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人民政府乡镇代管资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评选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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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人民政府乡镇代管资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评选项目更正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人民政府乡镇代管资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评选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CZZ04-FZC-2023-0056
采购方式其他
行政区域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02-07
采购人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 (略) 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联系方式:易先生;028-*-2038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项目联系人:易先生;联系电话:028-*-2038
包件个数1
是否变更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2023-02-07 09:30
报名结束时间2023-02-09 17:00
是否变更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02-14 11:00
备注无。
变更内容

致各评选申请人:

现对“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人民政府乡镇代管资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评选项目(SCZZ04-FZC-2023-0056)”作以下更正:

1、将评选文件第三部分“附件6”更正为:“附件6 参与银行2022年全口径贷款较2021年增长数据

具体指标

指标口径

数据

备注

(略) 分行2022年全口径贷款较2021年增长数据

顺向指标,得分计算公式为=( (略) 分行数据-所 (略) 分行数据最小值)/(所 (略) 分行数据最大值-所 (略) 分行数据最小值)*5



2、将评选文件第三部分“附件8”更正为:“附件8 评选申请人参与 (略) 开立借记卡数量

具体指标

指标口径

数据

备注

参与 (略) 开立借记卡数量

截止2023年末,参选 (略) 开立借记卡数量,排名第一的得10分,排名第二的得5分,排名第三的2分,第三名以后的不得分。



3、将评选文件第三部分“附件9”

更正为:“附件9 参与 (略) 内助农取款点启用个数

具体指标

指标口径

数据

备注

参与 (略) 内助农取款点启用个数

截至2022年末,参选 (略) 内助农取款点启用个数,排名第一的得10分,排名第二的得5分,排名第三的2分,第三名以后的不得分。



4、将评选文件“第六部分 综合评分表”中“

(略) 分行2023年全口径贷款较2021年增长数据

5

顺向指标,得分计算公式为=( (略) 分行数据-所 (略) 分行数据最小值)/( (略) 分行银行数据最大值- (略) 分行银行数据最小值)*5


”更正为:“

(略) 分行2022年全口径贷款较2021年增长数据

5

顺向指标,得分计算公式为=( (略) 分行数据-所 (略) 分行数据最小值)/( (略) 分行银行数据最大值- (略) 分行银行数据最小值)*5


5、将评选文件“第六部分 综合评分表”中“

参与 (略) 开立借记卡数量

10

截止2023年末,参选 (略) 开立借记卡数量,排名第一的得10分,排名第二的得5分,排名第三的2分,第三名以后的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鲜章。

更正为:“

参与 (略) 开立借记卡数量

10

截止2022年末,参选 (略) 开立借记卡数量,排名第一的得10分,排名第二的得5分,排名第三的2分,第三名以后的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鲜章。

6、将评选文件“第六部分 综合评分表”中“

参与 (略) 内助农取款点启用个数

截至2023年末,参选 (略) 内助农取款点启用个数,排名第一的得10分,排名第二的得5分,排名第三的2分,第三名以后的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鲜章。

更正为:“

参与 (略) 内助农取款点启用个数

10

截至2022年末,参选 (略) 内助农取款点启用个数,排名第一的得10分,排名第二的得5分,排名第三的2分,第三名以后的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鲜章。


更正附件更正公告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人民政府乡镇代管资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评选项目.pdf
采购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人民政府乡镇代管资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评选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CZZ04-FZC-2023-0056
采购方式其他
行政区域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02-07
采购人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 (略) 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联系方式:易先生;028-*-2038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项目联系人:易先生;联系电话:028-*-2038
包件个数1
是否变更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2023-02-07 09:30
报名结束时间2023-02-09 17:00
是否变更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02-14 11:00
备注无。
变更内容

致各评选申请人:

现对“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人民政府乡镇代管资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评选项目(SCZZ04-FZC-2023-0056)”作以下更正:

1、将评选文件第三部分“附件6”更正为:“附件6 参与银行2022年全口径贷款较2021年增长数据

具体指标

指标口径

数据

备注

(略) 分行2022年全口径贷款较2021年增长数据

顺向指标,得分计算公式为=( (略) 分行数据-所 (略) 分行数据最小值)/(所 (略) 分行数据最大值-所 (略) 分行数据最小值)*5



2、将评选文件第三部分“附件8”更正为:“附件8 评选申请人参与 (略) 开立借记卡数量

具体指标

指标口径

数据

备注

参与 (略) 开立借记卡数量

截止2023年末,参选 (略) 开立借记卡数量,排名第一的得10分,排名第二的得5分,排名第三的2分,第三名以后的不得分。



3、将评选文件第三部分“附件9”

更正为:“附件9 参与 (略) 内助农取款点启用个数

具体指标

指标口径

数据

备注

参与 (略) 内助农取款点启用个数

截至2022年末,参选 (略) 内助农取款点启用个数,排名第一的得10分,排名第二的得5分,排名第三的2分,第三名以后的不得分。



4、将评选文件“第六部分 综合评分表”中“

(略) 分行2023年全口径贷款较2021年增长数据

5

顺向指标,得分计算公式为=( (略) 分行数据-所 (略) 分行数据最小值)/( (略) 分行银行数据最大值- (略) 分行银行数据最小值)*5


”更正为:“

(略) 分行2022年全口径贷款较2021年增长数据

5

顺向指标,得分计算公式为=( (略) 分行数据-所 (略) 分行数据最小值)/( (略) 分行银行数据最大值- (略) 分行银行数据最小值)*5


5、将评选文件“第六部分 综合评分表”中“

参与 (略) 开立借记卡数量

10

截止2023年末,参选 (略) 开立借记卡数量,排名第一的得10分,排名第二的得5分,排名第三的2分,第三名以后的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鲜章。

更正为:“

参与 (略) 开立借记卡数量

10

截止2022年末,参选 (略) 开立借记卡数量,排名第一的得10分,排名第二的得5分,排名第三的2分,第三名以后的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鲜章。

6、将评选文件“第六部分 综合评分表”中“

参与 (略) 内助农取款点启用个数

截至2023年末,参选 (略) 内助农取款点启用个数,排名第一的得10分,排名第二的得5分,排名第三的2分,第三名以后的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鲜章。

更正为:“

参与 (略) 内助农取款点启用个数

10

截至2022年末,参选 (略) 内助农取款点启用个数,排名第一的得10分,排名第二的得5分,排名第三的2分,第三名以后的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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