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杨宏儒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的公告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杨宏儒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的公告
编号:万不动产遗失作废(2023)02号
权利人杨宏儒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权利人向我中心提出遗失补证申请,因无法收回其原有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办理遗失补证。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2月23日之前),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新证。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河西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818-*。
序号 | 权利人 | 遗失不动产权证号 | 作废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面积 | 用途 |
1 | 杨宏儒 | 川(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川(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略) 太平镇状元社区三社现代城第3幢第1单元8层1号 | 107.09m2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2日
编号:万不动产遗失作废(2023)02号
权利人杨宏儒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权利人向我中心提出遗失补证申请,因无法收回其原有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办理遗失补证。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2月23日之前),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新证。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河西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818-*。
序号 | 权利人 | 遗失不动产权证号 | 作废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面积 | 用途 |
1 | 杨宏儒 | 川(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川(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略) 太平镇状元社区三社现代城第3幢第1单元8层1号 | 107.09m2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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