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枝江市问安镇杨山村高标准农田项目(9标段)第1次澄清公告
2022年枝江市问安镇杨山村高标准农田项目(9标段)第1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异议1:“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二、产品技术要求”中有“9、杀虫灯的LED专用诱虫灯管功率3~8W,灯管长度≥400mm,不少于60颗LED灯珠( (略) (略) 级以上带CMA或CNAS标识检验报告);10、智能清洁功能:杀虫灯正常工作时,灯体能自动清虫。清虫刷盘由ABS塑料与瓷套组成、清虫方式为刷盘按照一定的间隔时间(时间可设定)上下来回自动清虫,每次清虫的时间间隔误差不超过5%,清虫率≥98%,为增强可靠性,刷盘上下位置极限不允许安装传感器,刷盘具有绝缘、耐摩擦、耐高压特性( (略) (略) 级以上带CMA或CNAS标识检验报告):11、智能4G通讯模块,传输更为快捷,无卡顿可无限距离的开灯和关灯,在冬季对杀虫实现一键休眠( (略) (略) 级以上带CMA或CNAS标识检验报告);”,这些技术要求有“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异议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分环节汇总)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产品认证20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20分;招标文件技术指标中带“▲号项目作为关键性指标要求,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与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非关键性指标要求有负偏离的每具有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变相加重扣分条件,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异议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分环节汇总)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类似业绩10分”“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路灯式太阳能杀虫灯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项目预算金额50%(含),每一项得3分,最高得9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须上传项目招标网站中标结果公示截图及网址、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以特定的业绩以及业绩的金额,限制了潜在供应商。异议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分环节汇总)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企业认证(15.00分)”“1.投标企业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3分(需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企业具有认证范围“太阳能杀虫灯生产”内容的IS*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需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3.投标企业具有认证范围“太阳能杀虫灯生产”内容的1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需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4.投标企业具有认证范围“太阳能杀虫灯生产”内容的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需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5.投标企业具有含"物联网、智能杀虫灯” (略) 级及以上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得3分(需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①其中认证范围“太阳能杀虫灯生产”不合理,《GBT24689.2-2017植物保护机械杀虫灯》中明确了是“杀虫灯”而非太阳能杀虫灯,排除了认证范围“杀虫灯生产”内容潜在供应商。②“投标企业具有含"物联网、智能杀虫灯” (略) 级及以上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得3分”不合理,排除了潜在供应商。
事项1:“第五章 商务及技术要求 二、产品技术要求”中有要求“ (略) (略) 级以上带CMA或CNAS 标识检验报告”非常不合理,“ (略) 级以上的报告”有排除性和限制性,限制了第三方检验机构提供的合法检验报告。 为什么第三方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可以?“CMA”是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合格的标志,具有此标志的机构为中国境内合法的并且 (略) 级计量认证管理部门授权的检验机构,因此只要有“CMA标识”的检验报告就是合法的。其次要求在投标时提供检验报告也非常不合理,排除了投标时间至提供货物这段时间出具检验报告的潜在供应商。只要中标供应商在供货时提供合法的检验报告就能保证货物的质量。而且在投标时提供检验报告会使所有潜在供应商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准备检验报告,无形中增加了潜在供应商的成本,这是对社会成本的一种无形浪费。 事实依据: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资质认定证书内容包括:发证机关、获证机构名称和地址、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有效期限、证书编号、资质认定标志。[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由China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Mandatory Approval的英文缩写CMA形成的图案和资质认定证书编号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事项2:“第五章 商务及技术要求 二、产品技术要求”中“▲一、太阳能板:单晶硅,分别为≥6V、80W 与≥18V、40W,在同一个太阳板里面内置两套独立的发电系统,在同一块太阳能板上需安装两个接线盒标签注明路灯与杀虫灯字样,分别为路灯和杀虫灯供电,使用更为安全可靠(需提供该部位 (略) (略) 级以上带 CMA或CNAS 标识检验报告)。