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澳办事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后)-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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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澳办事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后)-更正公告

关于南澳办事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后)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项目名称:南澳办事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截至2022年12月21日,共3家公司参与报价,报价均为54.00万元。综合服务和团队情况,深圳 (略) 成立于2016年,办公地位于宝安区,近三年开展的项目主要在宝安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未涉及,服务团队成员多为初高中,专业医师1人,持护理员证5人。 (略) 前海万福 (略) 成立于2017年,办公点位于宝安区,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2022年7月8日因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略) 大鹏新区 (略) (略) 成立于2021年,办公点位于大鹏新区,已承接南澳街道长者服务中心、新大长者服务站点运营项目。服务团队多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医师及康复医师3人,持护理资格证7人。另可对接社康中心及家庭医生等医疗资源,2022年由 (略) 运营的南澳医养结合中心成 (略) 级医养结合示范单位, (略) 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称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略) 大鹏新区 (略) (略)

项目成交金额:54.00万

2.服务内容和承诺:为辖区60岁以上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及60岁以上三无”低保、重点优抚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

地址: (略) 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东沙路6号1110办公室

联系人:袁文怡

联系电话:0755-*

???????公告日期:2023年1月28日

备注:

一、根据《 (略) 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应当将项目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开。但以下项目除外:

(一)《 (略) 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二)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三)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关于南澳办事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后)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项目名称:南澳办事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截至2022年12月21日,共3家公司参与报价,报价均为54.00万元。综合服务和团队情况,深圳 (略) 成立于2016年,办公地位于宝安区,近三年开展的项目主要在宝安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未涉及,服务团队成员多为初高中,专业医师1人,持护理员证5人。 (略) 前海万福 (略) 成立于2017年,办公点位于宝安区,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2022年7月8日因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略) 大鹏新区 (略) (略) 成立于2021年,办公点位于大鹏新区,已承接南澳街道长者服务中心、新大长者服务站点运营项目。服务团队多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医师及康复医师3人,持护理资格证7人。另可对接社康中心及家庭医生等医疗资源,2022年由 (略) 运营的南澳医养结合中心成 (略) 级医养结合示范单位, (略) 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称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略) 大鹏新区 (略) (略)

项目成交金额:54.00万

2.服务内容和承诺:为辖区60岁以上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及60岁以上三无”低保、重点优抚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

地址: (略) 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东沙路6号1110办公室

联系人:袁文怡

联系电话:0755-*

???????公告日期:2023年1月28日

备注:

一、根据《 (略) 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应当将项目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开。但以下项目除外:

(一)《 (略) 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二)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三)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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