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集中办公区、文化中心供电系统技术保障服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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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集中办公区、文化中心供电系统技术保障服务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两个集中办公区、文化中心供电系统技术保障服务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2-06 至 2023-02-10
撰写单位: 辽阳鑫晟 (略) 撰写人: 朱峰
(两个集中办公区、文化中心供电系统技术保障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1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两个集中办公区、文化中心供电系统技术保障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上传错误,以本次上传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06日 11时0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3)电子文件报价提交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二次(或最终)报价提交。
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备份文件允许供应商邮寄送达,在线观看开标会的网络直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机关管理服务中心本级
地址: 新城路9号
联系方式: 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阳鑫晟 (略)
地址: 万隆花园B2区7号楼网点10-1号(东兴路圣华园北侧网点)
联系方式: 04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峰
电话: 041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两个集中办公区、文化中心供电系统技术保障服务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2-06 至 2023-02-10
撰写单位: 辽阳鑫晟 (略) 撰写人: 朱峰
(两个集中办公区、文化中心供电系统技术保障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1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两个集中办公区、文化中心供电系统技术保障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上传错误,以本次上传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06日 11时0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3)电子文件报价提交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二次(或最终)报价提交。
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备份文件允许供应商邮寄送达,在线观看开标会的网络直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机关管理服务中心本级
地址: 新城路9号
联系方式: 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阳鑫晟 (略)
地址: 万隆花园B2区7号楼网点10-1号(东兴路圣华园北侧网点)
联系方式: 04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峰
电话: 041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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