▲二、太阳能电池:太阳能专用钾电池数量两块分别为:≥3.2V、60AH 与≥12V、14AH;路灯和杀虫灯均采用内置式,将电池完全隐藏在各灯头内部,可减少损耗又可防盗 。3、灯具外壳采用优质高压铸铝压铸制成 LED 一体化灯具,灯具外壳表面进行喷涂处理,具有良好的耐气候性能,表面应能承受机械压力和盐雾、汽车废气及清洗剂的腐蚀;功率≥50W,大功率 1w/粒,防水、防尘等级≥IP67,灯具光通量≥4400Lm,光效≥120Lm/W。4、系统工作电压≥3.2V,灯头工作电压≥25V ( (略) (略) 级以上带 CMA或CNAS标识检验报告);”路灯的电池电压≥3.2v,系统工作电压≥3.2V,路灯功率≥50w,如果按照最低电压计算,那么工作电流将达到15.6A以上,电流过大容易造成电流热。存在安全隐患,容易造成设备内部起火,尤其是安装农田、山林之中。 事实依据:在设备运行中发生火灾的原因是电流过大,电流过大造成电线发热是间接原因,设备过载才是根本原因。 法律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二)发现森林火灾隐患未及时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三)对不符合森林防火要求的野外用火或者实弹演竞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企业依据国家现行GB/T24689.2-2017标准进行生产研发,企业之间模具、尺寸肯定不是唯一的,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即可。 事实依据:《GBT 24689.2-2017植物保护机械 杀虫灯》没有规定杀虫灯的钢丝直径、电压、面积、发光面、铝芯长度、灯管长度、灯珠数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事项4:“第五章 商务及技术要求 二、产品技术要求”中“10、智能清洁功能:杀虫灯正常工作时,灯体能自动清虫。清虫刷盘由 ABS 塑料与瓷套组成、清虫方式为刷盘按照一定的间隔时间(时间可设定)上下来回自动清虫,每次清虫的时间间隔误差不超过5%,清虫率≥98%,为增强可靠性,刷盘上下位置极限不允许安装传感器,刷盘具有绝缘、耐摩擦、耐高压特性( (略) (略) 级以上带 CMA或CNAS 标识检验报告):”,清虫方式有具有限制性、排他性,指向特定厂家、特定品牌产品,排除了其他清虫的方式,杀虫灯国标中没有规定杀虫灯“清虫刷盘由 ABS 塑料与瓷套组成、清虫方式为刷盘按照一定的间隔时间(时间可设定)上下来回自动清虫”的清虫方式,且清虫间隔误差不超过5%和清虫率≥98%。 事实依据: 《GBT 24689.2-2017植物保护机械 杀虫灯》中技术要求“) 自动清虫功能:杀虫灯应能按企业明示的间隔时间进行清虫,时间间隔误差应不超过10%。 清虫率应不小于8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复:根据《招投标法》第十八条、十九条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上述异议均不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故相关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次发布的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 (略) 问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 (略)
2023年2月3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异议1:“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二、产品技术要求”中有“9、杀虫灯的LED专用诱虫灯管功率3~8W,灯管长度≥400mm,不少于60颗LED灯珠( (略) (略) 级以上带CMA或CNAS标识检验报告);10、智能清洁功能:杀虫灯正常工作时,灯体能自动清虫。清虫刷盘由ABS塑料与瓷套组成、清虫方式为刷盘按照一定的间隔时间(时间可设定)上下来回自动清虫,每次清虫的时间间隔误差不超过5%,清虫率≥98%,为增强可靠性,刷盘上下位置极限不允许安装传感器,刷盘具有绝缘、耐摩擦、耐高压特性( (略) (略) 级以上带CMA或CNAS标识检验报告):11、智能4G通讯模块,传输更为快捷,无卡顿可无限距离的开灯和关灯,在冬季对杀虫实现一键休眠( (略) (略) 级以上带CMA或CNAS标识检验报告);”,这些技术要求有“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异议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分环节汇总)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产品认证20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20分;招标文件技术指标中带“▲号项目作为关键性指标要求,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与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非关键性指标要求有负偏离的每具有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变相加重扣分条件,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异议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分环节汇总)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类似业绩10分”“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路灯式太阳能杀虫灯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项目预算金额50%(含),每一项得3分,最高得9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须上传项目招标网站中标结果公示截图及网址、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以特定的业绩以及业绩的金额,限制了潜在供应商。异议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分环节汇总)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企业认证(15.00分)”“1.投标企业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3分(需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企业具有认证范围“太阳能杀虫灯生产”内容的IS*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需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3.