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退圩还湖及醉美湖湾(水生态)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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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退圩还湖及醉美湖湾(水生态)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设计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施工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施工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施工设备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设计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施工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14.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3)项规定

15.社会保险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16.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7.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9.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B×(1-α)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0.6、0.65、0.7,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以上且在10家以下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二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费率 95%。(其中计算基数:①勘察设计: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含设计变更及预备费)的“勘测设计费+其他相关服务费”;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工程审定价。)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8.4分值构成

1.报价:60分;2.商务:2分;3.单位业绩:2分;4.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分;5.项目管理机构:9分;6.设计方案:13分;7.施工方案:13分;8.其他评分因素:/。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

(1)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或代建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

②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

2分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或代建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

1分

商务评分标准

企业能力

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得2分;

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2分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设计人员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除外)

①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②规划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③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④电气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⑤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提供证书,否则不得分。

5分

施工人员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除外)

①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

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合理得2分。

提供证书,否则不得分。

4分

2.2.4

(2)

设计方案

初步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规划、可研要求,对初步设计工作成果的理解,得1分。

退圩还湖、水系连通、景观廊道等专项初步设计方案合理,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分

施工图设计方案

施工图设计技术路线及设计方案合理、可行、有针对性;所采用的设计规范是否全面、合理、准确;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分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对本项目设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得当,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分

进度保证措施

措施合理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分

投资保证措施

在不减少可研批复工程内容的前提下,概(预)算投资方案及控制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分

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控制有效可行且有针对性,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分

服务承诺

对设计方案比选、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阶段(含设计变更及预备费)及其他相关服务做出相应承诺,最高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分

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概述

①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得1分。

②总体概述:对工程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阐述,全面详细,得2.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5分

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①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0.5分。

②建筑物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0.5分。

③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0.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5分

施工布置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分

施工进度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分

资源配备计划

从设备、劳动力、材料和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4个方面综合评审,满足工程需要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分

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方案可行、措施得力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保及环保措施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保及环保措施方案可行、措施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分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98%~100%(含98%、100%)范围内,得满分60分;

在评标基准价100%以上和98%以下的,在上述计分基础上,每高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101%)或每低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7%),扣0.5分。

不足1%采用内插法,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

60分

2.2.4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同一业绩时可以同时得分。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2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9.其他内容

/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宿城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宿城新区商务大厦

联系人:梁爱萍

电 话:0527-*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鸿源 (略)

地址: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编:*

联系人:卓燕文 高玉香 司帅

电话:0527-*

传真:0527-*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 (略) 城南支行

账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12.备注

/

*97R
A**

来源网址:点击进入
,宿城区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设计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施工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施工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施工设备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设计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施工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14.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3)项规定

15.社会保险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16.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7.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9.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B×(1-α)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0.6、0.65、0.7,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以上且在10家以下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二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费率 95%。(其中计算基数:①勘察设计: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含设计变更及预备费)的“勘测设计费+其他相关服务费”;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工程审定价。)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8.4分值构成

1.报价:60分;2.商务:2分;3.单位业绩:2分;4.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分;5.项目管理机构:9分;6.设计方案:13分;7.施工方案:13分;8.其他评分因素:/。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

(1)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或代建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

②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

2分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或代建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

1分

商务评分标准

企业能力

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得2分;

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2分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设计人员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除外)

①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②规划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③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④电气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⑤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提供证书,否则不得分。

5分

施工人员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除外)

①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

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合理得2分。

提供证书,否则不得分。

4分

2.2.4

(2)

设计方案

初步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规划、可研要求,对初步设计工作成果的理解,得1分。

退圩还湖、水系连通、景观廊道等专项初步设计方案合理,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分

施工图设计方案

施工图设计技术路线及设计方案合理、可行、有针对性;所采用的设计规范是否全面、合理、准确;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分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对本项目设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得当,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分

进度保证措施

措施合理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分

投资保证措施

在不减少可研批复工程内容的前提下,概(预)算投资方案及控制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分

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控制有效可行且有针对性,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分

服务承诺

对设计方案比选、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阶段(含设计变更及预备费)及其他相关服务做出相应承诺,最高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分

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概述

①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得1分。

②总体概述:对工程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阐述,全面详细,得2.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5分

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①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0.5分。

②建筑物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0.5分。

③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0.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5分

施工布置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分

施工进度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分

资源配备计划

从设备、劳动力、材料和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4个方面综合评审,满足工程需要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分

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方案可行、措施得力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保及环保措施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保及环保措施方案可行、措施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分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98%~100%(含98%、100%)范围内,得满分60分;

在评标基准价100%以上和98%以下的,在上述计分基础上,每高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101%)或每低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7%),扣0.5分。

不足1%采用内插法,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

60分

2.2.4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同一业绩时可以同时得分。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2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9.其他内容

/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宿城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宿城新区商务大厦

联系人:梁爱萍

电 话:0527-*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鸿源 (略)

地址: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编:*

联系人:卓燕文 高玉香 司帅

电话:0527-*

传真:0527-*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 (略) 城南支行

账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12.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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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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