人需对此做出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将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条款作为投标的实质性条款,未做出承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响应,其投标无效。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2月9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 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南 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建阳区实验幼儿园

地址: (略) 建阳区长安路516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吴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建阳区狮子巷 1-8 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9-*,传真:/

联系人:刘工、徐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联系电话:0599-*、05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建阳区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四区

联系电话: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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