投标企业具有认证范围“太阳能杀虫灯生产”内容的1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需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4.投标企业具有认证范围“太阳能杀虫灯生产”内容的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需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5.投标企业具有含"物联网、智能杀虫灯” (略) 级及以上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得3分(需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①其中认证范围“太阳能杀虫灯生产”不合理,《GBT24689.2-2017植物保护机械杀虫灯》中明确了是“杀虫灯”而非太阳能杀虫灯,排除了认证范围“杀虫灯生产”内容潜在供应商。②“投标企业具有含"物联网、智能杀虫灯” (略) 级及以上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得3分”不合理,排除了潜在供应商。
事项1:“第五章 商务及技术要求 二、产品技术要求”中有要求“ (略) (略) 级以上带CMA或CNAS 标识检验报告”非常不合理,“ (略) 级以上的报告”有排除性和限制性,限制了第三方检验机构提供的合法检验报告。 为什么第三方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可以?“CMA”是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合格的标志,具有此标志的机构为中国境内合法的并且 (略) 级计量认证管理部门授权的检验机构,因此只要有“CMA标识”的检验报告就是合法的。其次要求在投标时提供检验报告也非常不合理,排除了投标时间至提供货物这段时间出具检验报告的潜在供应商。只要中标供应商在供货时提供合法的检验报告就能保证货物的质量。而且在投标时提供检验报告会使所有潜在供应商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准备检验报告,无形中增加了潜在供应商的成本,这是对社会成本的一种无形浪费。 事实依据: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资质认定证书内容包括:发证机关、获证机构名称和地址、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有效期限、证书编号、资质认定标志。[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由China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Mandatory Approval的英文缩写CMA形成的图案和资质认定证书编号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事项2:“第五章 商务及技术要求 二、产品技术要求”中“▲一、太阳能板:单晶硅,分别为≥6V、80W 与≥18V、40W,在同一个太阳板里面内置两套独立的发电系统,在同一块太阳能板上需安装两个接线盒标签注明路灯与杀虫灯字样,分别为路灯和杀虫灯供电,使用更为安全可靠(需提供该部位 (略) (略) 级以上带 CMA或CNAS 标识检验报告)。▲二、太阳能电池:太阳能专用钾电池数量两块分别为:≥3.2V、60AH 与≥12V、14AH;路灯和杀虫灯均采用内置式,将电池完全隐藏在各灯头内部,可减少损耗又可防盗 。3、灯具外壳采用优质高压铸铝压铸制成 LED 一体化灯具,灯具外壳表面进行喷涂处理,具有良好的耐气候性能,表面应能承受机械压力和盐雾、汽车废气及清洗剂的腐蚀;功率≥50W,大功率 1w/粒,防水、防尘等级≥IP67,灯具光通量≥4400Lm,光效≥120Lm/W。4、系统工作电压≥3.2V,灯头工作电压≥25V ( (略) (略) 级以上带 CMA或CNAS标识检验报告);”路灯的电池电压≥3.2v,系统工作电压≥3.2V,路灯功率≥50w,如果按照最低电压计算,那么工作电流将达到15.6A以上,电流过大容易造成电流热。存在安全隐患,容易造成设备内部起火,尤其是安装农田、山林之中。 事实依据:在设备运行中发生火灾的原因是电流过大,电流过大造成电线发热是间接原因,设备过载才是根本原因。 法律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二)发现森林火灾隐患未及时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三)对不符合森林防火要求的野外用火或者实弹演竞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企业依据国家现行GB/T24689.2-2017标准进行生产研发,企业之间模具、尺寸肯定不是唯一的,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即可。 事实依据:《GBT 24689.2-2017植物保护机械 杀虫灯》没有规定杀虫灯的钢丝直径、电压、面积、发光面、铝芯长度、灯管长度、灯珠数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事项4:“第五章 商务及技术要求 二、产品技术要求”中“10、智能清洁功能:杀虫灯正常工作时,灯体能自动清虫。清虫刷盘由 ABS 塑料与瓷套组成、清虫方式为刷盘按照一定的间隔时间(时间可设定)上下来回自动清虫,每次清虫的时间间隔误差不超过5%,清虫率≥98%,为增强可靠性,刷盘上下位置极限不允许安装传感器,刷盘具有绝缘、耐摩擦、耐高压特性( (略) (略) 级以上带 CMA或CNAS 标识检验报告):”,清虫方式有具有限制性、排他性,指向特定厂家、特定品牌产品,排除了其他清虫的方式,杀虫灯国标中没有规定杀虫灯“清虫刷盘由 ABS 塑料与瓷套组成、清虫方式为刷盘按照一定的间隔时间(时间可设定)上下来回自动清虫”的清虫方式,且清虫间隔误差不超过5%和清虫率≥98%。 事实依据: 《GBT 24689.2-2017植物保护机械 杀虫灯》中技术要求“) 自动清虫功能:杀虫灯应能按企业明示的间隔时间进行清虫,时间间隔误差应不超过10%。 清虫率应不小于8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复:根据《招投标法》第十八条、十九条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上述异议均不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故相关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次发布的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 (略) 问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 (略)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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